『壹』 2021年繼承父母房產有哪些新規
根據媒體的報道來看,在2021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最新規定中顯示,除去以往的立遺囑的方式,如去公證處公證,自己手寫等之外,還新增了兩種合法有效的立遺囑的方式,即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前者是主要針對那些不識字或者行動不便的老人們的,不僅可以額大大的節省時間與精力,還能夠為之後留作紀念。
『貳』 2021年子女繼承父母房子新規
2021年子女繼承父母房子新規:第一:父母可以自主選擇由誰來繼承自己的財產。當孩子未能盡到贍養義務的時候,將不再繼承父母的遺產。就算是子女不同意,通過法律起訴也是沒有用的。
父母可以對自己的房子設置「居住權」。而所謂的居住權則是,父母不僅可以設立遺囑或者遺產贈送,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決定自己的財產。比如說,有的父母在年老的時候,是由保姆照顧的,其父母在立遺囑的時候決定把房子的居住權給保姆,但是房子的擁有權,給自己的子女。
如果說老人去世以後,第一、二順位繼承人也不在的情況之下,老人的侄女、侄子、外甥、外甥女也可以繼承財產。
繼承人平分財產,父母在去世之前,立下的遺囑是有效的話,按照父母的遺囑分配財產,無疑是最有效率的方式。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子女應該平等享有財產,只要是合法的繼承人都應該繼承部分房產,孩子也不會應為房產的分割而鬧矛盾。
同時在法定繼承人方面擴大的范圍,以前繼承房產只有直系親屬才行,現在是擴大的有效繼承人范圍,比如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現在是一級、二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視為繼承人。現在有了新規定,繼承的情況也有改善,就算沒有直系親屬,旁系親屬也可以直接繼承,這對老百姓是大有好處的。
在新的《民法典》中,擴大遺產和受撫養人的范圍,一旦老人去世,也可以選擇子女之外的人,來繼承自己的房產,如果你的孩子放棄贍養自己的權利,按照「新規」照顧你的人,將可以繼承你的房產。
『叄』 2022年起,父母的老房子繼承權有了哪些新規定
2022年起關於老房子繼承權有四點新規定,分別是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不以公證遺囑優先、增加了“代位繼承權”和子女有不當行為會喪失繼承權。
總之,2022年父母老房子繼承權有四點新規定,每個規定都是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到當下情況,所以想要繼承父母房產,要善待父母不要以為是理所應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