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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下來父母不給結婚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2-05-30 13:01:54

㈠ 有了小孩,男方不結婚怎麼辦,可以起訴他嗎

你好!首先你以什麼名義起訴他,結婚是要雙方自願的,法律不會受理,如果你小孩生了後他不撫養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讓他支付撫養費,你這種情況最好是讓雙方父母在一起,然後找一下村裡的領導或者調解員在一起協商。看事情怎麼解決。

㈡ 跟女朋友已經有小孩了,剛生的還沒出月,准備結婚父母不拿錢媳婦不結婚怎麼辦,這個錢是給我們的。

首先恭喜你初為人父。
既然你已經有了孩子,肩膀上有了這份責任。就應該心智成熟一些。面對問題。要有切實可行的辦法,並且又能力去做。
首先,這種情況女方要錢還是可以理解的,符合情理。父母可能出於什麼原因不太滿意,比如不喜歡她,埋怨你們未婚生子等等。但在事實面前這些都不是理由。你應該對他們表明並且堅定你的立場。爭取他們的理解和原諒。另外可以自己先籌措一些錢。比如同學朋友親戚什麼的借一下,借到更好,借不到,父母看到你的實際行動,就不會再有其他想法,應該會幫你的。
這個問題關鍵是你怎麼辦。必須擔起責任,不能左搖右擺。錢的問題都是浮雲。

㈢ 女方父母不同意,死活不讓我門結婚!我們該怎麼辦小孩都有了!該怎麼辦理結婚證啊!!!

女方父母不同意,不給戶口本辦理結婚證,可以由女方帶上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開出戶籍證明,也可以辦理結婚證,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沒有戶口本,可以使用戶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完全沒問題。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結婚登記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時限與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㈣ 和女朋友有了孩子要結婚女方家人不同意

首先,你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但是作為一個好男人一定要勇於承擔,不管怎麼樣?你要照顧好孩子的母親,她父母不同意,直接觸犯了婚姻法屬於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你更可以不理他,直接到民政局領取結婚證,如果他們強行阻攔可以到法院起訴他們限制人身自由干涉婚姻自由但是那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還有你們未婚先育可能,計劃生育部門在辦理准生證需要罰點錢,這也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要做好他父母的工作,畢竟他們是你女朋友,最親的人。他們的態度很大,程度決定了你和你的女朋友,幸福與否。
我覺得你應該做好人家父母的思想工作。讓他的父母知道你會對她的女兒有多好,這樣子人家的父母才放心的把自己的孩子交給你。
找到正解,所在就好辦了,如果是女方家裡要求比較高,需要房子車子,你有能力就去准備,如果是你家的提親手續出現了問題,就找個當地有聲望的人,再去撮合一下就好了,我見過的女方家裡不同意,結婚的,無非就是這兩個原因。
女方家裡面肯定是為了你的女朋友著想你,和女朋友結婚,也是為了女朋友的幸福,出發點都是一樣的,所以這個時候需要冷靜不能夠沖動的,去和女朋友家裡人辯論,這樣一來肯定會將事情搞得不可收拾,將來還是要在一起的,難為你一點也是正常的人家把這么大的女兒交給你,有點不放心也是正常的。
也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家裡面的不夠,結婚年齡的孩子也要結婚,家裡面自然是不會同意的,也不知道你們的年紀夠不夠你們有沒有養家的,能力,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畢竟結婚了就要靠自己生活了。
不知道你是哪種原因,總之知道因為什麼不同意結婚就好辦了。

㈤ 父母不同意結婚,怎麼辦

有人會遇上父母不同意一對戀人結婚,心理咨詢師幫你分析一下原因。原因如下:
1、相對來說,父母能陪我們的時間是短暫的,即使你聽從他們的安排,換個男朋友嫁了,還是不過幾天就要離開他們?而他們也會慢慢變老,慢慢的徹底離開我們,而老公確實真正能陪你到老的人,所以這個人一定要選好。
2、其實我們都知道父母是為了我們好,可是,將軍的話不一定對,不代表父母就一定不會好心辦壞事兒,你男朋友好不好?你和他合不合適?只有你自己知道,因為是你和他過一輩子,而不是你的父母和他過一輩子,所以父母看好了沒用,問題是你是否看好了,還有就是,男人的好,只有在他身邊的哪個女人才知道,換句話說就是只有你才知道,你父母又沒和他在一起過,他們怎麼知道他好不好呢?這個人是陪你過一輩子的人,父母說了不算,你說了算,你一定要選好。
3、父母不同意,通常有三個原因:
其一太遠了,怕閨女嫁那麼遠受委屈,回娘家不方便。其實你想想,以現在的交通去哪兒不方便?再遠,就是出國了,也就是兩三天的路程。怕受委屈,去其實你嫁的遠了,不一定就會受委屈,而你嫁的近了,也不一定就吃香,有的嫁給同村的,還不是三天兩頭打架,會不會受委屈,關鍵是看這個男人怎麼樣?所以,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
其二就是家窮,其實我本人覺得有錢不一定幸福,而沒錢不一定不快樂,以健康為中心,瀟灑一點,糊塗一點,忘記金錢,忘記名利,有個伴有個窩,有點錢有好友,簡單的愛,真心的疼,一點溫暖,很多安寧,幸福不過如此,再說了,關鍵不是看他家有沒有錢,而是看他有沒有掙錢的本事和慾望,家再有錢,如果他不爭氣,早晚也是敗壞完,如果他有上進心有掙錢的慾望的話,那現在的窮將是暫時的,這一點上父母應該把眼光放遠一點,而不是只看眼前,至少不該一棒子把人打死,所以貧富不是看家,而是看人,所以,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
其三就是名聲不好或人有問題,關於名聲問題如果是家名聲不好,父母造成的,那我覺得不應該把罪過歸罪與孩子身上,那對他很不公平,因為他並沒有錯,誰敢說殺人犯的兒子就一定是壞人?就一定還是殺人犯?再者,男人家邊地方可能有過某些特殊事件發生,以至影響整個地方人在外的名聲,如果這樣一竹竿打死一條船的人,那麼說,世界上好人已經沒有幾個了,如果他本人確實不怎麼樣,吃喝嫖賭,偷雞摸狗,做盡壞事的話, 那我完全贊同父母的意見,這樣的男人不能嫁,這個人一定要選好。
其實,父母的生氣都是暫時的,以後他們會原諒你的,而男朋友沒了就是沒了,可能你會找到一個更好的,但你絕對找不到一個一模一樣的,找不到一個像這樣愛你關心你的,如果你僅僅是為了孝順不讓父母生氣,而丟掉你的男朋友,我覺得這對他來說很殘忍,也很不公平,同樣,我覺得這個的老婆不要也好,因為你在她心裡太沒地位了,丟掉你僅僅是為了讓父母一笑,這是多麼可笑的事情。當然,你可以說她這是孝順,但我覺得是愚孝,是一大悲哀!
我記得有一所大學,一個教授做過一個實驗,讓一個女生在黑板上,把自己認為最重要的人依照次序排列出來,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朋友同事鄰居。讓後再以自己認為最不重要的人逐個刪除,到最後,只剩下孩子、父母、老公這個地方她感到為難了,到最後她是哭著刪掉了父母的名字,接著是孩子的名字,於是這個教授就問她說:父母給了你生命,並且把你養大成人,還給你了無私的愛,而孩子是你的親生子,是你身上掉下的肉,惟獨丈夫什麼都不是,既和你沒有血緣關系,也沒有大恩大德,你為什麼會偏偏留下了他?於是這個女生就說:父母遲早會離她而去,只是早幾年晚幾年的事,孩子長大以後,會有自己的家,也會離開自己,而真正陪自己到老陪在自己身邊一輩子的,只有丈夫。由此可見,這個人你一定要選好。

㈥ 未婚先孕父母不同意結婚怎麼辦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㈦ 寶寶生了已經六個月了,和男朋友還沒領證結婚,因為彩禮房子這些我家裡不同意,他什麼都沒有,該怎麼辦

孩子都生了,還提啥彩禮房子的呀,因為生米煮成熟飯都生孩子了,男方家就不會擔心你離開,所以,你家裡應該也明白這個道理,兩家相互包容,趕緊把結婚辦了,給孩子辦個戶口才是正事,不要因為這事,婚再結不成,你和孩子咋整呢

㈧ 懷孕了,男朋友家人不同意我們結婚,該怎麼辦呢

你要麼嫁給你男朋友生小孩,要麼跟你男朋友分手不要孩子,得到雙方家庭祝願的才會幸福。你懷孕了男方父母都不同意。可見男方的父母是有多不喜歡你,你是嫁到他們家,跟公婆相處的時間還多了去了,以後就算在一同了,婆媳矛盾也是很難調和的。

假如男朋友也不同意結婚,你馬上當機立斷,扭頭就走,去正規醫院把孩子拿掉,不過得提醒你,被負心漢拋棄、不被他家人認可的情況下,千萬要冷靜,別破罐子破摔,只要你行得端、坐得正、不斷學習、不斷進步、努力賺錢、認真工作,你的前途肯定一片光明!

㈨ 我懷孕4個多月了男方父母不同意我倆結婚該怎那我和孩子該怎麼辦

這種事情,真的不好給意見的。
首先得看男生的態度了,如果男生是聽父母的,或者男生不能說服他父母同意結婚,那你就應該果斷分手,因為就是你們勉強結婚了,他父母也不會對你和孩子好的,以後還會有更大的矛盾,所以,如果他父母不同意,一定要分手。
如果他父母同意你們結婚,就沒有我下面說的這個問題了。
他父母不同意,你們分手後,至於你要不要孩子呢,這是個比較復雜了,得看你父母的態度,還有你自己的想法了。現實來說,不要小孩對你肯定是比較好的,沒有孩子,你以後找對象也容易。但是,你自己如果很喜歡小孩,且有能力撫養小孩,且有人或者你父母願意幫你帶小孩的話,我是建議你生下來的,但是你有了小孩,再找對象結婚的話,就很難了,也可能別人會有異樣的眼神看你和你父母的。
綜上,男方父母不同意,果斷分手,理智來說,不要孩子,是最好的選擇,雖然很殘忍。

㈩ 女兒已經過了20周歲了。爸爸不同意結婚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自由自主的原則,當女子指達到20周歲,男子達到22周歲以後,就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這時候就可以進行婚姻登記。是不需要經過父母同意的。
但考慮到如果20歲的女孩年齡上小,社會經驗不足,在結婚方面還是要考慮父母的意見,充分與父母進行溝通。結婚是一件喜慶的事情,不光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還是大家庭和睦的在一起更好。
你的爸爸肯定是希望你過得更加幸福,所以才提出了一些意見。多做做老人的工作,講述一下你男朋友的優點,20歲還跟年青,看看是否是現在結婚合適。把話和老人家說明白,不要弄個只有愛情而沒有了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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