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離婚後孩子是否有選擇監護人的權利
孩子十周歲以上,應徵求孩子的意見,若是由法院判決,法院也會考慮孩子的意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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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Ⅱ 父母離婚後一方能否得到所有孩子的監護權
除了法定情形外,父母雙方對孩子都有監護權,離婚判決的是撫養權。婚姻法對於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的確定,是看是否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培養、身心成長。所以法院判決,要對父母雙方經濟條件、生活條件、培養條件更強、對子女更關愛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10歲以上未成年孩子,由父母哪一方撫養,需要徵求孩子意見。
撫養權確定後,還可以變更。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於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Ⅲ 爸爸媽媽離婚孩子幾歲能自己決定變更監護權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5條、父母雙方就10周歲以上的子女撫養權發生爭議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因此,立法原意所體現的原則是,當父母就撫養權歸屬發生爭議時,法院會對10周歲以上子女的意見進行考慮。 但是措辭使用的是「考慮」那麼這是不等於必然會按照子女的意見來決定撫養權歸屬的,人民法院還會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其他情形,而子女的意見僅為法院考慮的一種因素而已。 其次,上述司法解釋所表達的意思,並非子女自己有權申請變更監護權,而是當父母就10周歲以上子女的撫養權歸屬發生爭議時,法院才會考慮子女的意見。 最後,如果子女的撫養權人出現了賭博、吸毒、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有撫養條件和扶養能力而不盡扶養義務,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情形,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變更監護權。
Ⅳ 離婚孩子監護權
法律分析:如果把監護人與被監護人限定為父母與未成年子女,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關系實際就是大陸法系國家規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關系。親權是父母基於其特定身份對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權利和義務(英美法系國家則對此稱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從現代國外立法看,親權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監護(保護教養權、住所決定權、監督權、子女返還請求權等);
(2)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財產上的監護(子女特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及為管理上所必要的處分權);
(3)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必須指出,親權不包括親權人與未成年子女間的扶養與繼承的權利義務。因此,如果父母因分居或離婚,一方停止行使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並不意味其停止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繼承的權利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Ⅳ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監護權問題
民法通則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就是成年人了,就具有完全民事行專為能力,是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
據此,如果您父母離婚是不需要確定監護人的。但是需要確定撫養問題,法律規定孩子高中時期的費用是需要父母支付的,因此該期間的費用仍需要您父母共同負擔。
您父親說離婚後他不再是您的監護人了,說什麼可以不負擔我的生活費了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父母都有義務撫養孩子,而監護人則指的是監護人義務,例如如果孩子打傷了別人,這時候需要監護人替孩子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了,那麼就有具有監護權的一方承擔該責任。
另一個監護人的權利義務就是需要將孩子帶在身邊生活照顧。
如果您是要上大學的,則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您父親是無需承擔您大學期間的額費用的,因為您已經成年,需要自己負擔該筆費用。也就是說中國父母為孩子上大學的花費都不是法律規定的義務,都是道德層面上的無私的奉獻。
Ⅵ 離婚後子女監護權怎麼定
一般來說,離婚後由父或母一方行駛對孩子的
監護權
。如果另一方認為對方對孩子行駛監護權不到位的話,可以申請變更。
Ⅶ 離婚後如何爭取子女的監護權
法律分析:1、突出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環境等人文方面優勢。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孩子陪伴。4、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5、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