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方給女方的結婚聘禮需要女方再陪送同樣金額給男方嗎聘禮到底是給誰的怎麼用
聘禮是給女方家長的,我們那裡是結婚時女方家長陪嫁妝,比如給你們買個自行車,或者衣櫃,電摩什麼的,你也可以要求給你們陪什麼。。。在就是結婚那天,女方家長會給女兒一定的歲數錢,多少不等。比如女方父母給了女兒3000塊錢歲數錢,你們男方就得給添 3000以上的錢,這些錢都歸你老婆私有,也就是私房錢。不過你老婆大方的話,也可以拿出了共用。祝你們幸福!
女方不可能全部如數還給你,畢竟人家父母辛辛苦苦把自己的女兒養大,你說陪一半的話還可以,
Ⅱ 離婚時男方家長給的彩禮錢如何處理
婚約財產案件及離婚引起的彩禮返還問題在現今民事案件中仍佔一定比例,由此也反映了現實生活中,結婚給付彩禮現象仍大量存在。彩禮現象經由歷史傳承,現今在我國廣大農村、經濟不發達地區仍為普遍,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以下簡稱《意見》)第十條對彩禮返還的條件進行了規范。《意見》實施三年來,為人民法院審理大量彩禮案件提供了可供適用的法律依據,但由於本條起草時爭論最多,又為解決現實的應急無奈之舉,難免規范不全、法理依據不足,故此,實施三年來,導致判決法理不一,說理難服人,同案不同判,顯失公正,引起當事人累訴、上訪、纏訴的尷尬局面,為此,筆者對近年來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幾個問題作一探究,並提出管見,以求拋磚引玉,促進法律的健康發展,彩禮返還公平合理,社會的和諧進步。
一、彩禮的特徵及性質
結婚前男女雙方給付財物古今中外皆有,現今各國法律也有規范。而彩禮問題,是我國民間一種千古習俗,發展到今天,由於各地習慣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其目的作用、范圍和主體更為復雜,根據我們當地的風俗習慣,彩禮一般具有如下特徵:
1、目的作用。彩禮給付不只是訂婚時給付,不經過訂婚程序直接結婚的也要給付。彩禮一般由男方給付女方,是對女方撫養教育的補償,對女方父母贍養的預支,為女方制辦嫁妝和酒席等開支。女方接受彩禮後,根據習俗也需回饋男方禮品,如西裝、皮鞋和摩托車等,這種財產來往是不平等的,來多去少。彩禮給付接受後,當事人確立了戀愛關系,若雙方再與他人(她)戀愛,則要承擔彩禮歸屬的風險。
2、范圍。彩禮給付的形式一般為現金和物品(包括具有紀念意義的金器),它的名稱一般為聘金、見面禮、折娘衣和酒水錢(有的全部用錢折,有的直接拿魚、肉和酒等),送節禮(端午,中秋、春節幾大節)和各項金器(戒指、項鏈、耳環和手鐲等)。
3、主體。給付方一般傾全家之力和積蓄,有的由父母借債置辦彩禮,接受方為女方及其父母。若因彩禮負債一般由父母或結婚後男女雙方共同償還。
4、彩禮支出。接受的彩禮一般用於購置嫁妝,回饋男方,制辦酒席。開支後一般所剩無幾,有的女方還要「倒貼」。
5、地域。一般為廣大農村,經濟較為落後的貧困地區,最容易產生彩禮返還的糾紛,經濟發達、富裕地區或城市一般也不會訴訟,雙方理讓解決。
司法實踐中對男方給付的財物哪些屬於彩禮認定不一,爭議很大,「彩禮」不是法律用語,為了語言嚴謹、正式,《意見》徵求意見稿採用了「結婚前給付對方的財物」的用語①,《意見》為了縮小結婚前給付財物返還的適用范圍,才不得已用了「彩禮」這個名稱,由此可得,只要是根據習俗在結婚前給付對方的財物皆為《意見》中稱的彩禮。對於彩禮給付的性質,理論上有附解除條件說、所有權轉移說、從契約說、證約定金說等,以附解除條件說為通說,這種民事法律行為在條件成就前只成立未生效,只有當條件成就後,才具備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的要件②,台灣民法學家王澤鑒教授也持該觀點③。《意見》第十條規定,對沒有形成婚姻關系的,彩禮應當返還,形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可以不用返還,只是在特殊規定的情況下,已締結婚姻關系的彩禮也要還給對方,這樣相互矛盾的規定,顯於附解除條件說不適應,因附解除條件說認為,只要已結婚,給付彩禮的民事行為已生效,無論出現何種特殊情況,皆不發生返還。筆者認為,《意見》規定並未明確或否定彩禮給付行為屬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只是根據我國的現實,本著從實際出發,提出解決當前實際問題的方法和條件,我們在適用時對該條的法理運用,應作此理解,對於沒有形成婚姻關系的彩禮返還(《意見》第一項條件),其性質為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對於形成婚姻關系的彩禮返還(《意見》第二、三項條件),可適用《婚姻法》第四十二條,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之法理,對於《意見》第二項中的為得到彩禮為目的的騙婚行為,可適用借婚姻索取財物之法理。
二、彩禮的范圍及返還
建立婚約,男方給付女方的財物一般有聘金、見面禮、折娘衣、酒水錢和金器,《意見》對於司法實踐出現的各種財物給付形式那此屬彩禮沒有界定,根據附條件贈與說的法律特徵,判斷依據為給付此項財物時當事人主觀心理狀態,是為了培養、增進感情的給付還是以結婚為條件的給付。實際生活中當事人給付財物時不會明說更沒有書面合同表達心理狀態,是默示意思表示,判斷可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給付的時空,財物的價值,依社會一般觀念為之,如聘金,較大數額的見面禮,按女方提供的禮單給付的各種財物就是附有條件的,而雙方父母給付的小額禮物,男女雙方非正式情況互贈的禮物就沒有附有條件。因此,彩禮沒有固定的名稱和范圍,而是根據上述方法判斷之。
《意見》第十條強調要求「按照習俗」給付才能適用,那是不是沒有「按照習俗」給付的附條件的贈與,就不返還呢?回答是否定的,結婚前給付財物,各地皆有,何為「按照習俗」難以判斷,發生在城市、經濟富裕地區的婚約財產給付也應當按附解除條件贈與判斷適用,若以此加以區分顯不公平,且與平等原則相違,其它大陸法系國家及台灣地區民法典對婚約財產給付的返還皆沒有以此加以區別,如,《德國民法典》規定:不履行結婚的,婚約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以返還不當得利的規定,向他方請求返還其向他方所贈與的作為婚約的標志所給予的物,《法國民法典》規定:一切為婚姻所為之贈與,如婚姻不發生時,均歸失效,《瑞士民法典》規定:如果終止婚約,婚約雙方要請求返還各自的贈與物。因此,「彩禮」、「結婚前給付對方的財物」表述皆不準確,符合法理的表述應為,以婚姻為條件的贈與,婚姻不發生時,應當返還。
彩禮應如何返還,存在司法實踐中如何理解適用《意見》第十條規定的「應當」的規定,有的認為是全部返還,有的認為是適當返還。根據附條件解除的贈與法律特徵和他國的的規定,「應當」是全部返還,而司法實踐一直是適當返還,如江蘇省姜堰市法院運用善良風俗對彩禮進行限制按比例返還④,因為按照老百姓的觀念,男方「不要」女方不退彩禮,只有女方「不要」男方才有彩禮返還問題,且只適當返還,女方與男方有婚約,現沒成婚,名譽上已有一定損失,心理傷害較男方更大,若與男方同居或發生了性關系,仍退還彩禮,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公平,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一直也持此觀點,1984年《關於貫徹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1993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對女方有重大過錯的借婚姻索取彩禮的行為,只是「酌情返還」,更何況在女方沒有任何或過輕的過錯,按習俗接受彩禮的情形下,更應當適當返還,因此,司法判例中幾級法院對彩禮返還皆適用適當返還,只是沒有闡述法理依據而已,因此,我們對《意見》第十條「應當」應作以下理解,《意見》是對彩禮是否返還進行肯定表態,返還比例交給各地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風俗習慣自由裁量。《意見》對女方給予男方的財物是否返還及如何返還沒有規范,司法實踐中,一般以在彩禮中折扣的方法返還,這也是符合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說的。
三、比例返還之法理
我國地域之大,風俗習慣各異,經濟發展不平衡,現今社會又處在一個轉型期,民眾觀念各異,對彩禮返還比例找出一個統一的符合全國民眾的標准實不可能,司法又不能迴避矛盾,正確的附解除條件的贈與之法理又不能否定拋棄,因此,姜堰市法院運用善良風俗對彩禮進行限制按比例返還,有的法院運用公平原則適當返還,有的不加說理直接表態彩禮應適當返還。對沒有形成婚姻的彩禮適當返還,實踐中往往考慮是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根據習俗和人們的觀念,婚姻不成,特別是已同居或發生了性關系的女性,社會評價降低,對其精神產生了一定的損傷,較男性相比傷害更大,這些因婚約產生對女性的損害,司法實踐中為了防止判決全部返還彩禮產生對女性的不公,而我國又沒有建立婚約解除損害賠償制度,實踐中也沒有此判例,故而在法理上不恰當或和稀泥的進行比例返還以保護女性權益,雖然婚約損害賠償與彩禮返還不發生關系,是二個法理,實際上我們在裁判思維過程中已將二者捏在一起考慮適用,如,我院自《意見》實施三年來判決比例返還的10件彩禮案,皆以男方具有過錯,故應適當返還為依據,因此,我們可參照《台灣民法典》第977條之規定,建立婚約損害賠償制度,其損害的范圍為財產上的損失和非財產上的損失,以保護女性及無過錯的一方當事人。在適用婚約損害賠償時,判斷過失,應有利於女方解釋,考慮當地的風俗習慣,依當地的社會一般觀念,公平合理保護女性的權益。如,男女雙方已同居,男方無故不結婚要求返還彩禮,男方有禁止結婚的疾病,採取欺騙手段等可認定男方具有過錯,對女方的財產和非財產損失進行賠償。彩禮返還是針對女性擔責而設立的制度,對女性明顯不公,而婚約損害賠償制度是針對保護女性設立的制度,只有將二者同時配合設立,法律制度才是公平和諧的。
對於已形成婚姻關系的彩禮返還,適用《婚姻法》第四十二條之法理進行比例適用返還,在法理和實踐運用上已不成問題。
在女方非借婚姻索取財物的情況下,可以將嫁妝、金器折價歸男方,男方為女方購買的衣物或用錢折給女方自購的衣物視為沒有附條件的贈與,以此操作保護女性一方。當然女方給付男方的財物,也應在彩禮返還中進行折算。
四、條件成就的原因及返還
目前我們尚沒建立婚約損害賠償制度,在程序上如何操作還待摸索,一般為反訴或另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司法實踐中,為了公平合理處理彩禮案件,對彩禮進行比例返還,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在判決法理和思維中,可對女方因婚約產生的損害進行補償,在彩禮返還中進行扣除,根據各類情況,一般應作區別對待:
1、 解除婚約。若當事人雙方沒有過錯,根據附解除條件贈與的法律特徵,當事人雙方附有條件給付對方的財物,皆應全額返還。根據過錯程度,若雙方已同居或發生了性關系,女方無故毀約的,可返還50-80%,男方無故毀約的,返還控制在50%以下;按夫妻關系同居生活並已生育子女的,男方無故毀約,提出彩禮返還的,返還40%以下;女方無故毀約的,返還50%-60%;男方隱瞞禁止結婚的疾病、採取欺騙手段的,返還50%以下;隱瞞其它疾病造成不能成婚的,返還80%以下;男方打罵女方造成不能成婚的,返還60%以下。
2、 借婚約或婚姻索取財物。女方非出於結婚的目的,完全是為了借婚約索取財物,彩禮一到手就提出解除婚約或製造事端迫使男方提出,應全額返還。對於已結婚的,若沒有同居生活,應全額返還,雖已同居生活,但未生育子女,且婚姻未二年,可返還60-80%,若雙方已生育,且婚姻已愈二年,原有的借婚姻索取財物之目的,此時已沒有實際意義,世上沒有那個借婚姻索取財物之人願以生兒育女,且共同生活二年為代價,此時離婚可不考慮彩禮的返還,若男方確實困難,為婚姻又欠下巨債,可適用《婚姻法》第42條以救濟。
3、 包辦買賣婚姻。此為借合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為無效民事行為,彩禮應予以追繳,另一方給予相同數額的罰款。
4、 離婚。當事人結婚後離婚,附解除條件贈與行為已生效,民事法律關系已完成,已沒有解除贈與的條件,當然也沒有依此返還彩禮的問題。對於結婚未愈二年,且沒有生育子女,因給付彩禮造成男方生活困難,負債,根據男方生活困難的程度、女方的實際情況適當返還彩禮。
5、 無效、可撤銷婚姻。造成無效、可撤銷婚姻若與當事人獲取彩禮目的無關,因當事人已實際同居生活,履行了夫妻的權利義務,有的已生育子女,對於彩禮返還,可參照上述離婚之規定辦理。
Ⅲ 聘禮是給父母還是給新娘的
聘禮是如今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彩金,足以能夠表達娶女方的心意。那麼聘禮是給父母還是給新娘的?一個男人給女人最好的聘禮是什麼?下面,我們來看看。
一、聘禮是什麼意思
聘禮是指男方送給女家的訂婚禮。男女雙方達成婚約之後,必定要由男方向女方下聘禮的,這一婚俗甚至可以追溯到原始部落時期。下聘禮,起初的時候是作為男方提供一部分財產給女方的一項社會活動,以此表示男方的誠意,同時也有一種預約佔有的內層含義。另指聘請別人時表示敬意的禮物。日常生活中,也多用於訂婚時,男家給女家的財禮。中國古代把婚禮過程分為六個階段,古稱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其中納征,即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
想找個興趣相投的人?來Soul遇見青春與活力!
廣告
想找個興趣相投的人?來Soul遇見青春與活力!
二、聘禮是給父母還是給新娘的
古代:禮金是女方父母的,嫁妝是新媳婦的私人財產
現代:禮金給了女方之後,女方和嫁妝一起帶回來,是小兩口的共有財產。
給聘禮要看情況,首先要看長輩們是否需要按照當地的風俗習慣規定,如果一方家長有要求,那就盡量按照要求去給;如沒風俗要求,那可以在雙方訂婚宴的飯局中將聘禮交給對方家長就可以了。如果沒有訂婚宴,那也可以在領取結婚證之前雙方家長見面之時給出聘禮即可。
三、一個男人最好的聘禮是什麼
一個男人最好的聘禮就是一生的寵愛。很多男人都認為女人是需要寵愛的,所以就不停的把自己認為最好的都給對方。但是,慢慢無度的寵愛就變成了寵溺。
Ⅳ 我父母是離異的,我彩禮錢該給誰
我認為這個事情是這樣的嗯,彩禮錢哈給父母,給父親和母親都是應該的,雖然離異了,但是他們還是你的父母,所以我覺得給父親給母親都可以,如果是我,我就會把一半兒給父親,一半給母親
Ⅳ 我想問女兒出嫁,當父母的是不是應該給女兒准備嫁妝,那嫁妝的錢是父母出還是我自己出呢我媽說讓我自己
一般來說,女兒出嫁,父母是要准備嫁妝,但父母掙錢不容易,那麼這個嫁妝的錢怎麼來呢,主要就是從男方給的裡面出,男方給的多,嫁妝就多辦一些,給的少,就少辦一些
Ⅵ 離婚後的聘金怎麼返還
離婚後,雙方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需要返還。法定返還彩禮的情形有: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後面兩種應該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Ⅶ 男方父母拚命掙的錢給了女方父母做彩禮,然後過了兩年離婚了,彩禮該怎麼辦
離婚了,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一種是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另一種就是,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7)離婚後女兒出嫁的聘金父母怎麼發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Ⅷ 離婚後彩禮需要歸還嗎
我覺得這個要看是結婚多久之後離婚的,這個彩禮錢也不是給女方父母的,結婚後也都是在小兩口的手裡,結婚時間長的可能彩禮錢兩個人都花沒了,拿什麼還給你,結婚幾天就離婚的還要看看是誰的錯呢,要是男方的錯憑什麼還給你彩禮錢啊,要是女方的錯是應該把彩禮錢歸還的。
他們結婚的時候要了15萬的彩禮錢,2萬元在辦婚禮的時候花掉了,最後只歸還了13萬,男方家也沒再要,可能自認倒霉了。
我家鄰居這是女孩自己要離婚的,是女方的問題,所以離婚後歸還了彩禮錢,這樣對雙方都是公平的。
◆我覺得要是男方的問題,就沒必要退還彩禮錢
女人結過婚之後再也不能像做姑娘的時候了,即使結婚幾天就離婚了,那也叫結婚,以後再要找男朋友是會受影響的,男人二婚覺得沒什麼,可是女人不一樣,以後男朋友可能會覺得女人有什麼問題才離婚的。
所以只要不是女方的問題,離婚後彩禮錢都沒必要歸還,因為對女人的名譽損失太大了,以後要嫁人就很難了。
特別是結婚後男人對女人實行家暴,或者是男方父母對女孩不好,就更不能歸還彩禮錢了,不僅不能歸還彩禮錢,還要找到證據讓男人凈身出戶。犯了錯,就要為自己的過錯付出代價。
Ⅸ 出嫁的女兒禮金該給誰
結婚的時候兩家人會各自籌備婚禮事宜,也會有合作籌備的時候。這都需要在新人結婚前商量好,所以在結婚前雙方父母會有一次會面,商量婚禮的事宜以及結婚彩禮的問題。比如彩禮錢到底是誰女方父母,還是給女方?
一、彩禮錢是給誰的
1、一般來說,大多數時候,男方迎娶女方,那麼在二人舉行婚禮之前,男方家會把准備好的彩禮錢給女方家。彩禮錢也是彩禮的之中,也稱之為聘禮。通常是男方向女方家下聘之後,才能迎娶女方,這個彩禮錢也是給女方家的。
2、現在來說,因為年輕人各種生活經濟壓力也是比較大的,很多父母都是疼愛自己的女兒。所以女兒出嫁的時候,收下的彩禮錢也會全部給女兒帶去做私房錢,還會另外給一些嫁妝和結婚首飾等。那麼也就是說,實際上男方家給的彩禮錢是給女方的。
二、禮金什麼時候給女方家
1、提前給
彩禮禮金通常是提前給的,因為這個事情通常都會提前商量好,然後決定了具體之後,男方家需要先把彩禮禮金給女方家,也有下聘的意思,然後兩人再舉行婚禮。
2、任意一天
彩禮禮金如果沒有具體安排一定要什麼時候給,那麼任意一天給也是可以的。有的人可能會覺得,結婚下聘禮也需要一個好日子,那麼挑選一個適合的日子就把結婚禮金先給女方家了。也有的人會選擇在結婚當天把所有的彩禮禮金給到女方家,這樣在婚禮上會顯得更氣派。
結語:關於彩禮錢是給誰的這個問題,其實就禮節上來說,通常是男方家把彩禮錢給女方家。關於禮金什麼時候給女方家這個問題,通常來說,彩禮禮金是要在婚禮之前給的,具體時間可以商量著來。
Ⅹ 姑娘出嫁的陪嫁禮金怎麼表達
一、現代陪嫁禮單範本應該怎麼寫
1、有開頭有稱呼
結婚禮單開頭要有開頭和稱呼,比如令尊尊翁,令堂賢母,惠鑒等詞語,或者簡單的寫「親家台鑒,不勝感激」即可,完全可以彰顯自己的誠意與禮貌。
2、禮單明細
禮單明細就是具體羅列所有嫁妝的物品有哪些,比如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視機等等物品,搭配一些四字的祝福語也是不可少,比如郎才女貌,般配鴛鴦,男婚女嫁,兒女情長,金玉良言,源遠流長,備些薄禮,禮單一張。
3、數字金額要大寫
禮單上任何涉及到數字的書寫方式一定要大寫,這樣的禮單才更加正式和尊重,所以填寫禮單數字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數字的大寫漢字是怎麼寫的。
4、落款
最後肯定是需要落款的,一般就是女方家名字,還有就是禮單的填寫日期等等,為了表達誠意和期許,最好還可以簡單描述一下自己對於這段婚姻的美好祝願和希望。比如說可以寫一些美妙的古詩詞,比如「千里姻緣一線牽,男恩女愛到百年」。
鮮花和對戒
二、陪嫁單範文模板
1、恭請XX府尊翁賢母惠鑒:
開天闢地 宇宙洪荒 天高地厚 地圓天方
家庭興旺 淑女才郎 珠光寶氣 日月同光
郎才女貌 般配鴛鴦 男婚女嫁 兒女情長
天經地義 女大圓房 寒門愚女 高攀令郎
金玉良言 源遠流長 些備薄禮 禮單一張
照數查收 勞煩帳房 先生笑納 代東收藏
禮單:
高級轎車送一輛, 直奔前程好風光。
翡翠玉佛保平安, 活性炭雕呈吉祥。
四套卧榻四件套, 兩對枕巾棲鴛鴦。
再配兩條毛巾被, 並蒂蓮開福滿堂。
三床棉被度冬暖, 七條單被炎夏涼。
又帶三條蠶絲被, 隨意增減自思量。
還有一條純毛毯, 鋪蓋自由備身旁。
四季衣裝整十套, 真皮掛包配一雙。
外加若干日用品, 高級化奩供梳妝。
常言禮輕仁義重, 不留遺憾寄希望。
親家XXX呈上
公元某年某月某日
2、恭請×府令尊尊翁+賢母惠鑒:
開天闢地 宇宙洪荒 天高地厚 地圓天方
溯本追源 鳳舞龍翔 綿長國祚 丹鳳求凰
鵲橋雙星 織女牛郎 南山松壽 北斗導航
家庭興旺 淑女才郎 珠光寶氣 日月同光
寒來暑往 地久天長 自由戀愛 喜事一樁
郎才女貌 般配鴛鴦 男婚女嫁 兒女情長
天經地義 女大圓房 寒門愚女 高攀令郎
自幼嬌慣 習以為常 不染針黹 少進廚房
頑石難雕 關懷體諒 為人妻室 燒炊縫裳
鋪床疊被 灑掃廳堂 洗漿執帚 秋收冬藏
傳宗接代 侍奉尊長 睦鄰鄉里 姑嫂和暢
上下體貼 叔侄安康 男耕女織 甘苦共嘗
優良傳統 繼續發揚 雖初進府 宜守綱常
禮義孝悌 今古弘揚 如有不濟 但說無妨
嚴加教誨 過正矯枉 親家至拜 一吐衷腸
金玉良言 源遠流長 些備薄禮 禮單一張
照數查收 勞煩帳房 先生笑納 代東收藏
筆後盡醉 多吃喜糖
計開:
29寸彩色電視機一台
全自動洗衣機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