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沒有出生證明,父母也不在,只有兄弟在,如何上戶口
沒出生證明,根據產生的原因不同,會有不同的登記戶口的處理方法。下面詳細解釋:
一般會是以下幾種情況:
1、孩子屬於婚前出生;
2、孩子是計劃生育規定之外出生的,屬於超生;
3、孩子不是子親生的屬於抱養的;
4、孩子是棄嬰,沒有去相關部門登記直接養育的。
第一種、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後三個月內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按照戶籍辦的要求補全各種資料,孩子就可順利入戶登記了。
第二種、按政策要求繳納一定年限的計劃外生育費才可辦理入戶登記。有些家庭,不願交納相關費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戶口的時候,辦理起來就會麻煩些,為了證明孩子是親生的,需要做DNA親子鑒定。
第三種、抱養的孩子,上戶口操作起來也很麻煩。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領養的。如果符合領養條件,辦理了相關的領養登記手續,是可以帶著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戶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領養的,就不具備上戶口條件,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四種、養的棄嬰,首先要到民政部門登記備案,證明是棄嬰後且確定無人認領,才能建立領養關系,之後可以按照戶籍辦的要求辦理入戶手續。
『貳』 沒有爸爸媽媽,孩子怎麼上戶口
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源於:惠州律師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1、我國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2、鑒於律師無法獲悉本案的具體情況,如孩子的父母是去世了還是離婚了,為什麼孩子父母在您出生後,未為孩子辦理戶口等,對於如何辦理孩子的戶口,建議您向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進行咨詢,以當地相關部門的回復為准。
『叄』 小孩要上戶口,父母戶口不是同一個地方,應該怎麼做
1、小孩落戶,法律規定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由父母商定。
2、小孩落戶,不受父母戶口地域的影響,只要各種證件齊全,都可以正常落戶。
3、領取准生證,應在懷孕三個月內及時領取。兩個月後領取應不受罰。
4、證件都齊全,上戶口是完全可以的。有關規定中規定,上戶口應該在小孩出生後一個月內辦理,但有部分地方是可以三個月以內的。如果超過,可能手續會麻煩一些。
5、因你們本地派出所的推拖,造成小孩無法上戶口,可以使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造成你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
6、可以到上一級公安戶籍管理辦公室查找相關的規定,因為各地的規定不同,但大體是一致的。
『肆』 父母不在一個戶口本上小孩怎麼辦戶口本
你好,父母不在一個戶口本上,也可以給小孩辦理戶口,只要將小孩的戶口落在男方或者女方身上就可以。
如果有幫助,望採納。
『伍』 孩子的父親不配合,怎麼樣上戶口
這種情況只需要帶上結婚證、出生證、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前往孩子父親戶籍地辦理即可;除非孩子是非婚生子女,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孩子、孩子父親去有司法認可的鑒定機構,做一份親子鑒定報告,憑親子鑒定報告、孩子父親的戶口本、孩子出生證、村委證明即可辦理入戶手續;建議和孩子父親溝通好,畢竟非婚生子女要入戶父親戶籍所在地的,必須需要父親的配合;如果是上在母親名下的就必須父親配合。
『陸』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小孩如何上戶口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孩子上戶口的辦法: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攜帶相關材料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即可。且一般自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辦理。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柒』 呼和浩特市小升初孩子戶口和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怎麼辦
小孩上小學報名時,父母雙方戶口不在一起沒有關系的,只要是小孩子的戶口隨著父親或者是母親其中一方在一起就可以了。
一個學區通常包括一到若干所公立學校,小的學區可能只設有一所小學,大的學區可能設有幾所小學或中學,設有多所學校的學區,為方便學童就近入學。學生以鄰近區域就近入學為原則。
許多地區的資源分配不平均,包括教育資源。許多父母會刻意遷入其他地區,讓小孩有更好的學習環境。形成越區就讀。越區就讀是學區制的一的漏洞,因為學區制的規定並不能強制規定越區就讀的情形(違反自由遷徙的人權)。此現象破壞了學區制的目的,此外多數會以遷徙來越區就讀的家長多半擁有較好的經濟能力,使得資源較多的學校附近
『捌』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小孩如何上戶口
父母抄戶口不在一起,孩子上戶襲口可以隨父母任何一方。需要父母一方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村委會證明等材料,到父母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玖』 沒有爸爸的孩子如何上戶口
根據現行戶口管理規定,新生兒可以上在父母任一方戶口名下。
一、孩子上戶所需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2)《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3)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新生嬰兒出生申報登記
二、辦理程序:
1、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到 嬰兒母親或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2、派出所審核後,辦理出生登記。
三、准備的證明有:
1、計生部門的「准生證」。
2、小孩在醫院出生的出生證明。
3、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持以上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即可。(9)小孩父母不在如何辦戶口擴展閱讀:戶口登記出生登記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後,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於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於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戶口登記需要的材料:戶口登記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該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