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離婚,如何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1.家庭發生變故,及早告訴孩子,是比較合適的方案,而不是等到孩子長大了再說。這種善意的隱瞞就是一種謊言和欺騙,會給孩子造成一種混亂,特別是您對孩子錯誤的思想洗腦,並不會起到正向的引導作用。當孩子發出「以前的爸爸怎麼樣了」的疑問時,您的迴避和解釋讓孩子的內心更加矛盾和痛苦,所以才有了孩子的不耐煩。因為他所關心的是親生父親,而非您口中的「現在的爸爸」,這是不同的,您不願意麵對以前,就想修改孩子的「內存」,可是,有些記憶是永久性的,是不允許被修改和刪除的。
4.得知父母離婚的消息,你的孩子可能會對具體的事情最感興趣。我將住在哪裡?我需要換學校嗎?誰會帶我去參加游泳課?離婚後,試著盡可能地保持孩子的常規生活。
5.離異雙方需堅持一個重要原則:夫妻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永遠是雙方共同的孩子,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負有共同的責任。不管孩子隨父母哪一方生活,都不能割捨另一方對孩子的親情。因此,離婚後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父母雙方需共同合作,不把夫妻之間的怨恨和不滿,發泄到無辜的孩子的身上。
珍惜彼此的邂逅,就是對相遇最好的報答,公眾號:「讓往事隨風而逝」。
❷ 離異家庭孩子心理如何疏導
關於,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心理疏導,具體孩子應具體對待,疏導的方法不可一概而論。❸ 作為子女,父母離婚應該怎麼辦
1、尊重父母的決定,不消極抵觸,不讓自己頹廢,要勇於直面自己未來的生活。
父母選擇離婚,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認為這樣做對雙方都好,才會下決心結束這段感情。所以,你要接受這個無法改變的事實,要盡量地去緩解自身的情緒。你要明白,一個家庭中的兩個人若是彼此不再相愛了,依然在一個屋檐下共同生活,那種氛圍對你來說未必是好事情,你不僅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而且還會因為父母之間無休止的爭吵,或是彼此無視對方的冷漠,而讓你內心壓抑和痛苦。而這種身心的煎熬,對於父母來說,往往長痛不如短痛。既然他們選擇了離婚,那你要體諒他們,或許分開後,他們各自安好,生活會幸福,美好。而對於你來說,畢竟陪伴他們的時間是有限的,與其見他們湊合在一起痛苦地生活,倒不如讓他們尋求自己更好的歸宿。
2、關愛父母,特別是弱勢的一方,不要讓離婚後的負面情緒影響到自己的正常生活。
父母離婚,突然三口之家少了一位,內心自然會缺失安全感,覺得自己的家不完整,和其他有父母的家庭不一樣了。其實對於離婚的父母來說,分手後會面臨各種問題,而培養起來的生活習慣也也被打破,因此,雙方都需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而原本就焦頭爛額的他們面對你時,一定會內心自責,慚愧。心內便極其的不好受,若你調整不好,反應激烈,摻合在父母的矛盾紛擾中,不亞於是往他們受傷的心口上又撒了幾把鹽。這樣他們平復自己情感的過程便會更加艱難。故此,學會體諒他們,要告訴自己這樣的結果,對他們來說是最好的,而你會努力地去適應。而生活也會越過越好。
3、專注在自己的學業上,努力讓自己成長,繼而很好地分散父母離異給自己帶來的負壓。
父母有選擇自己如何生活的權利,而你也有自己的人生之路要走。父母離婚後,你要更多地把重心放在自己的學業上,多看書,多學習,要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各種能力,而不讓父母操心。更何況,在我們學習的過程中,由於知識的不斷儲備,我們的思想就能理智地分析事情,從而把父母離婚之事想得通透,從而不再會埋怨讓自己的生活一團糟糕。
4、多參加各種社團活動,讓自己處在輕松,友善的氛圍內,減弱父母離異給自己帶來的不習慣。
父母離婚了,做為他們的孩子,心裡必然是一百個不願意,而這種情感的缺失往往需要通過其他方式給予彌補。這時候就要讓自己多參加一些活動,在一個超大而有意義的氛圍內,消減因為父母離婚填充在自己腦中郁悶與不安的時間。這樣,想的時間少了,疼痛感也就輕了,慢慢地便會習慣,適應了這種缺少父親,或者母親的生活。
❹ 父母離婚,孩子遭罪,不太愛說話該怎麼辦
不可否認,父母離婚對孩子傷害最大,有人認為瞞著孩子對孩子的傷害最小,殊不知,如今的孩子從有了自己的認知能力(一般2歲以後)的那天起,對父母之間的關系就能敏感的察覺出來一些端倪,比如:父母不再像以前那樣共同陪他玩了,父母一方經常的看不到了,也不在一起吃飯了等等,這時的孩子會處於一種恐懼和焦慮之中,惶惶不可終日。
❺ 當父母離婚孩子應該怎麼辦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思想也越來越開放,追求自由和個人幸福的願望愈加強烈。在以前,人們認為離婚是一件很丟人的事,即使不幸福,為了面子也要堅持下去,或者為了孩子也要湊合下去。
為了孩子,即使離婚也要學會和平相處
即使夫妻兩個人離婚了,也只是夫妻兩個人的事,不應該讓孩子受到影響。
父母應該告訴孩子,兩個人離婚,是因為不再相愛,覺得分開會更幸福,但是爸爸依然是爸爸,媽媽依然是媽媽,對孩子的愛是不會改變的,依然都還愛著孩子,在行動上更應該是這樣。
只有這樣,對於孩子的成長,才是最好的。孩子明白了這件事,對爸爸媽媽可以有更多的理解,不會因為恐懼,因為害怕以後沒有爸爸媽媽了,而阻止他們分開,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在離婚之後,無論孩子是跟隨哪一方生活,兩個人都應該學會放下以前的恩怨情仇,無論是愛是恨,都應該一起承擔對孩子的撫養和教育。
為了孩子的教育,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兩個人和平相處,一起協商,是一種艱難但又十分必要的修行。
❻ 父母離婚,孩子該怎麼辦
孩子的選擇 還有誰更有能力以後培養這個孩子謝謝
❼ 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父母離婚孩子由誰直接撫養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法院判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❽ 父母離婚孩子受到的傷害最大,作為父母該如何安慰孩子受傷的心靈
我個人覺得離婚這件事情,是每一個成年人都不想發生的事情,但生活中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矛盾讓我們解決不了最後只能以離婚收場,但孩子是無辜的我們不應該讓孩子受到影響。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孩子知道父母雖然不在一起了,但是父母對他的愛從來沒有減少過,他依然能夠享受到父親和母親的愛,他依然能夠感受到父親和母親的關懷,只有這樣做才能把給孩子帶來的傷害降低到最小。
只要能夠做到以上這些,父母盡力讓孩子感受到來自雙方的愛與關懷,並能夠與自己的孩子做好良好的溝通與交流,那麼孩子自然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有的時候有些事情我們不能改變,那麼就要盡量的去補救最少不能讓孩子感受到他失去了家庭,失去了愛,這才是我們父母應該做的事情。
❾ 父母離婚孩子心理怎麼疏導
1、要讓孩子有自己選擇跟隨哪一方的權利,不能粗暴干涉孩子的想法和決定。而孩子不決定跟隨的那一方要尤其注意,絕對不能因為孩子不選擇自己,就賭氣不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
2、要告訴孩子,無論爸爸媽媽是不是還生活在一起,對孩子的愛是沒有改變、沒有減少的,只是家庭成員的結構會發生變化,但是大人們都還是依然關心、愛護孩子的。
3、要加倍給予孩子關愛,不僅僅是物質上的,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有的家長就喜歡用錢、玩具、零食來彌補孩子缺失的愛,其實這樣反而會讓孩子變得只注重金錢物質,而漠視了親情。要多關心孩子的學習、生活,特別是思想,不要因為大人之間的事而受到過多的傷害。
4、孩子不跟隨的一方要抽空多去看望孩子,讓孩子真切感受到自己並沒有失去任何一方的愛;而孩子跟隨的一方,不僅不能阻止另一方來看孩子,還要鼓勵孩子主動跟對方多走動多親近,這樣才是真的對孩子好。
1、不安全心理:
父母准備離婚時的爭吵和不和諧,都會使孩子懷疑自己是否可愛,是否有價值,從而產生不安全心理。
2、自卑心理:
一旦父母離異,不管孩子跟著哪一方或者祖父母,孩子都會認為失去了親人,整天憂心忡忡,感覺在小夥伴面前抬不起頭來,失去了學習的信心和動力。
3、對立心理:
由於父母的離異,孩子得不到積極的關注,為了贏得更多的關注,就總想在別的孩子面前表現出自己的絕對權威,對父母甚至周圍的人產生對立情緒。另一種傾向是「破罐子破摔」心理,這樣的孩子往往性格暴躁,甚至表現的很殘忍。
❿ 父母離異後,孩子始終接受不了怎麼辦
需要時間和父母的努力,會詢問這個問題說明你還是很在乎孩子的,只是選擇了離婚,不得已傷害了孩子。要知道離婚後無論孩子跟誰一起生活,孩子都會有缺失感,哪個孩子不希望與自己的父母一起生活。離婚後無論孩子與父母哪方生活,孩子仍然是他們共同的孩子,雙方應約定好陪孩子的時間,另一方都應盡量抽出更多的時間陪孩子,減輕父母離異對孩子心靈上的創傷。
再婚是許多離異夫妻都會做的事,這個事不是單純的兩個人之間的事,要考慮孩子的感受。無論哪一方再婚,對孩子來說都會受到打擊,他會覺得再次被父母遺棄,有的孩子比較極端,甚至會做出傷害別人傷害自己的事。所以父母在選擇再婚前,應多陪陪孩子,跟孩子聊聊天,也帶孩子與繼父或繼母一起接觸一下,一起吃吃飯,一起參加活動,先像普通朋友長輩那樣下處一下,做一下思想工作,讓孩子有一個心理適應過程減少排斥感,盡量減少孩子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再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