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以及流程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一、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三、辦理時限及費用
1.辦理時限
上海市居住證需要通過多部門審核認定,資料齊全情況下,最多15個工作日內可以辦理完成,領取居住證。
2.辦理費用
免費。
四、辦理地點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證》積分辦理工作。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八條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九條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條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同時將材料移送公安部門;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居住證》由公安部門簽發。
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受理日起15個工作日內製作《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的,制發《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居住證》製作完畢後,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B. 上海居住證登記辦理需要哪些流程
一、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二、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C. 有人知道上海居住證登記怎麼辦理嗎
哪些人可以申辦居住證?
(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三選一即可)
2
辦理居住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
申辦上海市居住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辦理居住證登記滿六個月,且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境內來滬人員就可以申辦居住證了!
以下是申辦居住證需要提供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居住證辦理渠道
1
唐鎮居住證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唐鎮社區事務服務受理中心,位於唐興路495號
辦理時間:周一到周五:8:30-16:30
雙休日及節假日僅上午:8:30-11:30
2
關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眾號,進行身份認證。在「業務辦理-上海戶政-居住證辦理」模塊,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新辦業務。
3
關注「浦東人口管理」微信公眾號,在「業務辦理」模塊進行居住自主申報。
上海居住證用途
1、申請入戶(居轉戶政策)
2、申請公租房
3、參與滬牌拍賣
4、可報考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5、可辦理出入境證件及簽注
6、子女可申請入讀義務教育學校
7、子女符合條件可參加異地中高考
除此之外
關於居住證還有一些其他的小問題
小編也為大家稍加羅列哦~
Q & A
1
如何領取《上海市居住證》?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公安部門製作的《居住證》後,會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申請人領證時應交回《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
什麼情形下《居住證》功能失效?
(1)持證人在申辦時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居住證》的;
(2)持證人情況發生變更且不符合《居住證》辦理要求的;
(3)持證人已轉辦本市常住戶口的;
(4)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3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修訂後,持有的原《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是否繼續有效?
《細則》施行前,已辦理的《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細則》施行後,原《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簽注的,按照《細則》相關規定辦理;《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有效期滿後不再續辦,持證人可以在有效期內申領《居住證》。
4
居住證期滿如何簽注?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持證人應當在《居住證》簽注期限屆滿之前的30日內,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並攜帶本人《居住證》。
持證人逾期未簽注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後《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逾期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在逾期60日後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重新計算。
5
辦理《上海市居住證》要收取什麼費用?
境內來滬人員首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
因個人原因重新申領或者換領、補領《居住證》的,由社區受理服務中心向申請人收取證件工本費,並出具全市統一的定額收據。
D. 去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上海辦居住證需要的材料如下:申辦居住證人的身份證或者護照;在滬合法居住證明;在本地的連續社保證明資料;在單位工作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個體需要提供營業執照;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E. 辦理上海居住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辦理上海居住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據我所知,首先要有加養老金的證明,另外還要單位的證明,及身份證和有關資料,具體的我想你可以到派出所去問一問,派出所的同志對這個很清楚,如果你的手續全了,他們會幫你辦居住證的,如果缺少什麼材料,那他會提醒你的
F. 辦上海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4.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5.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6.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7。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G. 上海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在上海辦理居住證明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居住證申請表,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復印件,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比如在上海是租住的房子的話,那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每個不同的省份,對外來務工人員辦理居住證都規定得有一些條件,本人要結合法定條件准備其他的材料。
一、在上海辦理居住證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上海居住證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三、在上海辦居住證要到哪裡?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證》積分辦理工作。
居住證明需要的這些材料都非常的簡單,因為只要符合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就應該能夠提供出這些證明材料。對於剛到上海參加工作的一些外地人來說,在住所和工作都特別不穩定的情況下,不可能能辦理到上海的居住證。有了上海的居住證,在很多政府公共服務項目上都跟本地的市民是一樣的。
H. 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需要帶哪些材料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需求,那麼,上海市居住證應該如何辦理?
事實上,想要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話,其實也是有一定的條件的,簡單地說,就是要在上海居住登記滿半年,而且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就可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了。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居住證在辦理的時候,是有辦理時限的,一般是15個工作日。然後是關於辦理費用的問題,一般來說,免費辦理地點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當然,對於具體的費用,其實一般都不高,只需要交工本費即可。
總而言之,上海市居住證的辦理,其實也很簡單。
I. 上海居住證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一、申請辦理上海《居住證》的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二、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