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京父母投靠入戶條件有哪些附南京投靠落戶辦理指南
南京父母投靠入戶條件
1.父母投靠城鎮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並按國家、省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且遷入後該住所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住房保障面積。
2.父母投靠農村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未享受職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並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在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曾為遷入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附:南京投靠落戶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1、 夫妻城鎮投靠 :配偶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本人或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2、 父母投靠城鎮成年子女 :子女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並按國家、省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且遷入後該住所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住房保障面積。
3、 未成子女投靠城鎮父母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或者父母在本市城鎮無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但均為本市集體戶的。
4、 夫妻農村投靠 :投靠配偶,配偶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或者配偶的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5、 父母投靠農村成年子女 :子女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未享受職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並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在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曾為遷入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6、 未成子女投靠農村父母 :父母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二、辦理材料
夫妻城鎮投靠 :
1、夫妻雙方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父母投靠城鎮成年子女 :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5、投靠人當前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養老待遇證明或退休金領取機構出具的經蓋章確認的退休金證明。
未成子女投靠城鎮父母 :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關系證明;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父母均為本市集體戶的除外);
4、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父母均為本市集體戶的,提交集體戶管理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
夫妻農村投靠 :
1、夫妻雙方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父母投靠農村成年子女 :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投靠人在本市城鎮房產情況查詢證明;
5、原戶籍檔案或其他能證明當事人系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相關材料;
6、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7、投靠人當前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證明。
未成子女投靠農村父母 :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三、辦理流程
提交材料——審核——等待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即落戶成功
四、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
五、辦理地點
南京公安分局戶政受理中心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貳』 南京父母投靠農村子女落戶材料
法律分析:南京市投靠落戶有三種方式:市內移入、市外遷入、遷往農村地區。
遷往農村地區是指公民將戶口遷移至本市農村地區的戶口登記。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請遷往南京市農村地區:
所需條件: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該子女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未享受職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並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在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曾為遷入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投靠人在本市城鎮房產情況查詢證明;
5、原戶籍檔案或其他能證明當事人系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相關材料;
6、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7、投靠人當前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叄』 南京買房能遷父母戶口嗎
摘要 您好,母親年滿55歲即可通過投靠子女過來,你可以帶著房產證和戶口本,身份證去所在的區公安局申請准遷證,然後把此證寄回家,你母親就可以去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來回一周內就能辦好。
『肆』 子女買房父母可以落戶嗎
父母系外地(成都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通過投靠子女落戶我市的能否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答:不能。父母原系外地戶籍居民,通過投靠子女落戶本市的(遷來本市欄為父母投靠子女、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無論其是否進行全域遷移,屬《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成辦發〔2018〕17號)規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情形,父母購買住房時,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原系外地戶籍,通過投靠入戶成都的情形
註:遷來本市欄為父母投靠子女、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
02父母原系本市戶籍居民因投靠子女進行全域遷移的能否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答:能。父母原系本市戶籍居民(例如:遷來本市欄為空白、填寫年月日等),後因投靠子女進行全域遷移的,父母購買住房時,可作為單獨家庭購房,子女家庭套數不計入自有產權住房套數。子女購房時,父母家庭套數不計入自有產權套數。
『伍』 孩子在南京,父母怎麼把戶口也落過去
首先,明確落戶條件:
1、男性大於60周歲、女性大於55周歲
2、子女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內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3、遷入後容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住房保障面積
我特別地確認了,可以父母一方先遷入。比如母親往往先到55周歲,父親還不足60周歲,可先遷母親戶口。還有,父母不必到現場,可由子女代辦。
『陸』 獨生子女在南京定居了,父母的戶口能遷到子女那裡嗎
摘要 你好親親,父母的戶口是可以遷到子女那裡的。
『柒』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在南京需要什麼條件
子女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並按國家、省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且遷入後該住所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住房保障面積。
1、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投靠人與被投靠人關系證明;
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4、戶主和合法穩定住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
5、投靠人當前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養老待遇證明或退休金領取機構出具的經蓋章確認的退休金證明。
『捌』 南京落戶條件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南京市政府明確提出全面放寬 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城鎮地區 落戶限制,對持有上述四區居住證、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即可辦理落戶。
法律依據:《南京市關於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區落戶政策暫行辦法》 第三條 符合以下落戶條件的,可申請戶口遷入我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區城鎮地區:(一)持有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記載居住地址屬於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區的《江蘇省居住證》;(二)正在我市繳納,且連續繳納六個月(含)以上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在本省外市繳納城鎮職工社保的,可在我市累計認可。符合以上落戶條件且在我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鎮地區有自有產權房屋的,其滿足我市市外投靠遷入條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同時辦理隨遷。
『玖』 南京投靠落戶辦理條件有哪些
南京投靠落戶 辦理條件
一、夫妻城鎮投靠要求:
配偶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本人或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二、父母投靠城鎮成年子女要求符合以下條件:
1.子女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2.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並按國家、省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3.且遷入後該住所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本市住房保障面積。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以下兩個條件符合其一:
1.父母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2.父母在本市城鎮無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但均為本市集體戶的。
四、投靠配偶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配偶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2.配偶的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五、父母投靠農村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子女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2.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
3.未享受職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並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4.在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曾為遷入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農村父母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父母在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
2.父母的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注意事項
1.可以在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處、單位所在集體戶或申請人單位所在的省、市、區級人才服務中心落戶,並提交相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同意落戶意見書、集體戶管理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或人才服務中心同意落戶意見書。
2.落戶直系親屬處,還需提交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和家庭關系證明。
3.無上述落戶條件的,可以在就業地社區戶落戶。
4.上傳申請書時,請在申請書上手寫個人簽名,機打等非手寫簽名視為無效申請。
『拾』 南京父母投靠農村子女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父母投靠農村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子女在南京市農村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養老或退休年齡;未享受職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並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在南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曾為遷入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