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結婚了。和老婆還有老婆的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想分戶
你好,如果結婚後和妻子和妻子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想分戶應該首先購買住房,有了確定的住址後,可以到派出所申請分戶,將戶口獨立分開,遷入你的新居住所地的戶籍,供參考。
B. 和父母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一、一個戶口簿分兩個戶口簿,需要一定的條件,如結婚、離婚、已成年且有穩定住所,能獨立生活等。二、分戶程序: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四、滿足了上述條件後即可進行分戶,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C. 怎麼才能和父母分戶,我是獨生子女,已經結婚
怎樣才能和父母分戶你已經結婚了但是你是獨生子女?如果父母同意婚後的話,嗯,你可以搬出去居住。必須得有啊房屋。持有犬比如說你有兩套的房屋父母一套你一套。你就可以要求分戶。
D. 兒子結婚了可以和父母戶口本分開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1、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 分別立戶。
2、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仍執行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關於拆遷范圍內暫停辦理居民戶口遷入或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號的文件規定。
E. 已婚無房可以和父母分戶嗎
已婚無房可以和父母分戶。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
分戶條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與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分戶辦理流程:房產證為總證的情況下,需要進行房屋測繪,計算具體的分攤建築面積,分攤土地面積,然後單獨做證,只是分割辦證,費用只有測繪費,工本費,沒有稅費。
F. 農村父母與子女分戶需要那些證件
戶口本分戶的條件,需要的證件、資料及手續,當事人可以參照如下:
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及戶主出具同意分戶的書面意見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G. 出嫁女怎樣和父母分戶
可以分戶。
1、女兒出嫁後戶口未遷出分2種情況:
(1)出嫁女已嫁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其戶籍尚未遷出的,如果在嫁入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承包了土地,或者從其他各方面已經享有了其後來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的分配,那麼就不能參與分配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征地補償費,這是因為不能雙重受益。
(2)如果出嫁女雖已嫁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但戶籍尚未遷出,而在嫁入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承包土地,也不享有後來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的分配,可以認定其仍然是原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應享有與其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的待遇。
在這種情況下,戶籍所在的村集體經濟不能任意剝奪出嫁女參與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權利。
2、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成一戶。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建立戶籍檔案。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4、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H. 結婚後可以和父母分戶口嗎
結婚後可以和父母分戶口。公安派出所受理後,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一、關於辦理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的。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
2、原《戶口簿》。
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
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I.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遷戶口,戶口在娘家,可以與父母戶口分開單獨立戶嗎 需要什麼條件嗎
可以單獨立戶,但必須符合立戶的條件(結婚後戶口留在原籍是可以的):1、一般來說,需要本人年滿18周歲,且經濟獨立;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5、由於單獨立戶為地方性的規定,不是全國統一,具體應咨詢戶籍地的派出所,以對方答復為准。為便於說明,以下以賀州的分戶條件為例:申請辦理分戶:(一)一個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經濟獨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二)須提交的證明材料:1、申請分戶書面報告;2、原家庭的《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住址;4、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證明。屬結婚分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三)理由正當、手續齊全的,派出所當場予以辦理,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四)辦理分戶應交納《戶口簿》工本費10元。
J. 兒子已結婚和父母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摘要 和父母把戶口分開是可以的。前提子女已是成年人,子女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的住房。 《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