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遺產夫妻離婚怎麼分
父母遺產夫妻離婚由雙方共同協商分配。
夫妻繼承取得的遺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取得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之間可以協議約定財產的歸屬。但如果配偶一方繼承的遺產,被繼承人留有遺囑,明確指出只歸夫妻一方,該遺產屬於夫妻一方的遺產。夫妻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對於一方或雙方在婚後受贈所得的房產,除非贈與聲明或協議中明確說明了只歸受贈人一方個人所有,否則,該房產屬於受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於法定繼承所得的房產,由於被繼承人並沒有留下遺囑,故在這種情況下,一方在婚後繼承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遺贈所得的房產處理方式和遺囑繼承所得的房產一樣。兩者的法律依據都是被繼承人設立的遺囑,主要區別在於受遺贈人不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而遺囑繼承人必然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除非遺囑中指定了房產只歸受遺贈人中的一方所有,否則,該房產視為屬於受遺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⑵ 父母離婚,他們的財產怎麼分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財產分割由父母雙方協議處理,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所有,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訟處理,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⑶ 父母離婚了財產怎麼分
父母離婚財產的分配: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⑷ 父母名下的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夫妻離婚父母名下財產不屬於可分割的財產,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後,父母的財產都依法歸屬父母個人所有或者父母共同所有,除非是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在離婚時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⑸ 夫妻離婚是否能分父母的財產
夫妻離婚不能分父母的財產,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父母的財產和當事人無關,無權分割。
夫妻的共同財產包括,婚姻存續期間的: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⑹ 夫妻離婚父母財產可以分嗎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不能分父母的財產,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父母的財產和當事人無關,無權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包括,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⑺ 父母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父母離婚財產的分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一方的婚前財產、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不能進行分割,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而對於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法律規定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⑻ 父母離婚家產怎麼分配
父母離婚家產的分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對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即使雙方分居多年,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不能進行分割,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約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⑼ 離婚時父母的財產怎麼分
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夫妻結束婚姻關系時,對於財產的分割劃分要先進行協商,協商無果時要像法院提起訴訟。我國法院判決離婚的原則是夫妻間感情確認破裂並且沒有修復的可能。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和債務一般會平均分配,個人財產和債務會歸為個人。在婚姻期間,均無過錯的不必互相賠償;有過錯的,那麼無過錯方可以提起賠償的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