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生兒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怎麼上戶口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2
2. 父母的戶口不在一起,生了孩子可以上戶口嗎
父母的戶口不在一起,生了孩子肯定可以上戶口了,因為你們是合法夫妻,所以孩子是可以上戶口的,也可以上任何一方的戶口。
3.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 新生兒戶口落在哪裡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新生兒戶口落在可以跟爸爸或者跟媽媽。
受理條件:
1、嬰兒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3、嬰兒父母結婚證或離婚證及復印件;
4、離婚應提供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根據相關規定嬰兒出生登記實行隨父隨母自願原則,特殊規定除外。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應當由其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在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
在同一設區市內,夫妻一方戶口為家庭戶、一方戶口為集體戶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嬰兒父母戶口不在一地的,為防止重復登記,申報登記時要進行網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在另一方未落戶證明。
出生登記結束後,派出所需在出生醫學證明上加蓋已入戶章。無出生醫學證明的,當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後辦理。 對無法核實新生兒母親信息,不能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應當提供經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材料和出生住院記錄等其他相關證明,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辦理。
公安派出所應認真核對出生醫學證明的真偽,無法確定真偽或存在可疑情況的,應當予以扣留,並聯系當地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進行鑒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4. 小孩要上戶口,父母戶口不是同一個地方,應該怎麼做
1、小孩落戶,法律規定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由父母商定。
2、小孩落戶,不受父母戶口地域的影響,只要各種證件齊全,都可以正常落戶。
3、領取准生證,應在懷孕三個月內及時領取。兩個月後領取應不受罰。
4、證件都齊全,上戶口是完全可以的。有關規定中規定,上戶口應該在小孩出生後一個月內辦理,但有部分地方是可以三個月以內的。如果超過,可能手續會麻煩一些。
5、因你們本地派出所的推拖,造成小孩無法上戶口,可以使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造成你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
6、可以到上一級公安戶籍管理辦公室查找相關的規定,因為各地的規定不同,但大體是一致的。
5. 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地方,怎樣給孩子上戶口
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地方,並不影響孩子上戶口。可以家庭內部決定孩子上父母雙方任意一方的戶口都可以。
孩子上戶口有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給孩子落誰的戶口可以考慮以下因素一是孩子日常由誰照顧,當地教育的優劣,地區福利補貼,比如說有的經濟發達的農村,入戶後分到地後一般集團承包而給個人補貼,上學完全免費,而有的地區則做不到。你們可以綜合考量;
2、決定了孩子上誰的戶口以後,需要帶齊准生證,生育證,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到最終決定落戶的戶籍管理部門辦理。
3、孩子的第一次落戶辦理比較簡單。但如果改遷的話,相比第一次要麻煩,需要遷入地接收才可,有的地區是嫁出的女方戶口所在地,不接收其孩子戶口改遷,所以第一次落戶要慎重。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6. 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孩子怎麼上戶口
摘要 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孩子是能落戶的,可以選擇夫妻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落戶。戶籍登記制度規定,孩子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一、出生登記
7. 寶寶上戶口父母戶口不在一起能上戶口嗎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孩子上戶口的辦法: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攜帶相關材料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即可。且一般自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辦理。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8. 請問父母雙方戶口不在一個地方的孩子怎樣落戶
孩子可以跟隨父親落戶也可以跟隨母親落戶,父母不在一個地方這個沒有任何關系的。如果長期在母親那邊生活的,比如上門女婿,那麼就可以跟隨母親落戶。如果長期在父親那邊生活的,那麼就跟隨父親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