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去世後其遺產的繼承應怎樣分配
首先要看有沒有遺囑?如果有遺囑,就按照遺囑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那就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
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那麼有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人。
2. 如何分割父母的遺產配偶的繼承
配偶繼承財產要依據如下原則分割: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明確只歸一人繼承的或者是在結婚之前繼承的為個人財產,離婚時歸其個人所有。如果是在婚後未明確只歸一方所有的,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情況,按照照顧子女、無過錯方的利益予以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 父母的遺產怎麼樣繼承
民法典裡面有相關規定
4. 父親去世,我家裡遺產應該如何分配繼承
根據遺產繼承順序分配,父母一方去世遺產分配原則按照,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第一順序為繼承人為配偶和父母子女,只要有繼承人就平均分配,因遺產繼承產生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二年。
法律分析
如果父母一方死亡,父親或母親的遺產,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其子女和尚存配偶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人有權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父母雙方死亡的,子女可以依法繼承父母的遺產。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在父親去世後所留下來的財產應該由第一繼承人繼承,當第一繼承人有多個時,父親所留下來的財產應該由這多個第一繼承人平分獲得。遇到特殊情況時,具體問題具體對待,畢竟每個家庭的狀況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 父母的財產如何繼承,房屋遺產應該如何分割
就遺產房屋作出分割的時候,實際的分割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進行折價補償,也就是一方取得遺產房的所有權,但同時需要對其他的繼承人按照他們的繼承份額作出補償。另一種就是由繼承人共有房屋,此時各個繼承人不分份額的共同享有遺產房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6. 父母雙亡,子女如何繼承父母遺產
女繼承父母遺產,有遺囑的,依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依照法定繼承。
《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父母雙亡,如果沒有立遺囑的話需要按照按法定繼承分割房產和錢款。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為繼承的第一順序,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也就是即使是女兒,不論是已經出嫁還是未出嫁,也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應與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繼承權。當然女兒出嫁後不主張繼承權也是可以的,這是對自己權利的放棄,但這並不等於她沒有繼承權。
7. 父母去世後給的遺產如何繼承
父母再婚後去世留下的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然後再繼承分配;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個人財產為死者的遺產,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8. 父母的遺產如何分配
父母的遺產分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那麼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9. 子女繼承父母財產怎麼分配
子女是第一繼承人。因此無論已婚還是未婚的女方,都屬於一級繼承人,應當與兄弟享有平等的繼承權。當然女兒結婚後不主張繼承權是可以的。這是對自己權利的放棄,但並不意味著沒有繼承權。沒有有效遺囑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劃分遺產。尊重父母與孩子的關系是一種自然的血緣關系。非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繼承權。親生父母的離婚和婚姻變更不影響親生父母與子女的繼承權。即使父母離婚,離婚的父母仍有與自己孩子繼承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