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後放棄房產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夫妻共有的房產如一方自願放棄,需簽訂財產協議或者雙方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過戶手續到一方名下,明確約定單獨所有。
1、首先住房需要確權,確定產權是你倆的,需要有住房房產證,契稅證,以及土地證,住房貸款需要還清,無抵押。
2、如果住房登記人是夫妻倆姓名,需要辦理去除一方姓名手續,到房管辦理。
3、然後夫妻倆持有以上住房三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住房協議產權公證,明確住房屬於一方所有,然後雙方簽字按手印,做一份公證,得到公證書,注意保管,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❷ 父母已經離婚 離婚協議書得房產所屬是母女 現在房產證得名字是我母親得 那我想要回怎麼辦呢
您父母在離婚時已經約定了房產屬於您和您母親,房產現在已經在您母親名下,你可以先和您母親協商,將房產登記為您和母親共有,如果您母親不同意,建議您盡快起訴您母親,要求您母親履行離婚協議,變更房產登記。
因為您父母簽訂的離婚協議,類似於一個合同,雖然您不是離婚協議的當事人,但是離婚協議約定將房產贈與您,您屬於受益第三人,您父母與您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贈與法律關系,您可以根據協議主張該利益的實現,而現在您父母已經離婚了,所以您可以要求您母親在房產證上增加您的名字。
但是需要注意,一般情況下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有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任意撤銷權是指:贈與人在贈與行為完成前可以撤銷贈予,即錢款沒有交付,房產沒有過戶前贈與人可以反悔。雖然現在的司法實踐中,對於離婚協議中任意撤銷權,即以房屋沒有過戶為由而而撤銷贈與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也要是否存在注意法定撤銷權的情形。即嚴重侵害您父母或其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對您父母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您約定的義務。
【相關法律依據】:
1、《民法典》施行前,此類案件以最高院民一庭吳曉芳法官為代表的主流裁判觀點認為:
(1)離婚協議中雙方將共同財產贈與未成年子女的約定與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損害賠償等內容互為前提、互為結果,構成一個整體,是「一攬子」解決方案,如果允許一方反悔,那麼男女雙方離婚協議的「整體性」將被破壞。在婚姻關系已經解除且不可逆的情況下,如果允許當事人對於財產部分反悔將助長先離婚再惡意侵佔財產之有違誠實信用的行為,也不利於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益。因此,在離婚後一方欲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單方撤銷贈與時亦應取得雙方合意,在未徵得作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無權單方撤銷贈與。
(2)如果當事人達成的贈與協議經過人民法院審查確認後製作成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一旦生效,即賦予了和判決書同等的強制效力,其效力應該等同於或高於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必須履行。
2、《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六十九條: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4、《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__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❸ 離婚協議放棄房產
離婚協議怎麼協議的怎麼寫
不用公證
夫妻雙方協議只對雙方有效,對第三人無效,所以需要銀行同意去名才行,購房合同變更需要到開發商,銀行,房管局辦手續,貸款合同要到銀行辦手續
❹ 父母離婚後,協議書上給我留下一套未辦理完全的房屋,如何正確的去拿回房屋
父母離婚之後,協議書上給你留了一套沒有辦理完全的房屋,應該通過過戶來拿到這個房屋。
房屋過戶的步驟是:
1.售房者要配合購房者進行產權調查;
2.房屋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購房者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房產過戶的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由相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一、過戶需要的手續
1、簽訂買賣合同(或其他互換合同、贈與合同等);
2、貸款審批,買方需要貸款的,評估公司進行房產評估,買方與銀行簽訂借貸合同,銀行批貸;
3、買賣雙方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需要證件主要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本、買賣合同。
二、房產過戶的流程
1、簽訂合同,房產證過戶如果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記得必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房產證的共有人較好都在場。
2、提交申請,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繳納稅費,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買賣雙方進行交接,過戶完畢。
(4)如何放棄父母離婚協議給的房產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❺ 父母離婚協議上寫的房產歸兒子所有但沒過戶給兒子,父母要收回產權要怎樣做才能辦好
在沒有過世之前肯定不會轉給兒子,如果兒子不孝,連住的地方都沒了,肯定會在不在之前過戶給他,畢竟現在老人還有個保障
❻ 我父母離婚了,協議上寫房子贈與我,可現在房產證上依然是我父親的名字,我想改成我的名字,怎麼辦
父母離婚協議上面房子贈與給你,可現在房產證上面還是你父親的名字,你想改成你的名字怎麼辦?這個也必須要房產證上的本人也就是你父親和你一起到房產局不讓過戶手續,你可以到公證處去辦公證,當然也必須要所有相關人員在場,經過公證處公證那麼房產直接過戶到那名字下面。其實反正協議上面有這個協議的話那麼應該來說就具備法律效力,你直接拿協議找你父親把這個事辦好就行了。
❼ 離婚協議書註明房產歸女方擁有,但通過協商女方承認放棄,需要辦理什麼樣的手續
雙方一起到公證處寫一份公證,說明女方自願放棄離婚協議書中的房產。如果房產需要過戶或更名的,就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明,新的公證書,雙方一起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
❽ 兩年前離婚,協議書中分給我的房產現在放棄有效嗎
有效,你需要重新在離婚協議中修改相關條款,同時需要雙方確認。
雖然我不知道你們之前是怎麼簽訂離婚協議,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要中途放棄房子的所有權。如果你想這樣做的話,你需要重新修改離婚協議,並且是新的離婚協議生效,這樣就可以直接放棄你的房產。如果你想通過這種方式來炒作房子,我不建議你這樣做,因為現在很多地方已經出台了相關的房地產措施,其中一項就是打擊夫妻假離婚的買房行為。
一、你需要進一步明確離婚協議。
如果之前的房產確實已經通過離婚協議的方式來確權,並且房子的所有權屬於你,房產證的名字應該是你的名字,你這個時候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在你想要放棄當前房產之前,你需要進一步明確離婚協議,同時需要對離婚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