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要離婚了,老父親的錢在我這里,對方要分怎麼辦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拿出證據來這筆錢是你父親的,而不是你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他不會無恥到連你老父親的錢也要分割吧。
2. 離婚借父母的錢怎麼辦
摘要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3. 父母的錢都存在我的卡上,離婚時算共同財產嗎
不算。
共同財產是指你們婚後的共同收入。
父母的錢寄存在你的卡里,只是代為保管,不能算作共同財產。
不過你要拿出充分證據,否則就是耍賴,惡意轉移財產。
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多點心眼吧。
4. 父母婚後給的錢離婚怎麼辦
父母婚後給的錢離婚的處理辦法:
1、分清楚該財產是否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對於一方父母明確表示是給一方個人的,離婚後,歸個人所有;
3、對於給雙方的或者是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 父母婚後給的錢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父母婚後給的錢如果未明確說明是贈與一方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參與離婚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 夫妻一方借父母的欠款離婚時該怎麼處理
離婚時,你們可以先協商看向父母接的錢怎麼處理:父母要不要求歸還,你們誰來版還,或者權一人還一半。
如果父母要求還錢,你們又協商不成的話,那麼這個就要你們兩個人一起償還,一人承擔一半的還款責任。
最後,即使是向父母的借款,也有要證據證明。如果沒有任何證據(比如借條)可以證明有向父母借款,那麼也就沒有這個債務存在了。
如果只有父母的轉賬記錄,金額又是比較少,幾百元,幾千元那種,沒有借條,起訴到法院,也可能被法院認為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不能算是借款。
如果父母簽的借條是在雙方鬧離婚的時期簽的,有被認為是虛假的可能。
7. 離婚是雙方父母都在場解決的 離婚後對方父母借的錢還要還嗎
你好,我們應當首先了解到我國的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根據你的描述,離婚時是父母雙方在場解決的,所以我判斷你們屬於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婚姻關系當事人達成離婚合意後,自願離異,並就離婚的法律後果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通過行政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非訴離婚方式。所以,在離婚協議中,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債務問題進行了協商達成了合意,則應按照雙方的合意約定解決欠款問題。如果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沒有就借款問題達成解決合意,因為債務合同具有相對性,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所以,離婚後對方父母借的錢依然需要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8. 借父母的錢離婚時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是婚前沒作過財產公證的,夫妻婚後所有收入歸為共同財產,向雙方父母借的錢也被視為兩人的共同財產。離婚後應雙方各分擔一半。因借款是當時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所以離婚後雙方應各負擔一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9. 離婚了錢雙方父母錢怎麼還
你好
1、在父母那拿錢是借款還是贈與?有沒有明確約定。如果約定不明的,視為是借款。
2、如果是借款,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由夫妻共同償還。
3、股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方繼續佔有股份,則應補償一半股價給女方。
4、小孩如果未滿2歲,由女方撫養;如果已滿2歲且雙方均爭著要撫養的,則需訴訟離婚,由法院根據誰撫養更有利於小孩的健康成長來判決由誰撫養。具體可網路一下「最高法院子女撫養司法解釋」。
追問:
小孩不到兩歲就一定要給媽的??可她從來沒帶過呀,出生到現在1.2歲都是奶奶帶的。女方要我給什麼青春費我要給的嗎?給多少呀。
追答:
那倒不一定。只是《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但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即只要女方有上述第1條的情形或雙方達成協議的,都可以隨男方撫養。否則你只能等小孩2歲後再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