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關系中雙方父母屬於什麼法律關系
從現代法律上,一方與另一方的父母沒有什麼關系,也沒有贍養的義務。
贍養公婆是古代法律和倫理上對女方的要求。
有了上面的觀點,雙方父母在法律上也就沒有什麼關系。
個人觀點。
夫妻雙方的財產原則上共有,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死亡,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囑也僅限於處分自己的財產,處分他人的財產是無效的),誰死分誰的財產,參與分財產的有(第一順序):配偶、子女和死者的父母。
② 中國式相親:婚姻里父母真的那麼重要嗎
究竟什麼是《中國式相親》呢?
它的官微簡介是這樣寫的:熒屏首檔代際相親交友節目,父母把關相親對象。
所謂父母把關相親對象,就是帶上爸媽找對象。把催婚的父母請到台前,子女坐在後台,由父母來直面嘉賓爭搶心儀對象。
但是大家注意哦,在這樣的相親過程中,女嘉賓在選擇完男嘉賓以後,她自己還沒有見過男嘉賓一面!等到一切塵埃落定時,大家都對一切了如指掌,唯有女嘉賓還提心吊膽地等待見自己的「男朋友」一面。
怎麼聽著那麼像「包辦婚姻」的感覺啊?我是又回到了100年前嗎?
網友們倒是各執己見。有網友爭先恐後地表示要來上節目:
也有網友說,金星就是大寫的直男癌,開了個奇葩節目,中國式巨嬰全來現行了:
還有網友說:這節目形式也不錯,可以算作是未婚女性的福利,把中國婚戀環境下的男人和直男癌父母的嘴臉展示地非常清楚。
一檔節目,倒是看出了婚戀市場的萬象叢生啊。
如果男女雙方談婚論嫁是建立在自由戀愛、自主選擇的基礎之上,然後聽取長輩的一些建議,最後由自己做決定,這樣姬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到牽手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男友長什麼樣子,完全是父母代為相親,這是什麼路子?
對此,節目組總結兩個核心觀念來解釋:「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父母在中國傳統的婚戀中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追根到底,不就是說信自己不如信爸媽,婚姻大事,還得父母做主!這觀念把「戀愛自由」鞭打地是體無完膚、面目全非呢。
可姬姐想說,父母在婚戀中發揮的作用,真的沒有那麼重要。
婚姻是靠每一天的生活組成的,這每一天的生活,無論幸福還是悲傷,都得婚姻中的兩個人自己承擔,父母沒有辦法替子女經歷每一件喜怒哀樂。
況且,所謂的門當戶對,也是相對概念吧。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婚戀標准。上一代人可能覺得「踏踏實實過日子」最重要,長得好壞沒無所謂,工作不用掙太多錢,穩定就行。但是年輕人從根本上就不認同這樣的觀點,上一輩人的「踏實」在下一代眼中就是「呆頭呆腦」,「沒有社交能力」,工作穩定就是就是沒有追求;而且顏值這個東西,對年輕人來說,真的很重要!標准每一條都不一樣,父母的門當戶對,憑什麼就一定能給子女帶來婚姻幸福呢?
至於說婚姻要回歸家庭本位的觀念,姬姐只能說「家庭」還沒有走出「傳宗接待」的禁錮。
在過去舊時代,結婚就是為了生孩子,甚至是生兒子;而生兒子不過就是為了養老、傳宗接代,所以所謂的婚姻就得服務於家庭,而愛情也必須屈服於婚姻。
而現在,我們已經進入了自由戀愛的時代,婚姻早就應該歸還於兩個人,不再是服務於大家族的道具,兒媳婦也不再是婆婆生養下一代的工具。
婚姻就是讓兩代人之間進行一種健康分離。
相互關心,但是也相互獨立。彼此有自己的生活,才能真正享受生活。所以,婚姻如果有本位,它只能是愛情。
請金姐不要再跟我們說什麼「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要踏實靠譜,要父母參與意見。」「婚姻中門當戶對很重要,婚姻不能扶貧!」
現在的我們,還真不買賬。結婚的事情,我說了就算!我自己覺得幸福,就是最大的門當戶對。
③ 婚姻中,你會聽從父母的意見還是堅持自己的選擇
婚姻與戀愛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戀愛我們可以自由自在,但是婚姻卻是需要很多的考慮因素,有些可以修成正果,有些卻只能是半路夭折。在婚姻中,我們需要當然是需要考慮父母的意見,但是自己的選擇也是需要堅持的,別人的意見是作為參考,自己的意見才是主導,但是一定要記住,自己選擇的路,那就不要怨天尤人。
3、學會衡量。
在愛情裡面,很多人都是迷失都是盲目的,往往會憑借著一時的喜歡就沖動之下結婚,婚後的日子也是不盡人意。所以,在婚姻的選擇中,我們也是要學會衡量,看對方到底是不是真的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他的品行、為人是很重要的,不要只注重金錢或者顏值哦。
婚姻關繫到每個人一輩子的幸福,既要學會堅持,也要學會放手,正所謂長痛不如短痛,及早的脫離不理想的環境,讓自己不如下一個可能的幸福!
④ 婚姻是自己做主還是父母做主
你的事兒當然是自己做主。但是沒明白你的意思,怎麼剛提親就談禮金的事。你們還沒相處,你們兩個互相了解嗎?得互相了解,相處得非常融洽。也可能談到結婚的事。一個人不不相處,一兩年怎麼可能了解?
⑤ 婚姻中,父母的角色有什麼作用
已婚兒女婚姻父母多餘干涉只有煩惱,「閉一隻眼,睜一隻眼」(求個太平日子)為好。
⑥ 婚姻法中父母與子女關系怎麼處理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⑦ 婚姻必須聽從父母的嗎
需要聽一些,但作為一個成年人在婚姻方面更應該有獨立的主見。
俗話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在婚姻方面,還是應該適當聽聽父母的意見。但是父母的意見只能供參考,因為父母的意見也未必完全正確。
在婚姻大事上,完全聽信父母的話,那自己豈不就像一個木偶一樣。如果父母的意見是錯誤的,那你這一生都不會幸福,因為你的結婚對象是錯誤的。
每一個人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但是在事實上,在婚姻方面,卻未必能夠給出正確的指導。所以說,一個人在婚姻方面,必須讓自己成熟一點,必須有自己的主見,應該適當參考父母的意見,但絕對不是盲從。
婚姻大事,無論聽不聽父母的,都有可能幸福,也有可能不幸福。什麼事情都不是絕對的,而且,婚姻是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去經營的。
⑧ 父母在子女婚姻中起什麼樣的作用
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他們對我們的婚戀觀會產生深遠的影響。一位朋友的媽媽有嚴重的控制欲,朋友的父親和朋友一直受她媽媽的控制。所以她父母的關系一直不怎麼好。
長期處於這種環境下,朋友的內心也慢慢養成了控制別人的習慣。朋友結婚後,對老公的控制慾望越來越強,婚後矛盾也逐漸增多。朋友也意識到她的這個缺點是受母親的影響,但她具有反思自己的意識,努力讓自己不再那麼強勢,以緩和夫妻矛盾。
父母的婚姻狀態和婚戀觀會對子女產生很大的影響,但並不一定會對子女的婚姻產生決定性的作用。小時候的孫儷,父母離異,她隨母親生活。她從小便深刻體會到了單親媽媽帶孩子的艱苦,所以在她成年後,便不再想結婚,因為她不相信婚姻能讓一個女人過得比單身的時候更好。
鄧超大概是上天派來讓孫儷重新審視婚戀的一個人。在孫儷的內心深處,本來是對婚姻持懷疑態度的,但她和鄧超的情感發展讓她相信了,父母的悲劇不一定會在她身上重演。於是,她選擇了相信婚姻,事實證明,她的選擇是正確的。
民主的父母,會給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教育和生活環境。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更有主見、更獨立、更成熟。這些優秀的品質對其以後的婚姻生活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即便父母的婚姻觀念並不正確,一個善於自我成長、成熟的子女,也會逐漸擺脫父母的陰影,讓自己的婚姻生活越來越幸福。
⑨ 婚姻生活中,女方父母會對生活造成哪些影響
在婚姻生活中,女方的父母可能會給他們的生活帶來很深的影響,比如說讓他們生活的更加有安全感,支持自己的女兒。
⑩ 你了解父母的感情歷程嗎你從他們的婚姻中學到了什麼
父母的感情好壞會直接影響到家庭,甚至會直接影響到自己的子女對於婚姻的認知。一個在父母恩愛的家庭成長的孩子一般都是對未來充滿幻想,而父母婚姻就不幸的孩子往往對未來充滿恐懼。我父母婚姻的歷程大概是這個樣子的,在我父母有了我們之後,我爸爸去外地打工,媽媽留在家裡照顧我們生活起居,在我小時候爸爸是不經常回家的。後來爸爸的工作有了氣色,我們也長大了,現在雖說爸爸還在外地工作但是媽媽現在隨時都在爸爸身邊。爸爸媽媽的婚姻是屬於那種平平淡淡過日子那種的,很少會因為某件事大吵大鬧。
每段美好的父母婚姻其實告訴我們最重要的就是愛,不計回報的愛!當我們有了婚姻的時候,也一定要不離不棄,敢愛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