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人今年21歲,和父母斷絕關系需要給多少錢
在法律上面,血緣關系的人是沒有辦法斷絕父親或者是母女之間的關系,無論你表面上怎麼樣,斷絕表面的關系,都必須要承擔自己的贍養照顧的義務。
Ⅱ 如果我要斷絕父子關系,我應該補償我父母多少錢
這不是多少錢的事,看樣子你的父母也沒有做什麼有悖人倫的事,否則你就不說什麼補償的事了,這樣的事唐玄宗把兒媳奪時做了,那個符合斷絕父子關系的一切條件;如果沒有這樣的條件,你想斷絕父子關系就學哪吒割骨還父割肉還母,這世的這筆賬就這樣算了,不過上帝和閻王還是要追究你大逆不道和自殺的罪責的。
Ⅲ 養育18歲跟父母斷絕關系該給多少錢(普通家庭)
這錢你一輩子都付不起!如果沒有他們怎麼有你呢?而且培育你18年了,這錢怎麼算的清楚?吃喝拉撒的錢又怎麼算
Ⅳ 如果父母要和我斷絕關系,我要給他們多少養育錢
養育之恩是無價的,如果你父母要的話你最少給100萬
Ⅳ 和父母斷絕關系公正費是多少
親生的父母和子女是不能斷絕關系的,公證處也不會給你公證這個的,如果是收養的子女才可以解除收養關系。
Ⅵ 可以一次性給父母多少錢和父母斷決一切關系嗎
現在想一想解決父母的這一些斷絕關系的問題,當你到啲為人父母的時候你就會明白,父母都是這樣的不容易的
Ⅶ 父母要與女兒斷絕關系,贍養費應給多少
我國法律目前不認可這種「斷絕父子關系」的協議,它是無效的。我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你與父親之間的父子血緣關系屬於身份關系,不屬於合同法調整的范圍。另外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和子女關系是一種血親關系,血親關系多因血緣關系而形成,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其他手段人為加以解除。
你該給的贍養費還是得給,不能一次性買斷。
Ⅷ 和對象離婚但是本人和父母斷絕關系了能向家裡要錢嗎
你說的和父母私自決定斷絕關系了,這不生效,因為法律規定,你對父母是有贍養義務的,所以,可和父母斷絕關系是不生效的。
關於你能不能向家裡要錢,是可以向父母要錢的,父母有可能同意給你錢,但也可能不給你錢,決定給不給錢是在於你父母這一方的。
Ⅸ 我作為子女跟父母決裂了 我每個月最多得到多少生活費
斷絕父子關系以後,父母沒有義務給你生活費,
佛門里常說,「福人居福地,福地福人居」,一個有福報的人,他無論身處哪裡,哪裡都是好風水;一個沒有福報的人,他就是住在再好的風水寶地,也是一場徒勞。因為,福報不是求來的,更不是搶來的,福報是自己修來的,只有積攢了足夠的善良與福德,好運才會常來光顧。
在佛家看來,有一種方式增福消業最快。這種方式就是孝順父母。孝順父母乃世間最大的福田,與其遠行燒功利之香,不如在家好好侍奉父母。佛說,在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善,不會大過於孝;最大的惡,不會大過於不孝。一個不孝順父母的人,他的心是不善的,和佛心是背道而馳的,故而拜再多的佛、燒再高的香,也難以得到加持。
在佛門里常說,人生是一個了緣的過程,所謂無緣不聚、無債不來,這也可以理解為我們常說的因果。我們不管是為人父母,還是為人子女,父母和孩子的緣分要麼是來還債的,要麼是來要債的,相互拖欠,故而此生相遇,成為父母子女。佛說:若沒有佛,好好侍奉父母,侍奉父母就是侍奉佛,父母是三界內的最大勝福田。
所以,無論父母是否給過我們富餘的生活,是否讓我們吃穿不愁,我們都應該此生感恩父母,感恩父母辛苦把我們生下來,感恩父母含辛茹苦養育教導之恩。就如《三世因果》歌里寫的那樣,「今生聾啞為何因?前世惡口罵雙親」,「若是因果無感應,目連救母為何因」。
那有人就說了,我的父母從小沒有給過我好的生活條件,讓我吃了許多苦,也沒有給過我幸福的童年,甚至常常對我暴力相向,我現在的成就也都是我自己的努力得來的,與父母沒什麼關系。因此覺得父母未曾對自己有多大的恩,自己也就沒有必要回報他們。這是大錯特錯的。
老話說得好,「百善孝為先」,縱然父母言行有失,我們也不應該去責難他們,父母把我們生下來已是對我們最大的恩。至於後己是享福還是受苦,難道不是自己的因緣果報嗎?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是。不論父母是對是錯,我們都不應該心生厭棄,而是應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孝心溫暖他們。
Ⅹ 我現在十七歲 和我父親斷絕關系 他應當付給我多少贍養費
應為撫養費(贍養是指晚輩對長輩的生活關心、幫助及照顧);撫養一般只是到子女至18周歲的,父母與子女關系無法斷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