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父母強迫子女換班怎麼辦呢
你父母逼你換班當然是不對的,
每個人都有自由擇業的權利,別人是無法干涉的!
只是,你有沒有想過他們為什麼要逼你換班?
是為了你好,還是另有目的?
一般來說,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子女好,
所以你還是盡可能地理解他們,體諒他們.
如果你有自己的苦衷,最好敞開心扉和他們好好談談.
要說服一個人最好是能從對方的出發點分析,引導.
若是我,
要是在父母還可以勉強接受的范圍內,我是不會換班的,
我們自己的生活應該由自己做主,而不是由別人!
⑵ 父母強迫孩子做不喜歡的事犯法嗎
不犯法,但是孩子不願意父母非要孩子做的話,容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
所謂叛逆,顧名思義,就是反叛的思想、行為……忤逆正常的規律,與現實相反,違背他人的本意,常常做出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事。
叛逆是一種「長大了」的感覺(其實本質依然是種幼稚的心理),是一種強烈的自我表現欲。
在思維形式上屬於「求異思維」,希望通過自己的「標新立異」甚至是「唱反調」,來引起別人注意,試圖改變別人和事物對自己原本看法的心理。
叛逆階段:
叛逆主要分為三個階段:3歲左右是第一個反叛期,第二、第三反叛期分別在10歲和13歲發生,被界定為「准大人期」和「青春反叛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叛逆
⑶ 父母強迫孩子做不想做的事違反了哪一條法律
父母有監護權,一般來說這是不違法的。
但如果是強迫孩子做一些力不能及的,或者是違法犯罪活動,最起碼就違反了他們的監護責任,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⑷ 為什麼父母總喜歡強迫孩子做不喜歡做的事情!
這個問題和為什麼孩子從是不喜歡按照父母的意見去做事情一樣。每個人的觀念和思想是不同的,所以在看帶問題和做事的時候有差異,這是很正常的現象。而現在!大家都遇見了一個覺得不正常的現象,那就是強求,所謂強扭的瓜不甜,其實換句話說,彼此如果能互相讓步,互相體諒那麼開出的花和果都是甜,但現實上呢?家長認為孩子不夠成熟,不能獨立處理或者說不能獨立,而孩子又覺得自己行了。正是因為這樣的矛盾所以大家都彼此的不高興。唯一能解決這種現象的方法就是變!一個字變!變通,變強,變得讓你的家長接受你的一切。
⑸ 父母強迫孩子做不喜歡的事犯法嗎
法律分析:父母有監護權,一般來說這是不違法的。但如果是強迫孩子做一些力不能及的,或者是違法犯罪活動,最起碼就違反了他們的監護責任,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⑹ 父母經常強迫孩子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會不會給他造成心理傷害如何有效避免
現在的社會狀況來看,很多孩子的父母都會有這樣的做法。通常會嚴格要求孩子去做一些自己不會喜歡做的事,其實這樣教育方法非常不正確正確。不管是對孩子的身體,還是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都會有很大的傷害。所以說想要讓自家孩子變得更健康,更快樂的成長,那麼就需要及時停止這樣的做法。
計劃
3、對孩子進行了解。
一個合格的父母,對孩子一定要了如指掌。哪些事情該喜歡做?哪些事情不喜歡做?父母也需要知道,無時無刻給孩子一些關愛呵護,相信這樣的家庭才會更加和諧幸福,對孩子的心理也會有更好的幫助。
⑺ 關於父母強迫孩子做事情,違法嗎請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強迫孩子做事情是否違法,主要是看兩個方面,一個是做的事情是什麼事,另一個就是強迫的方式是什麼。如果做的事情是違法的事情,刑法和治安管理法中對此都有詳細描述,違反了或者做了這兩個法律中事情都算違法。另外,強迫的方式如果傷害了孩子,也存在違法的情況。因此需要具體來判斷。
法律分析
我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多方面的,如果孩子的父母沒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權益的,都可能被處罰。以交通安全法為例,乳溝強迫未滿12周歲的孩子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孩子騎電頻車的,就算違法行為。父母會因此受到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以刑法為例,如果監護人對未滿16周歲女童發生性關系的,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如果把兒童送到需要重體力勞動的工作地點從事危險環境下的勞動,不僅監護人有責任,僱傭單位也有責任。如果父母的強迫方式不對,比如以辱罵,恐嚇等手段對兒童進行虐待,也有相應的罪名。對未成年熱等負有監護義務的人虐待被監護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強迫做什麼,和怎麼強迫的都是有限制的,不能隨意對待自己的孩子,要尊重,理解,愛護孩子,是一個父母基本的人格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一 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四十四條之一 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條之一 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⑻ 父母強迫孩子寫額外的作業怎麼辦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如果別人強迫你做額外的事情,你心裡會怎麼想,所以父母強迫孩子寫額外的作業,應該體會到孩子此時的心情。
父母希望孩子寫額外的作業,出發點肯定是希望孩子多學點。但是,可以採用和善的方式而不是強迫,比如「啟發式提問」的方法:「寶貝,我們想要取得更好的成績,該怎麼辦呢」,鼓勵孩子自己講出辦法,而不是強迫孩子做什麼。
⑼ 父母逼著孩子違法校規怎麼辦
可以跟父母講道理,要特別注意講道理的時候不要急慢慢說。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