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你情我願的在一起了,女方父母不同意,說要告我,請問我這有犯法嗎
雖然不犯法 但是從你的問題可以看出女方父母是多麼的心不甘情不願 這時你就不應該問這樣的問題 而是應該問問如何讓女方父母喜歡你 首先你得從自己身上找問題究竟是在哪一方面讓他們厭惡 然後試著去改變 最後 祝你成功
❷ 耍朋友被女方父母知道了,該怎麼辦
父母反對,說明你們還沒到處朋友的年齡,那就不要再堅持了,先彼此許一個諾言,等時機成熟了再處,把彼此放在心裡。這不就是既沒分開,又遂了父母的心願,一舉兩得啊。
❸ 夫妻被女方父母告上法院被告有一方能不出庭嗎
如果法律傳票未送達,那是無法開庭的!!
如果被告人故意不收取傳票,那法院是可以公告送達的。
如果傳票送達後,被告不出庭,這不影響開庭。法官會直接判決被告敗訴的。剩下來的事,就是執行了。
另外,看不出這代理合同有什麼圈套。對方出了42萬元錢讓你們幫著買房子,你們幫著買了,這事代理就完成了。
莫非你想說這房子是你和太太的婚後財產??這也太無恥了吧!!
❹ 認識一個99年的女孩,我兩在談戀愛,我成年人,如果發生關系,被她父母知道要告我,我會不會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問題的批復》
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 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❺ 女方丈夫被拘捕可能會判刑,這件事情要告訴女方父母嗎
要告訴的。這並不是一件小事。如果女方父母問女方,她老公去哪裡了,怎麼那麼久沒看到,總不能一直瞞著吧。而且判刑,對孩子以後也不好。這不是一件小事,應該告訴女方父母。
❻ 男女雙方都未滿十八歲,雙方自願在一起,打過一胎,現在被女方家人發現要告男方,最嚴重判幾年
1、女方超過十四周歲,女方家要告不會被受理、
2、不會被受理就不能判刑幾年。。。。。
❼ 和女朋友開房,事後她說要告我強間,會判多少年
根據1997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❽ 廣西男子與幼女戀愛並發生關系,被女生家長告上法庭,男子觸犯了哪些法律
和幼女發生關系無論是否願意,只要兩人之間發生關系,都構成強奸罪,需要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又或者是無期徒刑以及死刑等等,而且一般都會從重處罰。
和未成年人戀愛時的注意事項
如今有無數的人可能都會和未成年人戀愛,雖然當前法律並沒有限制,不可以和未成年人戀愛,但是在戀愛的過程中,也需要掌握一些注意事項。年齡如果沒有滿足條件,一定不要過早有親密行為,因為這就是一種違法行為,而且對於未成年人的健康狀況也會產生影響。除此之外也需要了解,在兩人戀愛的過程中不可以出現一些脅迫的行為,哪怕是誘導未成年人發生關系,這同樣也構成犯罪,一旦被舉報一旦被發現,就會影響到自己的一輩子,所以還是應該懂得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