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離婚後成年子女的戶口怎麼辦
法律分析: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 爸媽離婚孩子戶口怎麼遷
爸媽離婚,要遷孩子戶口的,應當辦理遷移登記。爸媽離婚後,孩子由一方直接撫養,並且要把孩子的戶口遷移至該方的,應當去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請求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遷移登記,戶口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情況進行審查後,發現爸媽確實已經離婚,並且孩子隨一方生活的,應當同意當事人的請求,將孩子的戶口遷移到對方的戶口本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3. 父母離婚小孩怎麼上戶口
父母離婚後,小孩可按2個步驟上戶口。如下:1、協議離婚的,要到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遷移證,最後到入戶地派出所辦入戶登記;2、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的,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到遷入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帶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讓原派出所在准遷證上簽署准許遷出意見,再把准遷證交到遷入地派出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4.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遷移
應該按照法院判決書裁定,孩子戶口遷入監護人一方的戶籍中
。
5. 父母離婚孩子戶口怎麼遷
父母離婚,孩子戶口應當按照具體情況遷。父母離婚後,孩子戶口應當按照以下情況遷:
1、孩子的撫養權歸戶主的,孩子的戶口應當繼續留在戶口本上,無需遷出;
2、孩子的撫養權歸對方的,孩子的戶口應當遷出去,由當事人去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戶口登記機關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查後,發現確實因離婚需要遷戶口的,應當准予遷移,把孩子的戶口從戶口本上遷出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6. 父母離婚 成年子女的戶口 怎麼辦
您好,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雙方的戶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您已經成年的話,可以獨立辦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