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贍養費的標準是多少錢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㈡ 兒子當兵十多年現在是四級士官,父母在社區拿底保,現在給取了,沒辦法生活咋辦
根據低保普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凡子女有固定的豐厚的經濟來源的不予發放低保補助。這種情況被取消也算正常,這已經超標准了。況且四級士官現在每月的津貼大概在八千元左右,的確具備贍養的條件,每月給父母一定的贍養費就可以了。
㈢ 現役軍人四級士官家中父母困難怎麼解決
只有自己解決了家裡的困難肯定只有自己能夠幫助自己了。
㈣ 給父母的贍養費標準是多少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㈤ 軍人贍養費只給60歲以上的父母嗎
法律分析:不是。只要是現役軍人,其家庭均享受優待金。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條 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隨軍的現役軍官家屬、文職幹部家屬、士官家屬,由駐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隨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駐軍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接收和妥善安置;隨軍前沒有工作單位的,駐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安置;對自謀職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官,其符合隨軍條件無法隨軍的家屬,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㈥ 軍人父母贍養費必須給父母嗎
義務贍養,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這里的贍養,是指贍養人為被贍養的老年人在物質和經濟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並在生活上和精神上關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所以這里並不包括配偶。以上就是我對於軍人配偶父母要贍養嗎,這一問題的回答。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1.要給軍人的配偶,已婚現役幹部和士官的配偶,發放每年6塊的「榮譽金」,以彰顯軍人配偶的偉大,以慰藉軍人配偶的辛勞。
2.軍人的父母、岳父母,只要有年滿6周歲的,就要給軍人發放「贍養金」6元。
贍養金也好,榮譽金也罷,這其實是在用實際行動,認可軍人的家庭對軍人為國戍守的支持,是對「一人參軍、全家光榮」的物質補償。
3.統計軍人家屬的信息,包括軍人的配偶、軍人父母、軍人配偶的父母,並且填報了相關的信息統計表,非常正式。
當時,就有傳言說,那是在醞釀一個大動作,主要是為了讓軍人家屬享受優待、優惠和優先時,有足夠的信息作為支撐。
,有關這兩個補貼的發放,討論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只是沒有落地,最近的消息,說明離發到手越來越近了。甚至,有的單位的財務已經參加了集訓。真心希望這樣的好事認真做好,讓各位戰友早點享受這樣的政策。
㈦ 國家規定每月應給父母多少贍養費
子女應該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 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 %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㈧ 4級士官家中父母的 待遇
按照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的規定: 三級以上軍士長、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含西藏地區)部隊和總部確定的島嶼部隊的四級軍士長,經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又根據第五四九條第三款規定:(三)配偶具有當地城鎮戶口(含軍人)的士官,可以申請分配調整相應職級的公寓住房,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房改住房。
關於士官具住房問題到底對應享受哪個級別的軍官待遇問題,總部一直沒有明文規定,各軍區大體根據自己的實際條件,盡可能按照3—4級士官享受營職待遇,1—2級士官享受團職待遇提供住房條件。下面是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的士官待遇規定:
第八章 待 遇
第五十三條 士官實行工資制和定期增資制度,基本工資由軍銜級別工資、軍齡工資組成。
第五十四條 士官按照有關規定享受下列津貼、補貼、補助:
(一)士官按照軍銜級別享受軍人職業津貼、生活性補貼、工作性津貼。
(二)士官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標准享受獎勵工資、地區津貼、崗位津貼、保健津貼、技能等級津貼。
(三)代理幹部職務的士官,享受與其代理職務相應的崗位津貼。
(四)士官符合規定條件的,享受救濟費、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子女保育教育補助和防暑降溫費。
第五十五條 士官按照規定標准享受住房補貼、房租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第五十六條 士官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免費醫療和傷亡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退役醫療保險、退役養老保險等保險待遇。
第五十七條 士官的伙食費、醫療費等其他待遇,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士官退出現役,復員、轉業的分別按照實際服現役年限計發復員費、轉業費;退休的按照規定標准計發退休費。
第五十九條 三級以上軍士長、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含西藏地區)部隊和總部確定的島嶼部隊的四級軍士長,經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