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 孩子怎麼上學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對小孩子上戶口是沒有任何影響的!相反,父母戶口不在一起,還多了一個入戶地方選擇!小孩戶口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上戶口的!你們可以考慮在那方上學方便,那方的教育資源好,就把戶口入在那邊!
⑵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 孩子上學怎麼辦
只要父母之一的戶籍和孩子一致即可,也就是:三個人中,父母的戶口可以不在一起,但孩子的戶口要與他們中的一個人的戶口一致。
此外,孩子上學還受實際落戶地的影響,孩子的落戶地盡量選父母雙方的戶籍地中師資力量更好的那個落戶。
⑶ 父母的戶口不在一起,會影響以後孩子升學嗎
現在孩子讀書有時會對戶口有要求。例如,孩子戶口所在的小區必須在該校區內。可能是要求房子的住房本的房東名字,孩子和直系親屬的關系,所以如果不提前理解這一點,在學校注冊時可能會非常被動。如果爸爸媽媽的戶籍不在一起,孩子上學的時候會有影響嗎?只要孩子不上學,孩子和一邊戶口在一起,就可以在當地學校上學,孩子上學前要提前了解校規!
非婚生孩子跟隨父親或母親在本市申報出生登記,由公安派出所受理,由公安部(縣)局批准。需要審查的證明書如下。(1)申請人的父親或母親要求嬰兒申報本市常住戶口的書面申請。(2)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3)在母親的常住申報的同時,提供產前醫院檢查證明,在父親的常住申報的同時,提供親子確認證明。(4)父母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孩子出生後,要考慮孩子的戶口是跟隨父親和母親,還是跟隨母親。(一個家庭)。
⑷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小孩能上學嗎
在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要牽扯到戶口問題,應該到學校實際了解一下情況,再具體辦理。
⑸ 父母不在一個戶口上孩子怎麼上學
法律分析:父母不在同一戶口不影響孩子上學。 孩子上學根據政策應該選擇孩子自己戶口所在地學區之內的學校,和父母的戶口沒有關系。戶口登記必須有具體的地址,只有人與地址相結合,經過戶口登記機關的登記,才能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准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⑹ 父母戶口不在同一個城市,小孩子怎麼上學
孩子的戶口和媽媽一起,如果在農村讀書,要擇校費,或者孩子到你那邊讀書也是可以的!
⑺ 又到孩子上小學報名時,父母雙方戶口不在一起該怎麼辦
小孩子上學的時候,父母雙方的戶口如果不在一起的話,其實是沒有太大的關系的,只要小孩的戶口在這個地方就可以了
⑻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孩子可以上學嗎
可以,孩子跟其中一個人戶口走都可以上學。
⑼ 父母和孩子戶口不在一起上小學怎麽辦
孩子上學,根據政策應該選擇孩子自己戶口所在地學區之內的學校,和父母的戶口沒有關系。不過有一些重點學校會有其他的規定。
⑽ 父母雙方戶口不在一起孩子的戶口怎麼上
可以選擇隨父親或者母親一方上戶口。
《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出生登記流程: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後,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於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於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
(10)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孩子怎麼上學擴展閱讀
戶口登記就是擬在暫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由暫住地居(村)民委員會負責辦理暫住登記,報公安派出所備案。不收取費用。
相關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該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戶口登記所需材料: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
戶口登記的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戶口登記的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戶口登記的收費標准: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