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島市區遷移戶口需要什麼證件
需要帶產權證及復印件,二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
B. 青島落戶需哪些流程和資料
在青島落戶有幾種方法,人才落戶需要大專學歷及以上,技工落戶需要有中級或高級技工證,父母可投靠子女落戶,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戶,詳細政策以及流程問落戶管家就行。
C. 遷青島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之間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學齡前兒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憑下列材料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
1、被投靠人申請;
2、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3、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戶口簿;
4、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身份證;
5、親屬關系憑證;
6、已婚成年子女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7、達到法定婚齡未婚子女的未婚聲明;
8、一張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標准照片。
(3)父母隨遷青島戶口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辦理時限及要求:
公安機關受理戶口登記事項,應當及時審查、核驗申報人提交的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內容一致」並簽章。
公民辦理戶口登記、變更或者更正事項,所持自有憑證材料能夠證實申請事項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認可,不得向申報人索取無關的證明材料;
公民所持材料不能夠證實所申請事項,受理部門可以通過公安機關內部信息系統或者專網核查,或者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系統核查的,不得向申報人索取;
公民所持材料不能夠證實所申請事項,且公安機關受理部門無法通過信息核查的,可以要求申報人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提供。
參考資料來源:青島政務網-關於印發《青島市公安局市內戶口遷移規定》的通知
D.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青島需要什麼手續
一般需要父母年滿六十歲,有多個子女需要其他地方的子女出證明,申明你不會落戶其他子女處,然後青島的孩子可以去辦理申請手續
E. 戶口隨遷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夫妻隨遷入戶須如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提供下列材料:1.結婚證;2.雙方戶口簿和身份證;3.擬遷入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4.申請人屬非農業(居民)戶口的,提供戶口所在地鎮或街道辦事處當年出具的無業證明;5.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老人隨子女入戶須如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提供下列材料:1.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戶口簿和身份證;2.老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雙方關系證明;3.老人或被投靠人的房產證明。子女隨父母入戶須如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提供下列材料:1.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3.擬遷入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4.父或母遷入時的批准證明材料;5.超過18周歲但未滿20周歲的成年子女,須提交仍在普通中學階段就讀的在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F. 往青島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夫妻之間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學齡前兒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憑下列材料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
1、被投靠人申請;
2、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3、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戶口簿;
4、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身份證;
5、親屬關系憑證;
6、已婚成年子女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7、達到法定婚齡未婚子女的未婚聲明;
8、一張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標准照片。
(6)父母隨遷青島戶口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辦理時限及要求:
公安機關受理戶口登記事項,應當及時審查、核驗申報人提交的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內容一致」並簽章。
公民辦理戶口登記、變更或者更正事項,所持自有憑證材料能夠證實申請事項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認可,不得向申報人索取無關的證明材料;
公民所持材料不能夠證實所申請事項,受理部門可以通過公安機關內部信息系統或者專網核查,或者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系統核查的,不得向申報人索取;
公民所持材料不能夠證實所申請事項,且公安機關受理部門無法通過信息核查的,可以要求申報人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提供。
參考資料來源:青島政務網-關於印發《青島市公安局市內戶口遷移規定》的通知
G. 青島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集體戶無法投靠
H. 青島落戶需要什麼材料
「三投靠」
辦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及「子女投靠父母」等三類落戶手續的,需要備齊6份材料:申請人的申請;遷入地集體戶單位證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夫妻投靠的,須有《結婚證》及復印件,若原系非農業戶口的須出具無業證明;隨遷成年未婚子女須出具未婚、無業證明;父母雙亡,未成年子女需投靠近親屬的,須由當地公安機關出具其父母死亡證明及無人照顧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出具身邊無子女證明,系退休人員須出具退休證及復印件;村委接收證明;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購房落戶
打算通過購房取得青島戶口的,需要准備以下材料:購房人員申請;本人及隨遷人員戶籍證明(須證明父母與子女關系)、《結婚證》及復印件;隨遷成年未婚子女須出具未婚和無業證明;擬落戶地《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和交款發票及復印件;戶口所在地無職業證明或購房所在地單位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穩定的經濟來源證明。
投資創業
通過投資創業成為青島人,應該備好以下材料:投資創業人員或單位申請;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及復印件;完稅(國稅、地稅)憑證及復印件;注冊個體、私營企業的,本人及隨遷人員戶籍證明(須證明父母與子女關系)、《結婚證》及復印件、配偶接收單位證明,成年未婚子女未婚、無業證明,《房地產權證》及復印件;注冊各類企業的,須戶籍證明,年度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證明,單位聘書或任命書、勞動合同、《房地產權證》及復印件或單位集體戶證明。
辦理程序:屬於國內客商投資企業的由市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受理,屬於外商投資企業的由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受理,三區由公安機關受理,報市公安局審批。
軍轉幹部
軍隊轉業幹部落戶青島需要以下條件:持市軍轉辦出具的《入戶介紹信》、《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房地產權證》及復印件或房屋承租落戶證明,由落戶地公安分局審核簽章後,到派出所辦理落戶;隨調隨遷家屬與其同時安置的,憑市軍轉辦的《入戶介紹信》、戶籍證明等,由落戶地公安分局辦理戶口准遷和落戶手續。
復員、退伍軍人(含轉業士官)
復員、退伍軍人(含轉業士官)落戶時應准備以下材料:原系本市戶口,從本市入伍的,憑市安置辦出具的《入戶介紹信》及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等,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異地入伍的復員幹部、轉業士官,憑市安置辦出具的《入戶介紹信》、《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及復印件到落戶地公安分局審核簽章,然後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異地入伍的退伍軍人,憑市安置辦出具的《入戶介紹信》、經市公安局審核簽章後,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收養子女
為收養子女辦理青島戶口,需要以下材料:收養人的申請;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證》及申報戶口證明;收養人雙方的戶籍證明;收養人的《結婚證》及復印件。
幹部、工人調動或人才引進
本人需持市組織、人事、教育、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戶籍證明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科(處)開具《戶口准遷證》,再回原戶口所在地遷出戶口;憑《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本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一張居民身份證標准照片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具有大專學歷且聘用期滿三年的,按上述程序辦理。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遷移戶口的,按照網上戶口遷移規定辦理。
大學畢業生落戶
擬到市內四區及高新區工作的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先到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處(屬師范類到市教育局畢業生就業分配辦公室)辦理報到落戶手續,然後持《入市落戶通知書》、《戶口遷移證》及一張居民身份證標准照片等到落戶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本市院校的畢業生持上述證明(不需《戶口遷移證》)及《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等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網上遷移手續;屬市內四區及高新區生源的各類院校畢業生(含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持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處(市教育局畢分辦、市職業技術培訓研究室)的報到落戶手續,按第一條辦理。
留學回國、出國人員
以上三類人員落戶需要經過以下程序:出國前系本市戶口,需在本市恢復戶口的,持護照及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到落戶地派出所申請、批准恢復戶口。
留學回國人員跨市、縣安置工作的:屬於國家統一分配的,憑教育部有關證明及護照等,由市留學人員工作站受理,然後到公安分局簽章,再到落戶地派出所恢復戶口;不屬於國家統一分配的,憑護照等證明,由市留學人員工作站受理,然後持有關證明到公安分局簽章,再到落戶地派出所恢復戶口。
對於上述回國人員中,凡未在原戶口所在地注銷戶口的,公安分局憑上述部門的相關證明及戶籍證明等為其出具《戶口准遷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你是第二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