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一方已去世)共有的房產如何出售
她們同時放棄繼承權,你母親的份額贈與你就可以了因為你爺爺放棄了繼承權就沒有房產份額可以贈與你了,而你母親不同,她放棄了繼承你父親的那份餘外還有她自己的百分之五十點份額產權
2. 父母去世後出售房產的麻煩
您好!在無法確定你哥哥的情況下,你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拿著產權證,和你父母的死亡證明和你的身份證就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了.辦理完繼承公證之後你就可以把房子過戶到你名下了.
3. 老人去世後,房產如何買賣需要多少手續費
1、房主(老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集體協商好,選定其中一人為房產繼承人,其他人放棄繼承。
2、然後一起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繳納公證費2%,取得公證書;
3、之後,繼承人帶著繼承房產公證書、房權證、身份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變更,繳納工本費後、取得新的房權證,之後才能買賣過戶;
4、房產證改為他子女的名字後五年內出售是要交20%的稅,是個人收入所得稅。
(3)父母過世房產如何買賣擴展閱讀:
私人房屋買賣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5、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6、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7、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8、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9、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10、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4. 父母去世後,子女可以直接出售房產嗎
父母去世後,子女不能直接出售房產。被繼承人死亡是不能以被繼承人的名義辦理財專產轉移的。根據《繼承屬法》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財產由繼承人繼承,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到繼承人名下後,子女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出售房產。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 父母去世後,父母的房屋如何進行交易
如果生前有書面遺囑將房產指定就給小兒子繼承,那麼,憑遺囑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後才能出售,如果沒有遺囑,其他兩個子女對房子給小兒子沒有異議,應當由兩個子女寫下同意由弟弟繼承全部房產的書面聲明,憑聲明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然後出售。
如果沒有補辦過戶手續,由於原產權人已經死亡,新權利人還沒有接手權利,房產權利在法律上處於不確定狀態,這種情況是不能出售的,即使出售,房管部門也不會給購房人辦理新房產證的。
6. 父母去世後,我繼承的房子可以直接賣嗎
摘要 你好,父母去世後,只要父母的房產過戶到你的名下,也就是房產證是你的名字就可以進行買賣。如果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想要進行直接買賣就很麻煩,因為這要牽扯到直系親屬繼承權的問題。
7. 父母過世留下的房子怎麼賣
父親去世的,房子屬於遺產,由母親和子女來繼承。房子如果是父母的共同財產,則在父親去世後,母親分得房子的3/4,子女分得房子的1/4,在房子分割前由孩子和母親共同共有該房子。
現在要賣掉房子,可以按照下列程序來辦理:
1、去公安機關辦理你父親去世的死亡證明(證明房子已經屬於遺產)。
2、准備你們的戶口本(證明你們是你父親的合法繼承人)。
3、最好找到居委會或街道或派出所弄到你爺爺、奶奶去世的證明(證明你父親的繼承人沒有其他人,只有你和你母親)。
4、與購買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收取款項。
5、拿上房產證和1-3的證明材料,與購房人一起去房管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8. 父母去世後房產可以直接出售嗎
父母去世後房產不可以直接出售,必須明確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並且辦理好產權過戶手續,取得新的產權證之後才可以出售。
9. 父母去世後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不管房產是因為什麼原因要進行過戶,肯定都需要當事人攜帶相關的材料提交到房管所以後,房管所才會根據實際情況對房子的產權問題進行更名的。但是遺產過戶是需要一些手續的,只要手續合格了,遺產過戶將會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下面我來說一說具體有些什麼手續要求。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首先要看有無遺囑。如有,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沒有遺囑,則需要其他有繼承權的親屬放棄對該房屋繼承權,必須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然後持公證書、死亡證明、房產證等辦理過戶到房產所在區的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我國繼承法中當對遺產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手續是有所規定的,如果說立的有遺囑的話,那麼直接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本和本人的身份證等這些證件辦理過戶就可以了。如果沒有遺囑的話,相對來說比較麻煩,這種情況需要有其他親屬放棄對該房屋的繼承權的協議,然後將協議進行公證以後才能夠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