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6周歲未成年殺人未遂,應判幾年
我國刑法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⑵ 未成年殺人未遂判多少年
未成年殺人未遂的,構成故意殺人罪,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罪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罪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⑶ 未成年人故意殺人未遂最少判處多少年
要看多大,14周歲以下,不會被判刑,14到16判3年到10,16到18還是3年到10年一般不用無期或死刑,希望對你有幫助
⑷ 未成年殺父母會判多久
法律分析:未成年殺父母構成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是未成年人可以比照上述量刑標准從輕、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⑸ 未成年殺人最多判多少年
未成年殺人,如果未成年人年滿十四周歲,最多在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圍內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在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圍內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不滿十四周歲的,不予判刑,但可責令其父母加以管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⑹ 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罪未遂法院會怎麼判刑
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罪未遂,未成年犯罪可以從輕處罰;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量刑看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⑺ 未成年殺父母會判多久
未成年殺父母構成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是未成年人可以比照上述量刑標准從輕、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
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