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計生獎勵扶助獨生女父母每月可領取多少錢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可以領多少年?可以領多少?答: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2、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如何領取?答:按照《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其他人員(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在校研究生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3、我市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等方面有哪些優惠政策?答:持有市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其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等方面可享受以下優惠待遇:(1)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可按經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報銷保育費和雜費,雜費報銷至初中畢業;(2)獨生子女醫療費由其父母雙方工作單位每年分別給予不低於二百元的報銷,獨生子女醫療費用報銷至十八周歲。夫妻所在工作單位實行子女統籌醫療的,按統籌辦法執行。有條件的企業還可建立工資總額4%補充醫療保險,列入成本;(3)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戶,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學的學費,有關學校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的公費生標准減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以上(1)(2)項報銷費用,有工作單位的,上半年男方單位支付,下半年女方單位支付;喪偶或者離婚後,沒有再婚的,由撫養孩子一方所在單位支付。4、哪些對象可以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答:(1)年滿60周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只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孩子的農村居民,可享受獎勵扶助金。(2)年滿50周歲、只生育一個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或收養孩子的農村居民,可享受獎勵扶助金。(3)農村居民中「享受國家規定退休待遇」的以及2003年1月1日後按戶籍制度改革關於准入制度規定條件由農村遷入城鎮的,不能享受農村獎勵扶助政策。5、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標准為多少?答:獎勵扶助對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准發放獎勵扶助金。6、哪些對象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政策?答:扶助對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蘇人口計生委(2007)110號文件規定)①女方年滿49周歲。②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③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④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⑤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等級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7、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的標準是多少?答:扶助金按月計算,每年12月發放,獨生子女死亡的,每月領取100元,獨生子女三級(含三級)以上傷殘的,每月領取80元。 1、已按2002年9月1日施行的《省條例》第三十九條領取(或部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一次性獎勵的職工後,其所生育(收養)的獨生子女因故死亡,現能否按無子女人員的政策兌現或補差生活補助? 答:不能。按照政策規定是退休時給予獎勵補助,因此應以退休時的婚育狀況予以界定,退休時是獨生子女父母的就按獨生子女父母的政策執行,退休時是無子女的就按無子女的政策執行。
2、某職工2000年退休,所在單位以社會養老保險無獎勵政策為由沒有為其兌現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現市政府出台的文件規定,對沒有領取退休時獎勵的人員,單位按職工退休時上年職工年收入的30%兌現獎勵,即按1999年的年職工收入為基數兌現獎勵,該職工認為不合理,要求兌現獎勵時把獎勵金這幾年增值的利息部分計算在內才合理? 答:1998年9月公布施行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25條規定: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幹部、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按工資百分之百發給的除外)。無子女的幹部、職工退休金按本人工資百分之百發給。領取養老金的,按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可見,該職工退休時,所在單位按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沒有違反政策規定。但考慮到這條政策的推行對實行了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有失公平,市政府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新出台的政策中規定,參照2002年9月1日施行的《省條例》39條,給予一次性的獎勵。因《省條例》39條只規定了由所在單位給予獎勵或生活補助的政策,對不按規定兌現獎勵或補助政策的,沒有制定處罰條款,所以市政府新出台的政策如果要求單位超額支付獎勵或補助金的利息部分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政府的所有行政行為都不能超越法律法規的授權。
3、因歷史遺留問題的時間跨度大,企業對已移交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如何核實其獨生子女父母身份和是否加發了5%的退休金? 答:如無法核實其獨生子女父母身份的,可要求退休職工回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街(鎮)計生機構予以核實;因職工檔案移交無法掌握其退休時是否加發了5%退休獎勵金情況的,企業可指導職工回其檔案的保管機構請求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4、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計劃生育獎勵補助金單位應如何處理? 答、按照《貫徹〈廣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問題若干規定〉的實施細則》第一條(六)項規定,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計劃生育獎勵金的單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具體操作是由職工本人向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人口計生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級市)按相關程序辦理。
5、有職工咨詢,退休時間是2008年12月,但辦理退休手續是在2009年1月,應享受何種獎勵? 答:退休時間的界定以職工的退休證作為依據,退休證填寫的時間是2008年12月的,就享受退休時的一次性獎勵,退休證填寫的時間是2009年1月的,就按照政策規定的年齡享受每月150元的獎勵。
6、有單位咨詢,對於歷史遺留問題,職工是單位的合同工,不是單位的正式職工,是否由單位支付獎勵金? 答:按照省條例的規定是由職工退休時的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因此職工退休時由該單位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且發放退休證的,就由該單位支付其獎勵金。
❷ 獨生子女父母滿60歲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領960元需哪些證件
除河南省外,各地社保政策和計劃生育地方法規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在專退休時,增發3-5%養老金或退休屬工資,農村戶籍人員領取一次性補貼。所以說,目前流傳的滿60周歲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每年還會給予每人960元的獎勵是不可信的,是低成本的謠言,起於微信,不要相信。或者你明天就到居委會去詢問,保准碰一鼻子灰。
❸ 誰知道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是多少錢一個月
男孩二十
❹ 獨生子女獎勵金是多少
一、復獨生子女父母憑《獨制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年發給12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夫妻一次性獎勵1000元。《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❺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補助金
關於各地計劃生育執行起來不一致,有的地方就可以算作獨生子女,享受待遇,有的地方類似領養的孩子,不能算是獨生子女,原因是,領養的孩子,並不是響應計劃生育號召,主動生育一個孩子,而是本身就不生,並且在客觀上,也幫助了違反計劃生育多生子女轉嫁到你的頭上,是不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的,你只能去問問當地計劃生育部門,是不是可以享受,
❻ 綿陽市對己滿60歲獨生子父母獎勵扶助金每人每月的標準是多少
目前綿陽市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主要有以下幾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計劃生育家庭,可在獨生子女未滿18周歲之前領取每人每年6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必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可以領取每人每年960元的獎勵扶助:本人為農村居民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且沒有違法生育;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現存兩個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
此外,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可以領取每人每年7800元或6240元的扶助:應在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方須年滿49周歲。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殘達到三級以上)。
❼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超60歲可領獎勵扶助金政策是全國統一的嗎
是全國統一,獎勵金有地方財政承擔。但有些地市因財政問題還未落實。
❽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享受獎勵扶助政策國家有規定嗎
在全國已實行獨生子女獎勵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獎勵扶助的,城市和農村獎勵標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慶為例:
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周歲。扶助標准為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8)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四章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是對農村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老後,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的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須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等。
一、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是獎勵扶助制度。
二、對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開始領取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後,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