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是否都能接受父母喪偶後再婚
子女不可能都能接受父母喪偶後再婚的!有的子女思想很開通,理解喪偶後父母一個人的寂寞孤獨,就接受她們的再婚,有的子女還是老傳統思想,封建意識還是很深,就接受不了父母喪偶後再婚。
2. 作為子女父母離婚後,能接受父母再婚嗎
對於有些人來說,尤其是小孩子,即便知道父母感情不太好,還是希望他們不要離婚,因為一旦父母離婚,自己就是個沒家的孩子了。
老話也說,和誰結婚都一樣,婚姻大部分靠忍,既然有了孩子,有啥不能忍的呢,忍一忍日子也就過去了。
可事實上真是這樣嗎?人生漫長幾十年,忍一時可以,忍一世怎麼忍?
這結婚不比買菜,還真不是跟誰結婚都一樣,和對的人結婚才能有幸福,和不對的人結婚,頂多就是湊合過日子。
日子怎麼過是由自己決定的,如果能把日子過好,為什麼要將就呢?這其實也是大多數人糾結的地方。
結了婚以後到底是為了孩子忍,還是為了自己走,道理說說很容易,做起來卻很難。
我有個發小,她爸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在外面找人了,她媽為了她一直忍了著,後來發小長大了,也知道父母感情不和的事,就鼓動著她媽離婚。
最後婚是離了,可背地裡很多人說她:做子女的怎麼能勸自己父母離婚呢。
為什麼不能呢?她一直沒想明白。
其實不管父母還是孩子,本意都是希望自己愛的人幸福。當父母的,希望孩子未來有好的工作,好的婚姻,而當孩子的同樣也是。
如果離了婚,父母都能找到彼此更適合的人,那也未嘗不是一種幸福。
其實對於老年人來說,日子本就有限,如果再不按照自己的意願活,恐怕一生就真的成為遺憾了。
所以在還能夠選擇的時候,就盡情選擇為自己活,覺得不幸的時候,換個人試試,它也許不會更好,但也不會更糟。
3. 你是否支持自己父母再婚
支持,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都會長大,世界上沒有事情是十全十美的,我們總是忙於工作、忙於學習,是不可能陪伴父母左右,如果父母有一個人陪伴,就是雙贏的局面。
我們都希望家人幸福安康。如果父母因為一些原因單身了,那麼他也不應該因此停止追求美好生活的腳步。作為子女應該幫助他們實現。況且一個人年齡大了很需要有個人陪伴的,平時聊聊天說說話,不方便時能有個人照顧一下。
遇到一個自己喜歡的人,想要共度餘生的人,我們為什麼不能成全呢?人生能遇到喜歡的人有多少啊,何況還是父母那種年齡老大不小了,遇到各自喜歡的人更是少了。
所以呢,你還是不要管父母的事情啦,好好過自己的生活,只要一家人相處愉快和諧,又有什麼不合適呢?
4. 子女該支持離異父母再婚嗎
很多人支持,是因為他們深知單親的父母本身不容易,為了拉扯孩子什麼都靠自己努力,時刻想著給予孩子最好的生活保障,從而忽視了自己的感情和幸福。作為子女要體諒父母的不易並且支持父母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有位網友這樣說:如果再婚可以幸福那我全力支持,如果是跳入另一個火坑那肯定是不支持,要以父母的幸福為前提,也要考慮對方家庭。
子女支持離異父母再婚,是建立在他們找到的另一半,能夠給他們帶來幸福,並且能夠愛護孩子。
張佳寧會支持媽媽再婚,也正是因為她媽媽為了照顧好她,成為了家中的「男人」,一個人默默地做了很多活。
5. 子女對父母再婚子女有撫養義務嗎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內。
父母不履容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供參考。
6. 你會支持父母再婚嗎
如果我父母再婚,我肯定是會支持的,因為兒女不能陪他一輩子,能夠陪他一輩子的人,只有他的另一半,而且人老了如果獨自一人真的很可憐,兒女不能時刻在身邊,有時候再孝順也會有照顧不到的地方,假如身邊有一個知冷熱的老伴,那麼他也就不會獨孤,晚年生活也會幸福很多。
他父母也就是我老公的爺爺當年反對他結婚,說是害怕娶了新媳婦將來孩子不好過,現在年紀大了他想再找一個老伴,但是那些人又說都那麼大年紀了還找什麼,於是他這半輩子都要自己一個人過,我有時候在想,如果他有一個伴,知冷熱,知疼痛,知他辛苦,是不是他就會幸福許多,臉上的笑容也會多很多。
現在他依然獨身一人,有時候我會勸他找一個,因為爺爺奶奶年紀大了管不了了,孩子也大了,他老了找一個老伴以後身體有個傷痛身邊也好有老伴照顧一下,病在床前渴了起碼也有人給遞杯水,但他只是笑笑不說話。
7. 父親再婚,應該支持他嗎
父母再婚,其實就分了好幾種情況,是離婚後再婚,還是伴侶去世後再婚;是孩子還小時再婚還是自己在兒女都長大成人之後找一個老來伴。但不論是哪一種情況我覺得都應該尊重父母的想法。畢竟父母把我們養大也付出了無數的辛苦,他們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我覺得我們應該讓老年人有自己的幸福,畢竟我們會長大,不能時刻陪伴在老人的身邊,而心裡又特別希望他們能夠幸福,父母再婚只要不是有背倫理道德我覺得作為子女都應該支持!
8. 再婚父母的子女之間可以結婚嗎
可以,只要不違背婚姻法的強行性規定。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9. 作為子女,應該支持父母再婚嗎
如果遇到好的伴侶,為什麼不能再婚,那後面的幾十年她他們怎麼過,古人說的好,滿堂的兒女頂不了一個半路的伴侶,有個伴侶他她們互相照顧不挺好嗎?還免得做兒女的操心。父母也不見得會按照你的意願不再婚,一輩子孤獨終老,父母還會覺得你不懂事,既然如此為什麼要不支持,要互相傷害呢。支持父母再婚,不僅父母高興,你看到父母幸福,也會由衷的為他們感到高興。
我國憲法規定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禁止破壞婚姻自由。我婚姻法也做了規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從法律上來說,父母的婚姻自由應該由父母做主,任何人不得干涉。如果父母的感情已達到水火不容,「井水不犯河水」,大路朝天,各奔東西。再婚了,還是打打鬧鬧,弄得雞犬不寧,孩子受傷害,沒意思。
傳統上一般來說,陪伴一個人一生的只有自己的伴侶,兒女再好再孝順,但一個人的情感是空白的,雖說養兒防老但兒女是替代不了伴侶之間的感情的。現代年輕人生活忙碌,就算住在一起每天也只能是早晚打個照面,周末了還要出去和朋友聚聚或者做點自己的事情,陪伴老人的時間就已經所剩無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