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留下的土地兒女應該怎樣分配
看後建的房子是否有產權證或建房許可證,如有,看是誰的名字,兩個弟弟和大姐修建的,如拆遷應屬於他們,但因他們是老宅拆除後修建的,拆遷老宅的面積應作為遺產處理,由六個人平分,因老宅被拆除,其他三姐妹可以要求兩個弟弟和大姐賠償他們繼承的份額財產。
❷ 父母留下宅基地該怎樣分配
法律規定是一戶一地,按照你的描述應該是你的。空地是村裡的,如果村裡不管不問,就調解分了,能得點是點,千萬不要弄大了,政府出面就什麼也沒有了
❸ 父母去世後,留下的土地,是不是分給家中沒有分到地的人
父親去世後田是我接著種的,有二十年前的事,弟弟長大後把戶過到他那,叫我還田,該怎麼辦?
❹ 父母留下的遺產包括土地被徵收,分得的錢女兒有份嗎
屬於遺產范圍內的全部財產,都應該進行分配,如果父母沒有留下遺囑剝奪女兒的遺產取得權,則女兒有份。
❺ 怎樣提出一個好問題父母去世後,留下的土地,能不能按照家產平分還是分給家中沒有土地的人你好
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不是私人的財產不能繼承,聯產承包的土地是以農業家庭戶口為單位,老人去世後在承包期內的由戶口內其他農業成員繼續耕種,沒有農業戶口家庭成員的承包土地收回。
❻ 家裡的土地如何分
你家這四分地,實際上是在2000年你哥哥結婚前分到的承包地。2000年後至2008年,有了你嫂子、愛人及孩子。2008年,村裡的土地賣了,你家的四分地已隨之賣了,你要問的實際上是你家四分地所得經濟的分攤問題,即如何分更合理些?你母親、你及哥哥各人一分是沒有意見的,關鍵是你父親去世後留下的一份如何分的問題。建議你採用如下方式進行解決:
1.你母親有法定繼承你父親留下的一份所得的一半,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2.在以上的基礎上,你和你哥各得你父親留下的一份所得的一半。這是也有法律規定的。
3.你母親和你哥說你父親留下的一份分給你嫂子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2000年前,只涉及你的父母及你哥和你;2000年後至2008年,有了你嫂子和愛人及孩子,怎麼避開你的愛人及孩子,只有你嫂子獨占你父親留下的那一份呢?因為土地是2008年才徵收的。你的愛人及孩子有權享受你父親去世留下的一份的一半的一部分。但若採用2.的方式分攤後,就沒有別要採用上述方式進行了。
4.但我要勸你一句:「打虎還要親兄弟,上陣。。。。」,兄弟之間要搞好團結,把問題說清楚,多分一點少分一點並沒有多大問題。謂之「兄弟不合鄰里欺」!!!!!!!
❼ 父母遺留下的土地,該如何進行劃分繼承權呢
按照法律兄弟平分繼承。
❽ 父母去世土地怎麼分配給兒女呢
摘要 如果子女與父母是同一戶口,那麼子女則能夠繼續承包,如果是多個子女共同承包,在其成年結婚分戶之後,可以將承包地進行相應的分配
❾ 父母去世後承包的土地,子女如何分配
目前國家一直執行的是家庭承包制,農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土地承包,當家庭成員出現新增或者死亡導致人口減少之後,其土地保持不變,也就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此項政策開展之後,農民朋友在土地承包過程中會發現許多問題,尤其是在父母去世後,其子女如何分配父母的承包,是許多農民朋友都不了解,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在《憲法》中第二條明確規定:農村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同時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第十條規定: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有農村集體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所以當父母去世之後,並不存在土地所有權的繼承問題,而是根據家庭承包制原則,由該戶家庭其他成員繼續承包該承包地。
雖然說是有家庭中其他成員繼續承包該土地,但許多家庭中由於父母去世之後,擁有多個子女,那麼多個子女又應該如何分配呢?這需要根據子女是否分戶而定,如果其中的子女與父母分戶口獨立生活,那麼其將不能夠擁有父母土地繼續承包的權益;如果子女與父母是同一戶口,那麼子女則能夠繼續承包,如果是多個子女共同承包,在其成年結婚分戶之後,可以將承包地進行相應的分配!
目前還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個子女,那麼父母的承包的土地是否能夠由這一個子女繼續承包嗎?其實不然,這也需要依據子女是否與父母屬於同一戶口而定,如果子女與父母分戶獨立生活,或者子女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則不能夠繼續承包父母的土地。如果子女與父母屬於同一戶口,在父母去世之後,能夠繼續承包父母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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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父母留下土地,沒有遺囑,法律規定子女平均分配
父母遺留的土地使用權,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定繼承人平均分配(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為法定繼承人)。
但是,如果該土地是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的,在該承包戶人員全部死亡後,土地承包經營權由村集體收回,不存在繼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