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都去世了,房產怎樣繼承
房產應當有第一繼承人繼承,因為房產所有人都去世了,則應該由子女與其父母繼承。
根據《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具體繼承多少可以咨詢律師或者互相協商。
(1)父母遺產房屋如何繼承擴展閱讀:
但是繼承也有可能喪失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貳』 父親的房子遺產怎麼繼承
房子遺產按照以下程序繼承: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3、繼承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叄』 如何繼承父母的房產
法律分析:在父母去世之後,留下的房子會變為遺產,由合法的繼承人來進行繼承。如果父母生前沒有訂立遺囑,也不存在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的情況,相關繼承人應按照法定繼承來對房產進行繼承。法定繼承人包括第一順序被繼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不存在以上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肆』 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如何分配繼承
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分配方法如下: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 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
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不盡扶養義務;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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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遺產繼承過戶流程:
1、找房屋評估部門對房屋評估
繼承人要自己找相應的有權威的房屋評估部門對要繼承的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主要從房屋的房齡、樓層、地段等進行。
評估之前,要先說明是進行繼承產權的評估,這樣評估價會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評估部門進行評估,接下來的公證部門自己會按照市場價進行評估,反而不劃算。
2、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
房屋評估後,帶著評估報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同時繼承人需要隨身攜帶上以下資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的遺囑原件、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
在生活中,辦理繼承公證是最容易讓一家人出現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繼承人不止一個的時候。
3、進行房屋測繪
通常被繼承的房屋的原房產證有房屋測繪平面圖,就不需要重新請測繪公司測繪了。
如果房產證為老舊的房產證,上面的測繪圖為鋼筆印記,房管局無法提取圖片,就需要重新測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積存在爭議,也需要重新測繪,以便進行房屋登記。
4、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手續
攜帶繼承證明文書、房產證、房屋測繪圖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員領取一份《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將資料提交。
隨後辦理人員進行受理,核對並發送回執。等所有材料都審核完成之後,就會向繼承者發放,已經更改過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其他情況的處理
很多房屋的繼承都在繼承公證環節有分歧,最後繼承結果是經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的,這時還需要提供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如果在房屋測繪時發現有改建的部分,還需要有相關部門的報建審核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