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給父母怎麼補辦結婚證
帶著身份證、戶口本。
直接去原來登記的地方補辦。
好像還需要兩張兩人的照片哦。
就是那種結婚證上的,兩人一起的照片。
『貳』 父母結婚證丟失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補辦程序是:1、補辦人帶本人的身份證和另一本結婚證,到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查閱婚姻登記檔案(距登記時超過5年的可能移交到當地檔案館),復印檔案後到民政局補結婚證。2、辦理時間:順利時半天即可。3、不是雙方都必須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證據要帶全。4、補的證結婚日期和原證一樣,原證兩本全部丟失的,會按原始登記檔案的內容補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叄』 父母結婚證丟了,需要什麼手續,在什麼地方補辦
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肆』 60年代的父母如何補辦結婚證
法律分析: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補辦須持證件: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2、結婚證丟失證明;3、查檔證明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伍』 我父母結婚時沒有結婚證,怎麼補辦結婚證
《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
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位XXX與XX單位的XXX於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系。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辦理時間:結婚證雖然不像身份證頻繁使用,但是一旦丟了想要辦理出國探親手續、繼承財產、保險等涉及身份關系的事情就會遇到麻煩。記者從民政部門了解到, 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一般情況下,近十年的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十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後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陸』 父母結婚證丟失了怎麼辦很急!
證件不全派出所當然不蓋章,但他們一定會告?你找哪些部門出具證明你爸與你媽是夫妻關系的,請按他們吩咐的去辦吧,再麻煩也要辦啊.
『柒』 60年代的父母怎麼補辦結婚證
法律分析:60年代結婚證丟失的人可以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五十五條規定: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當事人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明申明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捌』 父母補辦結婚證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2、結婚證丟失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玖』 父母年齡大怎麼補辦結婚證
法律分析:補辦結婚證會比較簡單,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如果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當事人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拾』 父母結婚證丟失該怎麼補辦
讓他們到村委會或社區,開結婚證明信。
持信和戶口簿、身份證、照片到民政局就可以補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