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子女之間有哪些權利義務
在人身方面,有撫養的權利與義務、管理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在財產方面,主要表現為對子女財產的管理;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父母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貳』 父母子女之間都有哪些權利義務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子女相互繼承權】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叄』 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和權利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回父母有保護和教答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肆』 從小有哪些「權利」的孩子,長大往往更優秀
每次讀到的時候,我都很受觸動,我認為紀伯倫對子女的詮釋最為恰當。而非我們傳統觀念里那句「孩子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
話這么說雖然沒錯,但也正因為有這樣的觀念,才有了「哪吒削骨還父,削肉還母」這樣的悲情故事。所以我更認同紀伯倫的對於子女的詮釋。
而很多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就因為「我是你媽,都是為你好」這句話,被剝奪了很多的「權利」。造就了缺乏自理能力、大學生連衣服都不會、遇到挫折就想不開的百態。
所以,有些父母的愛是盲目的,而這種盲目的愛可能成為孩子成長路上最大的陷阱。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就不止一次地強調,父母要適當放手,給孩子權利。
尤其一個孩子若從小擁有這2個「權利」,長大往往更加優秀!請問,你給過嗎?
一、吃苦的「權利」
李玫瑾教授在演講中表示,現在很多家長因為自己小時候吃苦比較多,心裡就想絕對不讓孩子吃苦,最好孩子一睜眼睛就有金鑰匙!
這句話可是說到我的心坎里了,我之前一直不敢生孩子就是覺得自己條件不好,不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
但李玫瑾教授卻說,而這種從小沒吃過苦的孩子,很可能很自私,最後成了敗家子。不僅如此,缺乏吃苦經歷的孩子在意志力上更薄弱、抗挫折能力也差!
李玫瑾教授孩子講座中分享了一個父親帶著兒子騎行的故事,每次騎行二十來天,這可是吃苦旅行啊!從初中開始堅持,如今他高中了,眼睛裡透出那種超越同齡人的自信。
李玫瑾教授解釋道,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就是因為孩子心裡覺得,這種苦我都吃過了,我什麼都不怕了!這樣一個意志力強、不怕挫折、自信又懂感恩的孩子,未來怎麼可能不優秀!
李玫瑾教授強調,現代城市的生活想要給孩子創造吃苦的條件很難!可以通過一些體力上的訓練,讓孩子達到吃苦的目的。
比如讓孩子學習游泳、長跑這類的運動,能夠鍛煉孩子的意志力!除此之外,李玫瑾教授還強調3-6歲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期。
想要培養出優秀的孩子,要從防止自私、剋制任性、防止壓抑、學會忍耐、經歷挫折這幾個方面出發。
李玫瑾在培養孩子專注力方面,曾表示除了每天給孩子1個小時獨立玩耍的時間,等孩子上小學以後,尤其是一二年級,寫作業時書桌上最好只有本子、鉛筆和書。
不要有多餘的東西!同時要給孩子設定時間,比如語文15分鍾完成,如果能准時完成就能得到獎勵,這都是鍛煉孩子專注力的方法。
除了李玫瑾教授提出的這些方法以外,針對9歲前的孩子也可以進行專注力的訓練,比如以嚴謹專注著的德國人,其實在幼兒園就有這項練習。
他們幼兒園不學習文化課,在課堂上給孩子准備幾張紙,上面有很多提升專注力的游戲題。孩子在玩的過程中,就訓練了專注力。最後我想說,總有一天孩子會獨立成長為大人,家長們,真的要學會適當地放手!
『伍』 那些優秀的家長,通常會將哪些權利交給孩子
那些優秀的家長,通常會將哪些權利交給孩子?父母的高度決定了孩子的未來。許多父母都在匆匆忙忙,但他們沒有發現養育是一種很長的路,而且長線可以抓到大魚,但脾氣不能吃熱豆腐。因此,父母的教育兒童必須把目光放在遙遠的地方,不要急於匆忙。有必要知道孩子會限制孩子的自由,這樣孩子就不能飛行,讓你的孩子適度增加孩子的身高。聰明的父母,將使孩子們從小,高度決定兒童的未來。要了解孩子的未來,父母現在改變了他們的想法,作為父母,我們允許孩子失敗。
我讓孩子做錯了什麼,這是一個增長!Momo是一隻小炎熱的母親。當我很年輕的時候,我有一個小女兒,而Momo是我女兒的伍德伍德。雖然Mu Mu非常活潑,招募,但她有一個致命的缺點,即學習得分太糟糕了。 Mumu的第一年剛剛在小學舉行,但它首先成為第一個倒計時。許多父母看著木頭和木頭,他們偷偷地笑話,讓孩子們與同學們一起變得貧窮。莫莫似乎有很多女兒的成就。我很高興拿起我的女兒。我仍然和女兒一起笑。我讓女兒自己吃飯。
自我選擇權力。有些父母從孩子那裡給孩子出生的流程,父母似乎有一個良好的起點,只是希望孩子走得多,花在寧靜的生活中。但父母並不認為荊棘也是財富。孩子應該有權自選,因為孩子不是成年人。動漫《哪吒之魔童降世》還說:「我不禁我不禁掌握自己的命運,那麼哪個職位要度過我的生命?也說,平坦的意義是什麼?嘗試創新的力量。有些父母喜歡有規定的孩子,從小到大,他們對他們的孩子說,我希望你能調節扭矩。
但在家裡經常想到,規則,順從,明智,是這個人嗎?這是一個好孩子嗎?當然,我們不能做哪些非法混亂的人,挑戰法律,但我們不能遵守規則。要知道每一個偉大的科學家都是反叛和不尋常的舉動,也就是說,他們敢於嘗試,敢於創新。因此,父母不能剝奪孩子的創新。父母必須從現在開始建立這樣的想法,這是給孩子中等權利。適當的權利可以讓孩子更迷人,更迷人,可以讓孩子在社會中變得更好。
『陸』 作為你的父母他們在家庭中具有哪些權利與義務
婚姻法對「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規定。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80年《婚姻法》第九條、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
80年《婚姻法》第十一條、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五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3、夫妻雙方對於家庭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與處理權。
80年《婚姻法》第十三條、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四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80年《婚姻法》第十四條、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5、夫妻有各用自已姓名的權利。
50年《婚姻法》第十一條、80年《婚姻法》第十條、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四條規定「夫妻有各用自已姓名的權利」。
6、夫妻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50年《婚姻法》第十二條、80年《婚姻法》第十八條、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二十四條規定「夫妻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7、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80年《婚姻法》第十二條、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8、夫妻雙方有撫養孩子、贍養老人的義務。
『柒』 優秀的父母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這應該是最基本的。如果把父母當作一份職業的話,你首先要具備這個職業要求的知識理論,這樣才有可能被聘用。當然,要想成為父母,不需要考察這個條件,這也就使得為什麼教育問題這么多,因為父母們根本就不懂正確的教育知識,面對孩子問題,他又如何能採取正確的教育方法呢?
5、總結反思能力
這是我特別加的一條能力,因為這個能力可以幫助父母不斷地提升自己,更上一層樓。具備了前面4條能力,我們已經是一個優秀的父母了,但是再優秀的父母也會犯錯誤,或者說,再優秀的父母也可以繼續提升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優秀。
比如說,原來面對孩子的一個不良問題,我們用一個方法解決了,而且解決得還不錯,但是不是說這種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呢?不一定。或者說,我們是不是可以從中吸取什麼經驗教訓,避免以後再犯類似的錯誤呢?肯定是可以的。所以的這些都靠總結反思來實現。
總結反思可以幫助父母個性化的提升自己,能切實有效的真正實踐所學的教育知識,真正地做到因材施教,因此優秀的父母必然要具備總結反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