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在異地工作,現在想投靠父母將戶口遷移回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版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權》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2. 父母都去世了我想把戶口轉回原籍怎麼辦
你可先到原籍公安戶籍處出個准遷證,然後你拿著原籍公安機關給你出具的准遷證、和你的戶口本、再到你現戶籍所在地開個遷出證就可以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步驟:
第一步,攜帶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准遷證(如果要求必須在當地有自己的住房,還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產證,父母兄弟的房產都不行)。
第二步,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辦,出示准遷證,請他們幫你劃轉戶口關系。
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轉移,當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張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系單。
第四步,拿著遷入變動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這是最後步驟,切記。(如果遷過去之後是集體戶口,可能不需要這一步
3. 老家父母不在了我戶口能遷回老家嗎
那你父母的房子屬於你了么
另外,即使你戶口遷移過去了
你還是非農戶口
不會變成農業戶口
4. 怎樣將戶口遷回原籍
城鎮戶口只要戶主同意就可遷入。農村戶口需徵得遷入村委會同意。
5. 戶口怎樣遷回農村父母名下
1、父母仍然是農村戶口的人。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以前農村經濟各方面發展都非常落後,人們甚至連溫飽問題都難以得到解決,自然都非常羨慕城裡人的生活。在以前大家都希望能成為一名城裡人,甚至為之而奮斗。終於成功脫離了農村之後,如今農村發展也越來越好,越來越多的城裡人也開始想著將戶口遷回農村。但國家戶籍制度不允許發生這樣的情況,但如果父母仍然長期生活在農村,且是農村戶口的人。這類人的戶口,也最有希望能重新遷回農村。
2、夫妻有一方是農村戶口的。
在如今現實生活中很多農村夫妻,結婚時都在城裡買了房,但是戶口卻並沒有遷到城裡去,這類人自然也依然還是農村戶口的人。可是還有一部分人,早些年將戶口遷到城裡去之後,想重新將戶口遷回農村的話,那就要看夫妻之間是否有一方仍然還是農村戶口。如果夫妻有一方是農村戶口的,這類人的戶口也最有希望能重新遷回農村。
3、因就學而將戶口遷出去的。
在以前很長的一段時間里,農村的學子就讀大學的時候,戶口也都會隨遷到所就讀學校所在的城市,戶口通常也都掛靠在學校。但如果畢業後,如果想回農村發展的話,或者有志參與建設家鄉的話,自然也是非常受歡迎。因為現在農村也急需新鮮血液。所以這類因就學而將戶口遷出去的大學生,未來也最有希望能將戶口,重新遷回農村。
6. 戶口如何遷回原籍
如果你親屬的戶籍還在原籍,你可以以投靠親屬的理由遷回原籍;
投靠親屬落戶情形:
1、夫妻投靠。
所需材料:戶口薄、結婚證,非農業戶口的出具無業證明。
2、子女投靠父母。
所需材料:戶口薄、出生證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須出具未婚證明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身邊無子女,可投靠子女。
所需材料:戶口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邊無子女證明。
4、父母雙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戶口薄、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或孤兒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5、經民政部門依法批准被收養的非直系親屬以及社會福利機構依據法律規定程序收養的棄嬰兒和孤兒。
所需材料:戶口薄、收養證,寄養的須出具寄養協議和公證機關的公證書。
(6)父母如何把戶口遷回老家擴展閱讀: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三、引進人才
所需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學歷和職稱證書;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四、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7. 怎樣才能從城市把戶口遷回農村老家養老l
滿足條件後,才可以遷回。
滿足以下條件,城市戶口可以遷回農村,具體如下:
⑴因讀大中專院校及技工學校而「農轉非」,畢業後無工作安排回原籍的畢業生;
⑵夫妻一方是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方在城鎮無固定職業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
⑶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和住所,跟隨父母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員。
8. 戶口如何遷回老家
我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而且由於落戶地的不同,具體辦理程序也略有差別。因此建議公民在辦理有關戶口遷移手續時,查詢當地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的有關信息。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一、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二、購房入戶的辦理
凡在本市購買房屋者須在所在派出所辦理購房入戶
1、所需證明材料
(1)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
(2)房屋產權證、他項權證或收件收據;
(3)購房人與入戶者關系證明、戶籍證明(或戶口簿)、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指非農業戶口);
(4)未滿18周歲者不得單獨立戶;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程序
購房者申請入戶,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准購房入戶者,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憑《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三、夫妻投靠入戶的辦理
凡五縣二區以外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凡申請夫妻投靠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以派出所驗核後,提供復印件)。
所需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市入戶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待業證(指非農業人口);
辦理程序
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派出所領取《准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再憑《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配偶戶口簿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四、老人來市投靠子女入戶的辦理
凡戶口在本市五縣二區以外的老年人,確實隨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請來市隨子女入戶。
凡老人申請來市投靠子女必須向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辦理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以派出所驗核後,提供復印件)。
所需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證;
3.申請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包括戶口性質、子女情況等;
4.本市子女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辦理程序
被批准來市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領取《准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再憑《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子女戶口簿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