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當兵政審查父母什麼
法律分析:審查父母的政治情況,是否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徵兵政審除本人外還會審查直系親屬和社會關系,直系就是本人黨的家庭成員,父母和姐弟。徵兵政審不通過的不得徵集服兵役。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 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從兵役機關、公安機關、教育等有關部門抽調政治責任心強的人員組成徵兵政治審查組,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擔任組長,兵役機關派人擔任副組長。鄉(鎮、街道)以及村(居)委會和有徵集任務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高等院校(以下統稱為基層單位)應當指定分管領導負責並組織專門人員具體辦理徵兵政治審查工作。
B. 應征入伍父母政審不合格我應該怎麼辦
這個比較不好辦…試試把戶口轉到別人家…或者找找人拿點錢!
C. 父輩有犯罪記錄,兒女當兵政審能通過么
犯罪行為,是可以通過政審的。政審的話主要看,直系血親是否有過犯罪記錄,或者正在接受刑事調查。
一、《徵兵工作條例》規定
1、第三條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2、第二十條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3、第二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徵兵政治審查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市徵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
4、第二十二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當逐個進行政治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二、徵兵政審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3)公安機關如何政審入伍父母擴展閱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1、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字、著作的;
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4、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5、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6、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鉸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的;
D. 大學生應屆入伍政審要審查到那些親屬關系
根據《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2014年公安部和原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聯合修訂頒發)第一章第五條「本規定所稱家庭成員,是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公安機關如何政審入伍父母擴展閱讀
根據《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2014年公安部和原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聯合修訂頒發)第二章第八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九)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組織、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的,是邪教、有害氣功組織或者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成員的;」
E. 當兵政審父母最新標准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父母有有以下行為之一專的公民,不得屬徵集服現役:
1、父母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2、父母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父母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3、父母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4、父母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5、父母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
6、父母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7、父母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8、父母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9、父母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
10、父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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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政審內容: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宗教信仰、文化程度.是否參加宗教組織並進行活動的。在校期間有無處分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家庭成員及關系密切的親屬,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歷史清楚,有無重大問題。
F. 當兵政審怎麼查父母
法律分析:審查實行三級政審,村、鎮、縣一級一級把關,然後由縣公安局、人武部、徵兵辦等單位聯審,審查結果將向社會張榜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審查包括:「三查」,查戶口、查身份證、查畢業證;「三走訪」,走訪家庭、走訪單位、走訪學校;「六查清」,查清現實表現、查清年齡、查清文化程度、查清戶籍、查清家庭成員、查清社會關系。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九條 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1、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2、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3、有偷竊、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4、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過迷信活動的5、文身的6、長期在外地,現實表現不易查清的7、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8、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10、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11、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12、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13、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
G. 當兵政審父母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好開嗎
這不需要本人開吧?應該由部隊統一在公安機關審查的。反正只要事實上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不影響政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