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從父親戶口本上將自己遷出重新立戶該怎麼做,有自己房子,去哪裡辦,需要哪些東西
你直接可以去你們當地的村或者是鎮上的派出所進行辦理即可
有自己的房子的話可以有相應的房子的證件比如說房產證
自己的身份證還有就是以前的戶口本
㈡ 父母的房子想過戶給我,我們在同一戶口本,怎麼辦最省錢,最省事
父母的房子,想過戶給你,你們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想省錢,最好就是等到你父母過世了,自然就你的了,如果要想現在就半到公證處改一下名字,公正證一下,這樣也花不多少錢
㈢ 如何辦理獨立戶口本
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戶口本即辦理戶籍分戶,只要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要求分戶。
辦理戶籍分戶要符合兩個條件: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戶。
根據我國《公安部下發戶口管理規范》第十一條 公民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可以憑以下材料之一,向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私有房屋產權證;
(二)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三)保障性住房購置證明;
(四)國土資源、房產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
(五)宅基地使用證。
(3)父母房子自己如何辦戶口本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㈣ 和父母一個戶口本 有自己的房子 父母不給戶口本 怎麼把自己弄成戶主 弄一個新的戶口本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可以持身份證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戶口遷入申請。申請審批通過後,即可辦理遷入戶口手續。具體可以咨詢遷入地派出所具體需要提交材料
參考信息:
1、遷移戶口辦理流程:
1)向將要遷入地的派出所提出遷入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後;
2)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等。
2、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㈤ 戶口一直在父母的戶口本上,想單獨立戶怎麼辦理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分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㈥ 我想把父母房子的戶主換成我自己,怎麼辦理
這必須你父母同意,並有贈與協議,然後才能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
㈦ 父母有兩處房產,能不能單獨給成年孩子辦理戶口簿(也就是孩子單獨一個戶口本)
成年人戶口可以單獨開戶,要有明確地址門牌號,租房的都行的。
㈧ 用父母的房子可以辦自己的戶口本嗎
申請投靠父母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