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張三父親去世了,分配前張三意外死亡,家中還有其母,其妻,其子,同時還有一哥一姐,其父60萬遺產分配
1、如果張三父親的遺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則張三、張三母、張三姐、張三哥各分15萬元,然後張三的15萬元為遺產,再分給張三妻、張三子、張三母各分5萬元。最後結果是張三姐、張三哥各15萬元;張三妻、張三子各5萬元;張三母20萬。
2、如果張三父親的遺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則張三母先分得30萬元,然後剩餘30萬元按上述方式分配。最終應為:最後結果是 張三姐、張三哥各7.5萬元; 張三妻、張三子各2.5萬元;張三母40萬。
⑵ 張三的遺產怎麼分配
首先要公正那套房產卻為婚前房產。第二要確定張三的存款200萬為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為夫妻(李四)共有財產。蕭和張三由於未登記,且共同生活時間應該還無法構成實事婚姻,更達不到重婚的地步。而張三與李四婚姻關系尚存,且未構成實事離婚,所以法院會首先認可其夫妻關系,為法定第一繼承人。至於雙方子女,法律規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均享有法定繼承權。希望對你有幫助
⑶ 張三有三個兒子五個女兒。遺產問題
如死者未留遺囑,則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權繼承遺產,如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均同意繼承人之一繼承全部遺產,則可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訴要求繼承遺產;如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對繼承遺產有異議,或無法出具公證處需要證明材料,則此第一順位繼承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割遺產。
⑷ 求一份合法合理全面的張三的遺囑
你的材料中未說明立遺囑的原因和遺囑要將財產贈與何人,所以只能寫個大概,具體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補全》
張三遺囑
立遺囑人:張三××(可以寫明身份證號碼),男,××歲,××省××縣人,住××縣××街×號。我今年××歲,由於XXXXXXX原因,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我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我現有的財產狀況:
1、離婚時法院判給張三的夫妻共同財產(各項財產應分列清楚,如房產、股權、存款等);
2、離婚後獲得的其他財產。
我死後我所有的財產按一下方式來分割和繼承:
(如果張三要制定一名繼承人,可以直接寫由XXX來繼承以上所列之所有財產,如果要制定多名繼承人,需分列每個人繼承某種財產多少,如1、甲繼承所有銀行存款,共XXX元2、乙繼承位於某地的多少面積的房屋多少套3、丙繼承在XXX公司的所有股權或基於此產生的利益等)
以上遺囑所表達的意思,均為我本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本遺囑一式X(制定了多少繼承人就寫多少份,每個繼承人一份)份,分別由甲、乙、丙各執一份。
立遺囑人:張三(簽名蓋章)
證明人:王××(簽名蓋章) (必須不能是本遺囑的受益人)
甘××(簽名蓋章)
劉××(簽名蓋章)
2010年×月×日
⑸ 父母遺產多少被繼承
子女如果訂立遺囑將所有財產都給父母的,那麼父母可以得到所有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那麼就需要根據繼承人的數量確定,用遺產的總額除以繼承人的數量就是每個繼承人可以分得的遺產,但是繼承人也可以協商怎麼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⑹ 父母遺產怎麼分配我的父母有三個子女:大
一、法定繼承抄適用法定繼承時,《繼承法》第10條、《繼承法》第13條,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1?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遺產分配,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原則上應當均分。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遺囑繼承。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准;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准。
⑺ 張三酒後撞在隔離島死亡。其妻子懷孕三個月父母很難過。清點遺產共36萬元。如何分遺產
張三酒後撞在隔離島死亡。其妻子懷孕三個月父母很難過。清點遺產共36萬,如何分遺產。
⑻ 父母遺產有哪些
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認定遺產時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其准確的時間界限是「死亡時」,死亡前不成為遺產。
(二)遺產是被繼承人生前的合法財產。非法財產不屬遺產。
(三)遺產是被繼承人個人所有的財產。不享有所有權的財產,如租借、承包的財產不屬於遺產。
(四)遺產包括財產和財產權利。房屋、文物是財產,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也包括在內。
實踐中,哪些財產可以作為遺產呢?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范圍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和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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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假如張三在其父去世後,遺產分割前去世,張三所得遺產有誰繼承為什麼
張三的配偶 子女 父母可以繼承他的財產
⑽ 張三死在父母前面,一年後父母也死了,張三的遺產,張三的遺產除了妻子和兒女,張三的兄弟能繼承嗎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應由其父親簽署放棄繼承的協議,其兄弟無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