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離婚撫養權怎麼判定
法律分析:一、關於兩周歲以下子女的撫養
1、一般隨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父母雙方協議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可隨父方生活。
二、關於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
(一)父母雙方爭奪撫養權的
1、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父母雙方對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Ⅱ 雙方離婚孩子歸誰法律怎麼判斷
孩子三歲一下一般都和母親在一起,孩子三歲以上要看雙方父母條件和每個月收入,誰的條件好對孩子成長有利,法院就會判給誰,孩子到了十二歲以上可以自由選擇原因跟母親或者是父親,這個法官會問孩子的
Ⅲ 雙方離婚孩子歸誰 法律怎麼判斷
離婚後,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時,夫妻雙方能就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進行約定,可以自行約定。盡管父母離婚,但是不會改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雙方仍然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和母親,法院判決會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Ⅳ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定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您的提問,在夫妻雙方離婚時,確認孩子的撫養權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兩種途徑。如果雙方對於撫養權的問題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通過離婚協議來進行約定,協議不成的,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確認撫養權。在夫妻雙方離婚後,如果出現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比較大的變化的,可以提出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同樣可以通過協議變更或訴訟變更兩種途徑。
關於法院的判定原則,依據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正常情況下是按照上述的原則處理,但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情況下,依照相應法律的規定進行判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子女的撫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四條: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第四十五條: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六條: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Ⅳ 父母離婚孩子怎麼分
法律分析:離婚可以協議撫養權的分配或由法院判處歸屬,離婚撫養權的歸屬是一個需要綜合考慮孩子的年齡、雙方的經濟狀況以及雙方能為孩子提供的生活環境來判斷哪一方更適合撫養孩子的過程,誰享有監護權。在年齡方面,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孩子不滿兩歲的,撫養權歸女方;孩子在滿十歲的,應當參照孩子的意見,法院會將孩子的意願作為撫養權分配的重要參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Ⅵ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定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10歲看誰撫養對孩子成長更有利。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Ⅶ 父母雙方離婚孩子怎麼判
法律分析:(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二)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三)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Ⅷ 男女雙方離婚孩子如何判定
小孩有多大了?如果有辨別能力了,就要看小孩自己,如果沒有,那就要看男女雙方誰的環境更好
Ⅸ 兩孩子離婚怎麼判定
當存在兩個孩子的時候,那麼離婚時的判定一般是一方一個。具體而言,一方撫養一個孩子是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但在離婚訴訟中,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這也是民法典中對於離婚判決中的子女撫養的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