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老年人如何養老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主要有以下幾種養老方式:
1、家庭養老
這是我國農村最主要、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孝」的集中體現,它具有其它養老方式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在短時期內不會被其它養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們主流養老方式。但是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這種傳統的養老方式正受家庭規模縮小、人口流動、失地、老齡化等因素的挑戰,目前這種養老方式的質量有下降的趨勢。
2、集體養老
這是一種在農村很常見的養老方式,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是適合這種養老方式的,只是農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並不能成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主要形式。
3、養老保險
隨著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增多及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養老保險也是一種好的養老制度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4、儲蓄養老
這種養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採用,他們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一些農村居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需要時用。
拓展資料:
養老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前
改革開放之前,城鎮家庭的養老功能強大,家庭和單位合力使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資源得到很好的發揮,盡管資源有限,但各盡其力。在農村,政府和集體合力為「五保」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而其他農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時需要求助親戚和鄰里來照顧。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徵在養老服務領域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介入,「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消失了,單位的福利待遇越來越少了。很多企業在轉軌後,職工已經完全失去了享受單位福利待遇的機會,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迄今為止,依靠單位提供各種養老服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區和企業以及各種組織提供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隨著人口、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動,原有的養老服務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為適應時代要求,重構養老服務體系、制度成為當務之急。
② 第一,村裡組織老年人活動,讓我來組織,怎麼做
1、首先確定活動的參加人員
2、確認活動的舉辦時間和地點
3、根據活動的性內質來計劃老年人活動的項目、容包括有什麼活動啊?什麼游戲?交流?等等
4、確認有關工作人員和分配工作
5、購買或者設計一切活動所需的用品
6、最後把以上的制定好計劃書
祝活動順利!
③ 村裡組織老年人活動,讓我來組織,怎麼做
首先是必須找到企業贊助,多關注消費性產品的企業如保健類產品、食品、家電等。
其次是聯系吉尼斯中國總部,預先做好協調。
同時安排場地、向有關部門申報,如文化、體育、公安、醫療等。
還有媒體,這是萬萬不可少的。
其實這是個很麻煩的事,上萬名老人一天的吃喝拉撒都要管好,還要准備大量的醫療保障工作,否則,出點什麼事你會被糾纏一輩子的。
④ 我自己想在農村(自己家鄉)構建個小型規模的中老年人活動中心,目的是想構建農村養老機構怎麼樣
你的想法很好,現在老年人多,在人群中占很大比例:老年人需要一個能容納下她們的空間,愉快地度過晚年。就需要你這樣的人給他們創造一個溫馨的環境,有關愛,有綠色環境,又舒適的生活,有很多人關心,去幫助她們。如果有機會我都願意參加。
⑤ 政府對農村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有何優惠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七項指出: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農村老年人活動擴展閱讀: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以前一些地方實行的舊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區別如下:
1、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老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是三個籌資渠道。
2、老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戶,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換句話說,就是中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讓農民得到社會的愛護。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⑥ 如何好城鄉結合豐富老年人的活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老年人是社會的寶貴財富,應當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愛護。發揚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第四條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禁止歧視、謾罵、侮辱、毆打、虐待和遺棄老年人的行為。第五條 老年人對國家和社會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有權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第六條 保護老年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依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老年人保護工作。家庭和公民應當尊敬、關心老年人,保護老年人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第七條 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妥善處理家庭和鄰里關系。第八條 每年「重陽節」(農歷九月初九)為本省老年節。第二章 家庭保護第九條 老年人享有成年子女贍養和扶助的權利。依法負有贍養和扶助義務的子女或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必須贍養和扶助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負有贍養和扶助義務的夫妻雙方應支持、幫助配偶贍養和扶助老年人,不得干涉配偶履行義務。第十條 贍養人必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證老年人生活水平不低於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平均生活水平。與老年人同地生活的贍養人,應承擔老年人力不能及的家務勞動;與老年人異地生活的贍養人,應妥善安排老年人的生活,使其生活得到保障。第十一條 農村中與老年人分居的贍養人,負責耕種、管理老年人的口糧田、自留地,收益歸老年人,贍養人不得強行索要或扣留。第十二條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第十三條 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自理確有困難的,贍養人應當負責給予醫療、照料。第十四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絕履行贍養和扶助老年人的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和扶助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有權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第十五條 屬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產權或租用的房屋使用權,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非經老年人授權,子女或其他親屬無權處分或侵佔;屬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經老年人同意,由子女或其他親屬出資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訂立協議書,明確老年人享有的房產份額和使用權。第十六條 子女所在單位分配的住房,老年人與子女有同等居住的權利,並應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與老年人共同生活的已婚子女,需要遷出另居的,應尊重老年人的意見。老年人生活自理有困難,需要子女照顧的,其子女不得借故推諉,應履行贍養和扶助的責任。老年人沒有住房的,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其住處。第十七條 老年人有權支配自己的合法收入和財產,任何人不得侵佔、挪用、騙取和破壞。老年人有權拒絕或應允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提出的經濟資助的要求。老年人有權依法用遺囑繼承、遺贈等方式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贍養人遺棄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嚴重的,依法喪失繼承遺產的權利。第十八條 子女或者其他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干涉喪偶或者離婚的老年人再婚、復婚及其婚後的家庭生活。第三章 社會保護第十九條 積極發展老年福利事業,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各地區和部門應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興辦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福利設施,為保障老年人權益創造條件。第二十條 全社會都應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支持老年人繼續為社會服務。第二十一條 醫療衛生部門要加強老年人醫療保健工作,為老年人看病提供方便,逐步實行就醫優先制度。城市和有條件的農村應逐步建立老年病門診、老年病床或家庭病床,對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老年人要出診到戶。第二十二條 工業、商業、服務部門應重視生產、經營老年人所需要的商品,可開設為老年人服務的項目。交通、鐵路、民航部門要逐步建立老年乘客的優先服務制度,為老年人乘車、乘船、乘機提供方便。第二十三條 文化、教育、體育部門應重視發展老年文化教育事業和體育事業,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支持社會團體、鄉(鎮)基層組織開展老年人文娛、教育、體育活動;娛樂、公園、體育場所應為老年人活動提供方便。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老年人進公園、博物館、紀念館等場所,可實行半費或免費。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建設部門在規劃、建設居住區時,應根據條件增建老年人生活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第二十五條 宣傳部門應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宣傳工具,經常地進行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教育,表揚好人好事,譴責和揭露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第二十六條 各類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教育。第二十七條 離休、退休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有的政治、經濟、文化、住房、醫療、福利等待遇,必須切實得到保障,不得隨意降低或取消。離休、退休老年人的離休費、退休費,以及按規定享有的各種補貼費,其所在單位必須及時發放,不得拖延、剋扣或挪作他用。對生活確有困難的離退休老年人,原工作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助,其主管部門應負責落實。第二十八條 離退休的孤寡老年人患病,原單位應負責安排醫療和照料。第二十九條 城鎮沒有經濟收入的孤寡老年人,由民政部門給予社會救濟,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根據老年人的意願接納進福利院。農村孤寡老年人,由鄉(鎮)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制度,縣以上人民政府應定期檢查,確保落實。孤寡殘疾老年人和八十周歲以上的高齡孤寡老年人的供養標准應高於一般孤寡老年人。第三十條 贍養人拒不給付贍養費的,被贍養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扣付;贍養人是農民或者無固定職業的城鎮居民的,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基層組織責令其給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予協助。第三十一條 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種形式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使老年人生活得到切實的保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合作企業、個體工商戶均應參加退休費用統籌社會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為其從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農村應根據農民自願和經濟條件,以鄉、鎮或村為單位,逐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第三十二條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老年基金會,興辦老年福利事業,解決老年人的特殊問題。第三十三條 每年老年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開展尊敬老年人活動,並對貫徹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第四章 組織與管理第三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老年人保護工作。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和民政部門主管本條例的實施,具體負責檢查、督促、協調老年人保護工作。各級老乾、人事、勞動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均應發揮職能作用,及時反映老年人的合理要求,提出保護老年人的意見,促進本條例的貫徹實施。第三十五條 省、地(市)、縣(市、區)設立老齡工作委員會,在同級政府領導下負責老齡工作。第三十六條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的任務:(一)檢查、監督本條例實施情況,總結經驗,表彰先進;(二)宣傳、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三)負責老齡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統籌規劃;(四)組織、部署、督促、指導老齡工作,協調解決老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五)針對本地區老齡問題的實際,提出對策建議和實施意見;(六)指導老年人群眾性組織的工作;(七)發展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國外的老年組織和老年人的友好往來、交流與合作。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第三十七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對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愛老、養老活動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家庭、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三十八條 老年人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向有關機關、團體、組織提出控告、申訴,請求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權制止、檢舉和揭發。第三十九條 有關機關、團體、組織在處理老年人權益的糾紛時,應注重調解,妥善解決。應老年人的要求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除送達雙方當事人外,還應送交履行義務人的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督促履行。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情節輕微的,由所在單位或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予以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情節較重或者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單位或有關組織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應督促其糾正,經教育不改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第四十二條 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必須認真及時地進行查處,不得借故推諉、拖延、搪塞,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應依法追究責任。所以快有了!!
⑦ 農村55至65歲的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是怎麼樣的70至80歲的老年人每天又是在干什麼
我們這里的老人能做的跟子女在一起就是做家務帶小孩,不在做的就天天在家門口坐著望著遠方,個別是子女不管的個人做飯有一餐沒一頓的,要自己去撿草燒,撿垃圾賺自己的開銷,天下奇事奇人無處不有
⑧ 農村建老年人文化活動中心需要走那些程序
農村建老年人文化活動中心需
民政部、當地老齡委和工商局批准
老年活動中企劃案
預計的老年活動對象的數量,管理人員的數量。
活動中心的預計面積,管理部門所佔面積。
業主要求的設施種類,與特性。車行通路,
與外界的聯系關系,社會公共體系的連接。等
⑨ 老年人去哪裡活動比較好啊我家老人剛從農村來,一個人在城裡孤孤單單的不知道去哪裡啊!
如果老人喜歡小動物的話,可以養個寵物。
多讓老人在健身點和周圍鄰居聊天,走動走動,唱歌跳舞。
或者找那種老年棋牌室,有些老人會喜歡的。
⑩ 開一家老人活動中心多錢在農村推廣可以建立起來嗎
我覺得開一來家活動中心不一定自要很多錢吧,關鍵是要有一個地方,比如說一個空的房間,然後裡面可以放些桌子,畫畫寫字只要一些書和紙就好了,最好門前有一塊空地,這樣你就可以請人交跳舞,可以買一些象棋和圍棋之類的,又不貴,把這些東西租給老人玩,就可以收錢了,當然肯定不多,;老人活動中心感覺可能不怎麼賺錢,應該是更加偏向公益一點的,你可以搞個麥克風和二手音響,讓老人在裡面唱歌什麼的,東西用二手的便宜,最貴的應該就是房租了,如果你自家有院子就可以省下這個錢,如果每個老人每天交10元錢,所有設施都可以玩,應該可以這樣賺錢,如果你再提供午飯,這樣又可以收一點錢,如果你再農村搞的話,關鍵在於老人有沒有這個空閑和閑錢,困難一點的地方可能都要做農活,根本沒時間休息吧?當然如果是富裕的農村應該是可以的,如果搞起來了多照顧一下沒地方待或者留守老人應該可以積累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