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津貼發放標准,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准、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准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准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年滿80周歲且本人月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的老年人,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80元;無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滿90周歲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類對象標準的20%。除領取60歲以上老人養老金外,80歲老人還可每月補貼80—100元不等的補貼。九十歲至九十九歲每月200元;一百歲以上每月三百元。發放方法:一般半年發放一次,每年的6月12月發放。高齡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到社區居委會登記,由民政局將此款撥至街道辦事處,由辦事處按事先登記憑居民身份證及當事人本人或直系親屬領取。
一、退休的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 上海高齡補貼標准
根據關於建立老年綜合津貼制度的通知,一共劃分了5個檔次,其中,65-69歲每月發放75元。70-79歲每月發放150元。80-89歲每月發放180元。90-99歲每月發放350元。100歲及以上每月發放600元。所以,上海80歲高齡補貼,其實就是老年綜合津貼,滿80歲的時候每月可以領取180元,一年可以領取2160元。
【拓展內容】上海的高齡補貼,叫做老年綜合津貼。上海的老年綜合津貼,發放對象是具有上海戶籍而且年滿65周歲的老人,也就是說65歲的上海老人,就能申請這筆錢了。根據其他地區的高齡津貼領取門檻(多數省份要求滿80周歲)相比,上海的老年綜合津貼是全國最低了,足足低15年的時間。而且,上海的老年綜合津貼領取條件除了戶籍、年齡之外,沒有其他限制條件。
3. 上海老年人交通補貼標準是多少
一、上海建立了老年人綜合津貼制度
上海對於高齡老人是有補貼的,而且年齡的門檻標准相比其他地方,相對要低一些,年滿65歲就可以享受,具體的標準是這樣的:65歲至69歲,每人每月補助75元;70歲至79歲,每人每月補助150元;80歲至89歲,每人每月補助180元;90歲至99歲,每人每月補助350元;10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補助600元。
二、上海推出了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根據上海市養老服務補貼管理辦法,對於低保、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等對象中的老人,或者年滿80歲,月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的,符合照護等級要求的老人,都可以獲得養老服務補貼。補貼採用非現金的方式來發放。對於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歲的老年人,在繳納居民醫療保險時,也可以獲得一定補助
4. 上海養老補貼標准
上海市老年人綜合補貼待遇標准為:
1.65-69周歲,每人每月75元;
2.70-79周歲,每人每月150元;
3.80-89周歲,每人每月180元;
4.90-99周歲,每人每月350元;
5.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上海市老年人綜合補貼發放時間:
據了解,上海市老年人綜合補貼將分為4次發放,發放時間為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
補貼標准根據老年人的照護等級確定,由服務時數及服務單價構成。
照護等級為輕度、中度、重度(分別對應試點區採用的「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標准」中「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的,月服務時數分別為30小時單位、40小時單位、50小時單位。
照護等級為輕度、中度、重度的服務單價逐步實行統一單價,以當年度本市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准,並隨全市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增長逐年同步調整。
2015年,照護等級為輕度、中度的服務單價為18元/小時,重度的服務單價為20元/小時。
法律依據:
《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辦法》
一、 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享受津貼。
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
上海市65歲至69歲老年人,每月領取75元津貼;
上海市70歲至79歲老人,每月領取150元津貼;
上海市80歲至89歲老人,每月領取180元津貼;
上海市90歲至99歲老人,每月領取350元津貼;
上海市100歲及以上老人,每月領取600元津貼。
津貼標准將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由市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報市政府同意後調整。
5. 上海市老年補貼標準是多少
上海市老年補貼標准如下:
《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辦法》規定:
1.上海市65歲至69歲老年人,每月領取75元津貼;
2.上海市70歲至79歲老人,每月領取150元津貼;
3.上海市80歲至89歲老人,每月領取180元津貼;
4.上海市90歲至99歲老人,每月領取350元津貼;
4.上海市100歲及以上老人,每月領取600元津貼。
5.上海市高齡老人可領取營養補貼;
6.上海市70歲以上老年人可免費乘車。
上海市低保、低收入老年人補貼政策
《養老服務補貼政策調整 低保老人享全額養老服務補貼》規定: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可享受全額養老服務補貼;
2.本人及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於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低於上海市城鄉低收入家庭標準的老年人,可享受80%養老服務補貼;
3.80周歲及以上、本人月收入高於上海市城鄉低收入家庭標准、低於上海市上一年度成長企業月平均養老金的老粘人,可享受50%養老服務補貼。
4.上述2、3類對象中,無子女或90周歲及以上高齡的老年人,在以上待遇基礎上再疊加享受20%的養老服務補貼。
上海市老年人原有補貼政策
上海市實行老年人綜合補貼政策後,原有的補貼政策不變。上海市原有的老年人補貼政策主要為:
1.上海市各區縣、接到試行對老年人一次性節日慰問與實物補貼;
2.上海市老年人優待政策:如公園和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或優惠;
3.上海市低保、低收入老年人享受的社會補助水平不變。
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已達到1800多萬,並正在以每年100萬以上的速度增長。在上海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如何申請老年綜合津貼?
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向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享受津貼的申請,並辦理上海市敬老卡。即將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提前一個月申請。
申請時,應該准備以下材料:
本人申請: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綜合津貼)申請登記表》(現場填寫)。
代為申請:申請人的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監護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綜合津貼)申請登記表》(現場填寫),還應當根據要求提交委託書。
符合條件但因故沒有及時申請,是否可以追溯?
津貼設有2年的追溯期。老年人自符合條件之月起2年內提出申請的,從符合條件之月起補發津貼。逾期2年提出申請的,從申請當月的前一個月起補發2年的津貼。補發的津貼不計利息。
老年綜合津貼如何發放?
津貼發放採取按季度發放的方式,於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將當季度津貼存入老年人的敬老卡內。
成功申請老年綜合津貼後多久能收到津貼?
敬老卡開戶成功後,新申請對象首次享受的津貼一般於當月或次月15日發放,應發金額從老年人符合條件的當月開始根據適用標准按月計算。
如何從敬老卡內取出老年綜合津貼?
老年綜合津貼將定期發放至敬老卡中。老年人需辦理激活手續方可取出津貼。激活手續原則上由本人攜帶身份證件至敬老卡對應的商業銀行網點窗口辦理。
如果本人不方便至銀行窗口辦理激活的,可以請家屬咨詢就近的銀行網點,請其協助上門辦理或者代為辦理,具體要求以銀行網點規定為准。
因敬老卡注銷、掛失等原因未發放的老年綜合津貼是否會補發?
因敬老卡注銷、掛失等原因未發放的老年綜合津貼,在重新辦理敬老卡、津貼恢復正常發放後補發。
什麼情況下會停發老年綜合津貼?
老年人因戶籍遷出本市(包括國籍變更)、身故等原因不再具有本市戶籍的,津貼不再發放。
法律依據
上海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發放對象和標准
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享受津貼。
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
(一)65—69歲,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津貼標准將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由市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報市政府同意後調整。
二、津貼計算和發放
(一)津貼從老年人符合條件的當月開始根據適用標准按月計算。
(二)老年人自符合條件之月起二年內提出申請的,從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補發津貼。逾期二年提出申請的,從申請當月的前一個月起補發前二年的津貼。補發的津貼不計利息。
(三)老年人因戶籍遷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不再具有本市戶籍的,津貼不再發放。
(四)津貼發放採取按季度預撥的方式,津貼發放月為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即1月、4月、7月、10月),津貼發放日為15日。
(五)非津貼發放月新審定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貼於當月或次月15日發放。
(六)津貼通過上海市敬老卡發放。
上海市敬老卡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申請發放程序
(一)申請。津貼以自願申請為原則。符合申請條件的老年人,可提前一個月就近向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享受津貼的申請,並申辦上海市敬老卡。申請人應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填寫《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綜合津貼)申請登記表》。
由監護人或代理人辦理申請手續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監護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還應當提交委託書。
(二)受理。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受理老年人享受津貼的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上海市敬老卡申領系統錄入相關信息,向申請人送達《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綜合津貼)受理告知書》。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定。區民政部門依照相關規定,負責對戶籍在本行政區域申請人的信息統一審定,通過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信息系統,將符合條件老年人的相關信息分類匯總確認,於每月初發送至各區財政部門。
(四)發放。區財政部門根據區民政部門的審定意見,於津貼發放前,提前5個工作日將所需資金撥付至各區民政部門結算賬戶。各區民政部門按資金發放相關規定及時劃入各商業銀行(發放行)。
四、資金保障
津貼發放所需資金分別列入市、區年度財政預算。市級財政承擔的經費通過市與區財力結算下達區財政,由區財政部門及時足額撥付至區民政部門。
五、監督管理
(一)區民政部門要加強對津貼發放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在資金使用上做到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接受社會監督。區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的保障和監管。津貼發放要與上海民政資金內控監管平台做好對接。
(二)津貼發放管理實行定期復核制度。由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信息系統與本市人口信息系統每月進行比對,對不符合繼續發放條件的,停發津貼。對長期居住在外省市享受津貼的本市戶籍老年人,定期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的,停發津貼。
(三)各相關工作部門要加強老年人信息數據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六、其他事項
(一)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在市民政局指導下承擔津貼發放管理的組織協調等工作。區民政部門及其有關機構負責落實本行政區域內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申請人對受理或審定結果有疑義的,可向區民政部門申請復核,區民政部門應當在15日內告知復核結果。申請人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三)市域外農場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四)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
6. 年滿80周歲老人有哪些補貼
(一)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滿10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從2015年1月1日起,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80周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生活補助、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補助費等統一為高齡津貼。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難對象時,高齡津貼不計入家庭收入;在徵收個人所得稅時,高齡津貼不計入個人收入。
高齡津貼是針對高齡老人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其目的是為了解決高齡老人基本生活問題謹飢則,對保障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以上海為例,
《關於調整本市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的通知》
(一)照護一級的困難對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96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768元;
3.年滿80周歲且本人月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的老年人,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80元;
4.上述第2、3類對象中,無子女的老肢鏈年人或年滿90周歲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類對象標準的20%。祥棚
申請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年齡在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申請資料
1、戶口本(查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2、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填寫《市高齡老年人津貼申請表》(一式三份,可在社區工作站現在領取,也可網上下載);
4、銀行開戶存摺復印件;
5、近期一張1寸照片。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7. 上海老人公交補貼標准
具有上海戶籍且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綜合津貼。老年綜合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65-69歲,每人每月75元。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一、給員工發放交通補貼的標准:
1、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地方不得高於中央補貼標準的130%;
3、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不得高於中央補貼標準的150%。
二、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標准如下:
1、65歲-69歲:每月75元
2、70歲-79歲:每月150元
3、80歲-89歲:每月180元
4、90歲-99歲:每月350元
5、100歲及以上:每月6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第三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城鄉社區配套設施建設規劃,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日間照料、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和網點,就近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發揚鄰里互助的傳統,提倡鄰里間關心、幫助有困難的老年人。鼓勵慈善組織、志願者為老年人服務。倡導老年人互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