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省直養老保險
省直養老保險就是省直單位收取並提供的養老保險。
省直養老保險與其它養老保險性質是一樣的,要說有什麼不同那就是省直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按照省的上年職工平均收入水平核定的,與市裡的社保基數不一樣。
社會保險分為: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
險種是一樣的,但繳費基數不同!
(1)養老金省級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省級統籌
個人養老基金的一種集資方式。是指包括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發放標准、基金管理、基金調劑等內容在內的整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體系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實行統一管理方式。
省級統籌的標志:
(1)統一制度。即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幫工、城鎮私營企業主,均應參加國家的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統一標准。即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確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標准。
(3)統一管理。即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統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並達到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范、統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垂直管理。
(4)統一調劑管理基金。即建立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各地、市、縣征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於支付當期養老保險待遇後,結余基金除按規定留存外,其餘應上繳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納人財政專戶管理。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組織實施對各地、市、縣的基金調劑。
參考資料
網路_省級統籌
網路_養老保險
㈡ 養老金省級統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的發放效果與養老金的統籌方式有一定的關系,近年來不少省市養老金進入了省級統籌的時代,那麼你知道養老金省級統籌是什麼意思嗎?
養老金省級統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省級統籌是指由省級政府按照國家統一的制度規定,制定本省的養老保險政策、標准和管理流程,管理全省養老保險基金,根據預算向下級政府撥付補助資金;而市縣政府無權制定政策,其責任就是執行全省統一。
養老金統籌有助於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迫切需要,目前各市結存基金分布存在不平衡的現象,有些地區結存較多,有些地區卻沒有結余,如果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提高資金調劑層次,才能加大基金調劑功能,以增強基金的支撐能力,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以上就是有關於養老金省級統籌內容的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㈢ 省級養老保險和市級養老保險的區別
下面是省級養老保險與市級養老保險區別,請參考。首先是業務分工不同,省級社會保險機構一般辦理本省的省屬用人單位、國家信拿所屬駐本省的用人單位等及其職工的社會保險業務。而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要是辦理本市市屬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社會保險業務。繳費基數不同,省級社會保險滑宴搭機構一般以省級行政區作為統籌區域,而市級保險機構一般以市級行政區作為統籌區域,兩者的平均經濟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指標都是不同的,因而造成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存在差異。社會保險待遇不同,比如《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由於省級統籌區域和市級統籌區域的繳祥梁費基數、職工平均工資存在不同,因而兩者的基本養老金就存在差別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