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房養老在什麼機構辦理
法律分析:以房養老在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公司開展試點,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出申請,獲得試點資格。
法律依據:《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三、試點資格申請與審核
保險公司開展試點,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出申請,獲得試點資格。
(一)試點保險公司資格條件。
申請試點資格的保險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開業滿5年,注冊資本不少於20億元;
2.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
3.具備較強的保險精算技術,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進行科學合理定價;
4.具有專業的法律人員,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相關法律問題進行處理;
5.具有房地產物業管理專業人員,或委託有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有能力對抵押房產進行日常維護及依法處置;
6.具備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風險管理和控制體系,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實行專項管理和獨立核算;
7.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保險公司申報材料。
符合試點資格條件的保險公司應提交以下材料供審核:
1.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申請書;
2.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擬試點地區、目標客戶、試點業務規模、產品設計思路與定價、業務流程、組織實施和風險防範措施等;
4.經法律責任人與外部執業律師共同簽字的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條款;
5.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宣傳資料;
6.總精算師聲明書;
7.法律責任人聲明書;
8.中國保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此外,如保險公司委託有資質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日常管理,應提交委託合同。
(三)如在試點期間,保險公司出現不符合試點資格條件的情況,中國保監會將暫停其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新業務,直至其重新符合試點資格條件。
四、試點產品管理
(一)保險公司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應對相關房屋按照產權抵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即投保人依合同約定,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接受房產抵押,並按照約定條件向投保人支付養老金。
(二)根據保險公司對於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增值的處理方式不同,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和非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以下簡稱參與型產品和非參與型產品)。
(三)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通過評估,對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價值增長部分,依照合同約定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分配。非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抵押房產價值增長全部歸屬於投保人。
(四)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猶豫期的起算時間、長度,猶豫期內客戶的權利,以及客戶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可能遭受的損失。猶豫期不得短於30個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