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83歲老太喂智障兒吃60顆安眠葯死亡,庭審時,她的話為何讓警方沉默了
當我看到這個消息時,我哭了起來。雖然我感覺不到同樣的感覺,但我理解這位83歲的母親的決定。
哪一位母親不愛她的孩子?做出這樣令人心碎的舉動有多絕望?如果我是83歲的母親,我有一個46歲的弱智孩子,不能照顧自己。我已經照顧她40多年了,如果我看到我沒有什麼路可走,總有一天我會死的。萬一那天突然死了,可憐的兒子會怎麼辦?
照料四十多年,自己都老了,按說夠份了。相反,孩子長時間生病時,母親也很擔心將來。因此,「先送走傻子,然後自己走」似乎很殘忍。然而,考慮到人們生活的質量、價值、意義和能力,這並不是一個壞辦法。如果任其自滅,或送有關收養單位難免受罪受難,他將不可避免地遭受痛苦,或者死亡。因此,從我母親的角度來看,我贊成這種做法。違法犯罪在所難免。沒有辦法,這也是最好的政策。
Ⅱ 兒媳不給我養老,就因為我去帶了外孫,怎麼辦
如果兒媳不給你養老,你應該去找兒子和女兒養老,因為你的養老和兒媳沒有半毛錢關系。
法律上,兒媳對於公婆沒有撫養的義務根據法律規定,贍養義務的范圍明確劃分為子女、孫子孫女三個對象,但條件是對方有能力承擔。作為贍養人的配偶,我們稱之為兒媳,只有協助義務,卻沒有扶養義務,這意味著兒媳不必供養公婆。換句話說,即使你帶了孫子,從法律上,兒媳也沒有對公婆有養老的義務。孫子不是兒媳一個人的,也是兒子的。即使你帶孫子,也是在幫兒子帶。
從法律上,對你有直接撫養義務的是女兒和兒子,而不是你的兒媳。
Ⅲ 奇葩說要不要送父母去養老院
要不要送父母去養老院?
這個得看情況吧。
第一種情況,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如果父母還能自理,或者一方能自理,能自己做飯,不必去養老院,可以隔幾天去橋哪脊給父母洗一次衣物,收拾房間,購買需要的物品。
第二種情況,不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雙方都不能自理的,有錢有條件的,可以請保姆到家照顧父母,不必送去養老院。
第三種情況,不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雙方不能自理。又沒有錢,自己也需要工作賺錢的情況下,可敏滲以給他們送到養老院,並定期去看看,這樣養老院的人會好好照應一點。
第四種情況,和父母住一起,如果父母能自理。不需要送養老院。
第五種情況,和父母住一起,如果父母一方能自理,一方不能自理,不需送養老院。
第六種情況,和父母住一起,如果雙方都不能自理了,自己要工作賺錢,家裡有錢可以請保姆,不送養老院。
第七種情況,和父母住一起,父母雙方不能自理,自己要工作賺錢,家裡沒有錢請保姆,可以送養老院。
第八種情況,和父緩坦母住一起,父母不能自理,自己不工作,在家,可不送養老院。
第九種情況,和父母住一起,父母不能自理,自己不工作在家,不願意伺候,可送養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