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是怎麼計算待遇的
法律分析:如果按照基金年收益率百分之三點五,個人繳費15年,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測算如下:按照最低繳費檔次200元一年、政府補貼70元一年測算,到65周歲時,基本養老金加補充養老金可達2255元一年。按照繳費檔次500元一年、政府補貼120元/年測算,到65周歲時,基本養老金加補充養老金可達2930元/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