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江省最新養老金調整方案
浙江省最新養老金調整方案如下:
一、養老金調整原則
浙江省的養老金調整原則依舊遵循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部分組成,與全國其他省份保持一致。
二、定額調整
- 調整金額:全體退休養老人員統一上調30元。這一金額相較於去年降低了10元,且在長三角5省1市中排名最低,甚至低於安徽省,全國排名倒數第一位。
三、掛鉤調整
- 與養老金領取額掛鉤:上漲比例為1.65%,較去年減少了0.15%。
- 與實際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15年至25年,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30年以上,每滿一年增加3元。這一調整標准與去年持平。
四、傾斜調整
- 高齡退休人員補貼:浙江省今年對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調整標准進行了調整,與上海市保持一致。女性補貼年齡從70歲下調到65歲。因此,今年浙江高齡人員補貼為女65歲以上、男70歲以上但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士,可以傾斜調整上漲27元;80歲以上的人士可以上調54元。
五、總結評價
浙江省雖然在我國相對經濟比較發達,整體富裕水平比較高,但由於私營企業較多,過去繳納養老金的規范性不夠,導致浙江省的養老金平均水平在全國一直是中等水平,未能與經濟地位相適應。今年浙江省的養老金總體上調比例降低,導致整個方案有了較大的改變,尤其是定額調整數額較低,對於低養老金人群的上調絕對金額有所下降,未能充分體現出對他們的傾斜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