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稅申報表裡養老填個人交的還是公司交的
指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部分。
無論是個人直接繳納還是公司代扣代繳的部分,都屬於個人的養老保險費用,應當如實填報在個稅申報表中。
一、理解個稅申報表中的養老項目
個稅申報表是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的重要工具。其中的養老項目,主要反映的是納稅人個人在養老保險方面的支出情況。這部分支出,通常包括個人直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以及公司代扣代繳的部分。
二、個人繳納與公司繳納的區別與聯系
在養老保險的繳納中,個人和公司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個人繳納部分通常從工資中直接扣除,而公司則根據相關規定為員工代扣代繳養老保險費用。這兩部分費用共同構成了個人的養老保險支出。因此,在填報個稅申報表時,應將這兩部分費用合並計算。
三、如實填報個稅申報表的重要性
如實填報個稅申報表是每個納稅人的法定義務。通過准確反映個人的養老保險支出情況,有助於稅務機關了解納稅人的實際負擔,並據此進行合理的稅收調整。同時,如實填報也是維護個人信用、避免稅務風險的重要手段。
綜上所述:
在個稅申報表中填報養老項目時,應包括個人直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以及公司代扣代繳的部分。這兩部分費用共同構成了個人的養老保險支出,應當如實填報在個稅申報表中。通過准確反映個人的養老保險支出情況,有助於稅務機關進行稅收調整,並維護個人的信用和避免稅務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規定: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的支出,是指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具體扣除標准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Ⅱ 個人購買養老保險專項扣除怎麼申報
步驟:
第一步,打開個稅APP,並登錄成功;第二步,進入首頁,點擊【我要辦稅】;第三步,點擊專項扣除申報;第四步,選擇年度和扣除項;第五步,填寫本人信息,點擊下一步;選擇扣除年度,選擇類型,填寫好相關信息,點擊下一步;第六步,選擇申報方式,這兩種方式的區別是:選擇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不通過所在單位抵扣6項扣除項目,年底的時候,自己去稅局進行匯總申報,同時自己的個稅信息也不會上傳到所在單位。選擇扣繳義務人申報,就是讓所在單位在發放工資時,同時幫忙抵扣6項扣除項目,這樣平時就可以少交一點個稅,也不用自己年底去稅局匯總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