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中間隔了好幾年沒交怎麼辦
法律分析:以前交過社會養老保險,可是中間有幾年沒交,現在想續交,但中間沒交的幾年不補是可以的,只要勞動者繳納滿15年,到了退休的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
個人如何補繳養老保險:
一、自由擇業人員需攜帶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二、解除勞動關系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以及復印件。
三、失業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本人失業證以及復印件。
四、個體工商戶需營業執照、身份證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貳』 養老保險多年不交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中途如果斷交只要續上就可以了。 養老保險自停交之日起有3個月緩沖期,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連續繳納年限要重新計算,在五險一金停交這段時期,可以自己先繳納醫療保險,在找到工作之後,再由單位辦理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叄』 養老保險停交五年了,還能再補嗎
養老保險停交五年後,是可以選擇不補繳,繼續繳納至累計滿15年的。以下是詳細解答:
1. 養老保險繳費可累計: 根據養老保險新政策,養老保險的繳費是累計計算的。這意味著,即使中途有間斷,只要最終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時仍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 中間間斷可不補繳: 如果養老保險停交了五年,根據政策規定,這五年的費用是可以選擇不補繳的。重要的是要確保在達到退休年齡前,累計繳費時間達到或超過15年。
3. 注意累計繳費時間: 雖然中間間斷的養老保險費用可以不補繳,但務必關注自己的累計繳費時間。如果累計繳費時間不足15年,將影響退休後養老金的領取。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停交五年後,是可以選擇繼續繳納而不補繳之前間斷的費用的,但前提是確保最終累計繳費時間達到或超過政策規定的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