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人兩個兒子,由於老人偏心把土地都給小兒子,不要大兒子贍養,現在大兒子要怎麼辦
沒辦法,老人對自己的財產有處分權,留遺囑把財產給小兒子是法律允許、保護的行為。 贍養老人的義務也是法定義務,不以雙方意思表示而變更解除,所以大兒子依然對老人有撫養義務。 不要覺得自己有多委屈,想想身上這一身肉是誰養出來的,好好孝敬老人,老人看在眼裡總不會視而不見。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立遺囑人應在自己意識清晰的時候,有兩個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實意志,如有必要,最好進行遺囑公證。遺囑公證是效力最高的遺囑。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貳』 領養的孩子不聽話不想養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具體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處理:(一)依當事人的協議而解除協議解除收養的條件是:①須當事人同意。就收養方而言,須得養父母同意,就被收養方而言,養子女已成年時,經養子女同意即可養子女尚未成年時,須得養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養的監護人同意,養子女已有識別能力的,還須徵得其本人的同意。②當事人須對財產生活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別無爭議。協議解除收養可按公證或登記程序辦理。公證機關辦理解除收養的程序,亦可以分為申請、審查、辦證三個環節。當事人達成解除收養的決議後,須到戶口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出解除收養的申請,並說明要求解除收養的理由。公證人員應對當事人要解除收養的原因及有關情況進行調查,以便查明解除收養是否出於當事人的真實意願要求解除收養的理由是否正當合理,有無其他意圖雙方對財產和生活問題的處理是否合法等,經審查後,對符合解除收養條件的,就為其辦理公證,准予解除。當事人自接到公證書之日起,收養關系即告終止。如果不符合協議解除收養的條件,不予辦證,對有關糾紛,可建議當事人依訴訟程序提出請求。基層政權機關或戶籍部門辦理解除收養的登記,也要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嚴格的審查,按照協議解除收養的條件,決定是否准予登記。(二)依當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收養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解除收養,但在財產和生活困難有爭議的,一般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亦可經訴訟程序由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法院審理收養案件,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調解無效時,依法判決。人民法院處理解除收養的糾紛,應當堅持保護兒童和老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保障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雙方的利益,根據不同情況實事求是地妥善解決:①養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查明情況,聽取被收養人的意見,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處理。②養父母不盡撫養義務,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應予解除。③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的惡化,再繼續共同生活對雙方均為不利,一方堅決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④養父母發現養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養時有意隱瞞的,可准予解除。在准予解除收養時,應當妥善地處理由此而引起的財產和生活問題。收養關系解除時,養父母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由養父母撫養長大已獨立生活的養子女,應負擔養父母晚年的生活費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要求補償收養期間養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養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一不得要求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條規定,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
『叄』 兒女不贍養老人法律怎麼執行
兒女不贍養老人法律的執行如下:
1、不贍養老人法律會採取強制措施要求對方履行贍養義務或強制履行贍養協議,涉嫌遺棄罪的,法院還會對涉嫌遺棄的行為進行定罪處罰;
2、子女不贍養老人的,老人可以以此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子女履行義務,支付贍養費。如果情節嚴重的,老人可以自行起訴或者向公安機關報警,法院可以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以遺棄罪進行刑事處罰。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從上述規定,法律上是從60周歲成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贍養。但是有的老人在60歲前就得病喪失勞動能力,此時,贍養義務人就應當提前履行贍養。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贍養老人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老人的規定如下:
1、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2、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3、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4、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5、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贍養老人的具體標准包括:
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困哪蘆;
2、老人生病時,贍養人應當讓老人得到及時的治療,還應當對老人進行照料;
3、贍養人還應當對老人的住房進行妥當的安排;
4、贍養人還應當照顧老人的田地、林木和牲畜,獲得的收益歸老人所有。
遺產繼承緩孫需要注意的問題:
1、遺囑生效後,並不表明遺產承受人在任何時候均可不受阻礙地行使其繼承權利。
2、遺囑繼承在本質上是財產所有權的流轉,所以遺囑繼承的效力會受到財產所有權效力的影響。
3、繼承權作汪帶為一項權利,繼承人有放棄的自由。
遺囑繼承形式如下:
1、公證遺囑,是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
2、自書遺囑,遺囑人在生前親筆書寫的對其個人財產的處分,不需要見證人;
3、代書遺囑,如果遺囑人因病或者不識字不能書寫遺囑,可以委託他人代寫遺囑;
4、錄音錄像遺囑,這種形式現在實際上並不多見,一般也不建議採用,因為存在著被剪輯或者篡改的可能性;
5、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的情況下,遺囑人可以立口頭遺囑。
『肆』 水果攤主小游手中,有哪兩份來自老人的公證材料
在水果攤主小游手中,除了有一份「意定監護」公證材料,還有一份「遺贈扶養協議」材料。
記者咨詢了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律師任丹。任丹律師表示:「意定監護的核心價值是對被監護人自我決定權的尊重,並賦予其較之法定監護的優先效力」。
任丹律師透露,其內容一般是委託人在其具有意識和民事行為能力時,選任監護人,將自己的人身照顧和財產管理等事宜委託給該監護人,待自己喪失意識和民事行為能力後,由監護人按照其的意願處理生活照管、醫療救治、財產管理、維權訴訟和死亡喪葬等監護事宜。
而遺贈扶養協議,是由遺贈人與扶養人訂立,確定遺贈與撫養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這里的「扶養人」是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體所有制組織。協議規定,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並於遺贈人死後取得其遺產。
(4)不撫養老人怎麼公證擴展閱讀:
記者了解到,「意定監護」是隨著老齡化社會而應運而生,多名公證員向記者透露,其實老年人來辦意定監護的情況挺多的,尤其獨居老人,醫院做手術沒有監護人簽字很麻煩,老人想住養老院也需要監護人簽字。
其中大部分孤寡老人公證的監護人都跟自己沒有血緣關系,所以老人在監護人的選擇上一定要慎之又慎,且盡量再找一位監督角色,保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