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可以停交嗎
可以停交,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但主要是針對個人購買或者一些地方沒強制要求給雇員購買社保的地方可以,若是該地區強制要求企業或者單位為員工購社保的,這種情況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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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繳養老保險金15年以上,只是退休時能按月領取退休金的條件之一,如果有經濟能力,中途是不允許拖欠費用的,只有在失業期間、確實沒有經濟能力的前提下,養老保險才可以中斷繳費。但如果是自己繳養老保險,可以不交。
不過,如果你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會直接影響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相對計發的基礎養老金也會減少。也就是說,你繳納社保的年數越多,基數越高,個人社保賬戶的總額就越多,退休時的養老金就越多。
(1)居民養老保險什麼情況中斷參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B. 居民養老保險暫停參保是怎麼回事
法律分析:暫停參保,表示社保關系還在原單位,沒有轉出。暫停狀態應該是未繳足社保金。原單位是可以一直暫停社保,不轉出的,只是停保後,停保期間的保險年限中斷,以後時間長了是不能補交的,個人受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C. 養老保險參保狀態中斷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參保狀態中斷是指個人在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時,由於某些原因導致個人的養老保險參保狀態被暫停或中斷。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個人未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或者未滿足養老保險繳費條件的情況下。具體來說,養老保險參保狀態中斷可能是由以下原因導致的:1. 個人未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導致養老保險參保狀態被暫停或中斷。2. 個人未滿足養老保險繳費條件森塵,例如未滿足最低繳此毀禪費年限等條件,導致養老保險參保狀態被暫停或中斷。3. 個人因為其他原因,例如離職、退休等,導致養老保險參保狀態被暫停或中斷。如果個人的養老保險參保狀態中斷,那麼個人將無法享受養老保險的各項權益,例如退休金、養老金等。因此,個人應該及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滿足養老保險繳費條件,以余鉛保證自己的養老保險參保狀態不會中斷。
D. 養老保險參保狀態中斷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當前沒有繳交養老保險,或者是前一個月、前幾個月開始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這就是中斷狀態。
E. 造成養老保險停交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養老保險停交的原因有哪些
一、造成養老保險停交的原因有哪些
養老保險中斷繳費的原因很多,如:參保人失業,因沒有收入而中斷繳費,或參保人因參軍、考學、判刑等原因中斷繳費,或參保人因工作變動,正在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等而中斷繳費。還有一種中斷繳費的情況,是因為用人單位性質由企業變為事業單位,如廠辦學校、廠辦醫院等,但事業單位沒有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這也造成部分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中斷繳費。
當然,還有一部分群體,滿足最低繳費年限後選擇中斷繳費。按照規定,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後即可領取養老金,部分參保人尚未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滿15年後便不再繼續繳費,這也是中斷繳費的人群之一。
二、那麼,養老保險停交怎麼辦?
因為中斷繳費的原因千差萬別,但中斷繳費後對個人養老保險待遇享受帶來的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即繳納養老保險費越多,個人賬戶中的余額越多,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越多;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也越多。
根據現行的相關規定,對已參加企業職工低標准養老保險的本市戶籍人員,在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交費不足15年的,可按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的辦法,一次性補交不足年限的養老保險費。補交的養老保險年限以退休前取得本市戶籍的實際年限為限,但補交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經補交後,到60周歲時,仍不滿15年的,可申請延長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