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騙取養老金7種情形
一、騙取養老金的情形有哪些
1、騙取養老金的情形,具體如下:
(1)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養老金;
(2)遺屬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遺屬撫恤金;
(3)冒用他人檔案材料或偽造人事檔案材料參保退休騙取養老金;
(4)退休人員被判刑、失蹤,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養老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騙取養老保險會受怎樣的處罰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Ⅱ 冒領養老金處理辦法最新
對於冒領農村養老金的應當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相關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其他首段騙取養老保險金的,會按照詐騙公司財物行為定罪處罰。詐騙數額較大達到3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就應當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全國人民行敏姿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騙取社會保險金或檔絕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行為明確如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冒領養老金形式,主要有三種:
1、是離退休人員死亡後,親屬冒領。個別離退休人員死亡後未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其家人繼續領取已故者的養老金,這是冒領養老金的主要形式。
2、是弄虛作假,騙取待遇。主要是偽造、塗改個人檔案的年齡或工種,千方百計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3、是鑽政策和管理的漏洞。利用參保人員數據還沒有完全實行聯網,信息未能共享的空子,弄虛作假,重復參保。有的冒領者在工作地辦理退休手續,同時在外省或統籌范圍外的地方還有一份社會保險養老金
從當地實際情況看,盡管採取了多種方法預防,當前冒領養老金的問題還很嚴重,每年拿亮稽核都發現存在有冒領現象。且冒領養老金的手段惡劣,在異地居住和因病不能自理的離退休人員群體中往往存在提供虛假照片、某照片,甚至冒名頂替,拖關系、走後門,開具虛假居住生存證明,豈圖矇混過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Ⅲ 人未上班,騙企業交養老保險可入刑嗎
方法是可以入興發的但是這個時候如果單位可以與你有協議在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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