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0歲退休後犯事進去了,等64歲從監獄出來,還能領養老保險嗎
60歲退休後犯事進去了,等64歲從監獄出來,還能領養老保險嗎?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被判刑的已退休企業員工,有關被依規判刑的已退休企業員工,在坐牢到期以後的養老保險金工資待遇,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中十分明確地要求:「退休工作人員被判刑期及以上酷刑的,坐牢期內停收基本養老金,坐牢到期後可以按坐牢前的規范再次發送給基本養老金,並參與之後的基本養老金調節。
退休工作人員被被判管控、刑期宣布判緩和監外執行的,可以再次發送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節。」即:坐牢期內完全停收;到期以後,按坐牢前的規范再次領到基本養老金;與此同時都不危害之後基本養老金一切正常的本年度調節。十分明顯:我國對公務人員的懲治對策,要比企業員工嚴格得多。可謂是一著不慎,全盤皆輸。
㈡ 那些被判無期的人每天在監獄里做什麼
很多罪大惡極的人都會被判處無期徒刑。而無期徒刑基本上意味著數十年無法離開監獄。那麼對於這種犯人,一般都會要求進行勞動改造。而對於一些能夠出獄的犯人,會對其進行技能培訓,讓其擁有一技之長。從而幫助其在出獄之後更好地進入社會。同時犯人並不會向我們想像的一樣,每天就是待在牢房裡什麼也不幹。只要是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的犯人都要進行勞動的。
其實監獄就是一個小社會,裡面的犯人每天的生活很規律,很簡單。由於這些犯人所犯下的過錯,他們被要求對自我進行改造。等到真正認清楚自己的錯誤,並願意為之贖罪之後,他們就會被允許離開監獄,進入社會中生活。但是一些崗位,是不允許有過前科的人擔任的。
㈢ 服刑人員出獄後向民政局如何寫救助資金申請~出獄後還有什麼待遇
服刑釋放人員,國家沒有規定給於救助資金,但是一般的做買賣可以免稅等。
監獄法
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 罪犯釋放後,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責任田和社會保障。
服刑人員回歸社會可以申請底保和公租房
一般情況下符合下列要求即可去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3)貪官判刑出獄後怎麼養老呢擴展閱讀
第三十一條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符合法律規定的減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條件的,二年期滿時,所在監獄應當及時提出減刑建議,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審核後,提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十二條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規定的假釋條件的,由監獄根據考核結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假釋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第三十三條人民法院裁定假釋的,監獄應當按期假釋並發給假釋證明書。
被假釋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予以監督。被假釋的罪犯,在假釋期間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假釋的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撤銷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假釋的,由公安機關將罪犯送交監獄收監。
第三十四條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減刑、假釋。
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不當,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間提出抗訴,對於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理。
㈣ 貪官被放出來(出獄)之後一般怎麼維持生活 - 知乎
貪官出獄後的生活選擇多樣,各顯其能。
一部分選擇安逸,找房住下,喝茶下棋,享受閑適的晚年。
另一些有野心者,將目光投向創業,創立公司,追求更大財富。
亦有被公司集團邀請擔任高級顧問,年領豐厚薪資,共享企業成功。
對於限制自由的情況,會安排入住療養院,確保終身照顧。
維持生活?
即便落魄,亦是普通人難以企及的生活水平。
㈤ 58歲副科級,離退休兩年,違法被判刑七年,出來後還有養老金嗎
58歲副科級,離退休年齡還有兩年,違法被判刑七年,出來後還有養老金嗎?離退休年齡只有兩年,結果因為晚節不保,違法犯罪了,而且是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這是非常遺憾的,相當於自己一生的努力就算白搭了,刑滿釋放以後由於已經65歲。
總而言之:在目前情況下,不論你擔任過什麼職務,或者是什麼級別待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旦被判處了刑罰,其今後的日子是很難過的,判刑越重,結局越悲慘。這從反面警示我們:人生一世,一定要遵紀守法,千萬別干蠢事。否則,肯定既危害了社會,又玩殘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