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社保退休後的養老金怎麼領取
社保退休後的養老金領取方式為: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將賬戶提供給社保機構,社保部門按照規定每月支付養老金到您指定的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已退休人員在職養老金怎麼辦擴展閱讀: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⑶ 退休後五險一金怎麼處理
退休以後,單位就不再為繳交五險一金,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簡稱醫保卡看病,住房公積金的余額可以全部取出來,歸個人所有。
一、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 「雙轉移」模式<個人部分全額轉移,統籌部分(即公司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相當於統籌部分的60%>,轉移手續如下:
1、 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 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
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二、 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辭職後五險一金的處理:
1、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如下:第一步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 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
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三、工傷及生育保險
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四、失業保險轉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並按遷入地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
五、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⑷ 60歲老人養老金怎麼辦理
60歲老人辦理養老金的流程如下:
1、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當地社保中心線下認證;
2、等待社保工作人員上門辦理認證;
3、通過網上認證,申領電子社保卡後,按提示操作完成認證;
4、每年進行一次養老認證,可選擇社區居委會辦理或通過手機APP認證;
5、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
6、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者,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7、不足十五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待遇。
養老金的領取條件:
1、年滿60周歲的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2、在職期間已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3、具備法定的退休條件,包括退休年齡、工作年限等;
4、已辦理退休手續,包括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
5、個人信息已在社保系統中登記備案,包括身份證號碼、銀行賬戶等信息。
6、在指定的時間內向社保機構提出領取養老金的申請。
綜上所述,60歲老人辦理養老金需先到社保中心線下認證或等待上門認證,也可通過網上認證並申領電子社保卡,每年須進行一次認證,可通過社區或手機APP完成;養老金包括三部分,滿足法定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者按月領取,不足年限者有補繳或轉保選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⑸ 我是臨時工,在單位已交了8年養老保險,但已到退休年齡可還在上班,不知養老保險咋辦
供參考:
申請一次性繳納
如繳費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在退休時申請一次性繳納不足15年年限的養老保險費,按其申請一次性繳費時當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和費率確定。
需同時滿足的條件:
1、1998年7月1日(含該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含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保未參保,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補繳)。
2、2013年6月30日前(含當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
符合《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第三點(四)的規定,按月繳費。其餘的只能一次性領取個人帳戶存儲額。
2014年個人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
發布時間:2014-07-30來源:社保頻道
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從納入統籌的次年起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納入統籌時原單位負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按2007年底的實際發放額加2008年以後調待全省平均增加額核定(2008年全省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單位實際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時,應核實2007年1-12月實際發放額,取月平均數。下同)。
曾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的職工,與原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已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中斷或雖未參保的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現自己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將與原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前應補繳的時間按補繳有勞動關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標准進行補繳。與原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至以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前未繳費的時間,按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標准進行補繳。
原國有、集體企業中的固定職工和勞動合同制職工自實行個人繳費起一直未參保繳費,現企業已經滅失,本人已達到或超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本人自願,可按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標准從2007年開始向前補繳或向後繼續繳費。男繳至滿60周歲、女繳至滿55周歲,繳費不滿15年的可繳費滿15年以上,辦理按月享受養老待遇手續。原在企業工作時間,符合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後視同繳費年限。勞動合同制職工補繳1993年1月前養老保險費,應按補繳有勞動關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標准進行補繳。一直是臨時工,且本人已達到或超過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現企業已經滅失,不允許補繳。上述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計算,從補繳完成的下月起計發,從納入統籌的次年起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以前不補調、不補發。
因終止勞動合同,按國家和省規定一次性結清有關保險待遇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不含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可按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標准補繳或重新繳費滿15年後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原一次性結清待遇的繳費年限不再計算。現已達到或超過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職工也可按此辦法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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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退休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才能拿到養老金
一、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手續
(一) 事業單位退休手續
經辦人員帶退休人員檔案資料到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科審核,再到社保中心7號窗口辦理養老金計發手續,需帶資料: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通知。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填寫退休(職)人員增加申報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一寸近照1張。
(二) 企業退休手續
1、 企業人員正常退休手續,到市 *** 辦事大廳(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窗口)辦理、審核,需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②填寫企業退碰清休(退職)人員基礎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
③一寸近照4張。
2、企業兩低參保人員退休手續,到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社保科審核,需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②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填寫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礎信息表,有單位需加蓋公章。
④一寸近照3張。
3、自謀(自由)職業者辦理退休手續,到臨海市就業管理處辦理,需帶資料:
①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失業保險手冊》、檔案寄掛單、一寸近照4張、自謀職業證或失業證。
②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企業退休人員基礎信息表。
③送市 *** 辦事大廳(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窗口)審核。
(三) 辦理時限:當月審批,次月發放。退休人員於次月10號後憑身份證、
退休證到社保中心財務(10 號窗口)領取養老金發放證、存摺。
二、 領取喪葬撫恤費手續
離退休職工死亡,經辦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到社保中心7號窗口辦理喪葬撫恤費領取手續:
1、火化證。
2、火化發票。
3、填寫離退休職減少申請表,有單位需加蓋公章。
4、醫保卡。
5、養老金發放證。
6、領取人身碧吵汪份證。
7、辦理流程:7號窗口辦理→9號窗口審核→10號窗口開取支票。
三、符合遺屬定補的人員應攜帶以下資料到社保中心窗口辦理生活費發放手續:
1、火化證。
2、遺屬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戶口簿。
3、一寸近照1張。
四、每年5月為年檢月悔仔,退休人員本人帶養老金發放證到社保中心。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養老金的計算,涉及你的全部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基數、退休年齡、何時參加工作、何時開始繳費、何時退休、歷年全省或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歷年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多種參數。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舉個例子:李小姐月薪4000元繳費15年以上,退休後領1080元養老金李小姐平均月薪為4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15年,假設10年後南京市月平均工資為3000元,那麼退休後,她在政策變化前後各能領到多少養老金呢?按現行的養老金制度,李小姐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20%+4000元×11%×12×15÷120=1260元。
公務員七八千到過萬、事業單位五六千到近萬、工人1-3千、農民120元(1.5億領「養老金」的農民的平均月收入),
農民應該每年加一兩百,直到這個所謂「養老金」能夠養老。
遺憾的是:這些差距,恐怕幾十年難以變小。
只能自我平衡吧。
沒有具體數據,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拿多少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已經改革,公務員退休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涉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很多具體數據不確定,是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1、一般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及養老保險手冊、照片等。
2、具體建議你咨詢當地社保中心,以他們回復為准。
不論怎麼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只要你一生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退休後都能領取養老金。
要考慮2個重點問題:
1、社保的繳費年限,如果社保繳納的年限不夠領到的是企業給的退休金,而不是養老金
2、5月份退休按照規定是6月份領到養老金。
3、養老金領取金額:
計算方法:
基礎退休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計算公式:(僅供2006年1月1日後退休計算使用)
P=P1+P2+P3
P1 =(W+Y)/2×N×1%
P2=Q/計發月數
P3=Y×N×X
參數含義及解釋:
P—基本養老金 P1—基礎養老金 P2—個人賬戶養老金 P3—過渡性養老金
Q—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
W—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N—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累計12個月為1年)
Y—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與本人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乘積
X—計發系數,按1.3%取值
很抱歉無法估算未來能拿多少養老金。因為養老金的計算是根據你退休時所在省(直轄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累計繳費年限、歷年的繳費基數、個人賬戶的累計額幾個指標綜合計算的。鑒於這些指標都是未知數,沒有辦法測算。只有這些指標都能提供才能精確計算出來。因此只能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知道你拿多少錢。每個人參保的情況不一樣,每個人的退休工資也是不一樣的。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⑺ 現在已經退休,但單位養老保險還沒有返還,該如何維權
你說這個問題有一些矛盾,你退休了養老保險,他怎麼能單位怎麼能還你,你說的只能是你在辦理退休的時候,可能單位欠社會保險沒有沒有交齊,所以你辦理不了退休,這個時候需要你自己把養老保險交齊,向社保交齊,這樣社保才會給你開退休的工資,當然我們國家是有一定規定的,這筆錢還是屬於單位,雖然你先墊付了,但是單位在有償能力的條件下應該歸還給你這筆你墊付的養老保險費,所以說這個要看你們單位的實際情況,他的收支情況,他的經濟能力是否是否有,償還你墊付的這個保險的能力,如果他就是沒有墊付你這份保險能力。沒有墊付你你墊付的這筆錢償還的能力的話,那麼你是可以申請申訴向上一級主管部門起訴這個單位的,但是如果這個單位實在沒有能力,那麼你也只好等待單位,有能力的時候才能歸還你這筆養老保險的墊付的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