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東莞市退休人員津貼標准
自2022年1月1日起,東莞養老金領取標准:
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農保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提高35元。東莞從2001年1月開始有農民養老保險時,對已到了或超過退休年齡的人群,(無繳交過養老保險)財政給予養老津貼,截止到5月底,東莞市從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即我市從未繳費的農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250元/人一月提高到265元/人一月,每人每月增加15元。為更好地保障城鄉居民的退休生活,2018年1月1日開始,東莞市再次將養老金從265元/人一月提高到300元/人一月,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目前,東莞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將從250元/人一月增加到300元/人一月(國家規定最低70元/人一月,省規定最低95元/人一月),增幅為20%。
養老金領取流程:
一、個人。保險對象在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時,應向所在行政村或所在企事業單位的代辦員申請辦理領取手續。本人的戶口薄或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應做為申報的證明材料,在代辦員的指示下,填寫領取申請表,交回繳費證。待繳費單位和鄉鎮保險管理機構辦理完有關手續後,領取人會接到通知,到村或鄉領取養老金。
二、村級及鄉鎮辦企事業單位
1、繳費單位填寫「領取養老金申報單」
2、收回保險對象的「繳費證」
3、上報鄉鎮保險管理機構進行審核。
三、鄉鎮級保險管理機構
1、對保險對象進行領取資格的審查
2、確認領取資格後,將「領取養老金申報名單」、「繳費證」和個人的「繳費記錄卡」上報區縣保險機構
四、區縣級養老保險機構。對保險對象領取資格進行審核,確定養老金領取標准,填寫「領取證」和「養老金發放記錄卡」將領取證下發領取人,個人的發放記錄卡存鄉保險管理機構。
五、鄉鎮級保險管理機構。發放養老金,鄉鎮領取人需在領取人的領取證蓋章,領取人必須在「養老金發放記錄卡」上簽字。
② 東莞養老保險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多少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60元。
2.掛鉤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